「法制资讯」周强与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座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法制资讯」周强与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座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1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一行座谈时强调,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周强指出,全国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络,认真听取工商联人士意见建议,是人民法院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准确了解和把握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司法需求的重要渠道,对于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周强强调,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对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制定实施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取得良好效果。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不断完善司法政策,及时公布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形成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机制和社会氛围,充分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

周强强调,要巩固、拓展和不断深化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畅通联系渠道,经常性听取工商联人士意见建议,更好地把握企业家司法需求。要支持发挥商会调解作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要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对司法大数据的挖掘、运用,使企业可充分运用公开的司法信息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经营风险预警。要合作开展教育培训,促进企业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更加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在依法前提下大胆创新创业,更好地发挥企业家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高云龙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进一步重申“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强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产权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长期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赢得广泛赞誉,特别是重视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连续出台多部重要文件,配套措施越来越完善,依法平等保护越来越深入,回应了民营企业要公平、求安全的期盼,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为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强调,近年来全国工商联与最高人民法院保持了良好的联络沟通,合作领域不断深化,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双方要进一步加强联系、深化合作,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支持培育商会调解组织,为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主持座谈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座谈会。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围绕深化双方合作、加强产权保护、开展风险防范、支持商会调解提出了意见建议。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叶青、李湘平出席座谈会并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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