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要小心!“碎了屏的手機+自行車”,又一種碰瓷新套路

“碰瓷”的慣犯,帶著碎了屏的手機和一輛摺疊自行車,奉賢區、閔行區、浦東新區等地,用“碰瓷”的方式詐騙他人錢財。2018年9月28日,奉賢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朱某批准逮捕。

2018年8月23日下午2點多,王先生報警稱:駕駛自家的私家車經過航南公路望園路路口時,被碰瓷詐騙3000元。

原來,8月22日晚上7點多,王先生開車經過航南公路望園路路口時,一輛自行車撞在了王先生的車上。由於車輛右轉,速度本身比較慢,所以騎自行車的朱某沒有受傷,自行車也沒有受損,但朱某的手機被摔在了地上,屏幕摔碎了。於是,朱某問王先生索要3000元的賠償,王先生看到摔壞的手機,以為是自己的過錯,便轉賬給了朱某3000元。

回到家後的王先生越想越不對勁,在右轉時車速很慢的,完全遵守交通規則,貌似是朱某自己騎自行車故意撞上來的。為了查明真相,王先生報了警。

經查,朱某竟然是一個“碰瓷”的慣犯。他拿著原本就屏碎的手機和一輛摺疊自行車,乘坐黑車至奉賢區、閔行區、浦東新區等地,尋找人流量較大的地方下車實施詐騙。為了自己的安全,朱某選擇右轉的車輛進行“碰瓷”。當車子右轉時,車速較慢,這時朱某騎自行車故意撞上去也較為安全,在撞上去的同時,順手將手機扔到地上,再讓私家車車主賠償手機。

8月31日,朱某在浦東新區用同樣的方法詐騙一位特斯拉轎車車主時,先是索要了1000元賠償金,在車主給錢款後,朱某想再次索要賠償金,但遭到拒絕,朱某竟砸破了轎車的後擋風玻璃。

至案發,朱某用同樣的方法先後4次詐騙人民幣7500元。犯罪嫌疑人朱某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罪,數額較大,具有社會危險性,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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