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守好案件审理工作“六道关卡”

株洲市荷塘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抓好“实体、程序、效率、指导、配合、执行”六个关键步奏为核心,做好快审快结, 不断提升执纪审理实效。今年1-10月,荷塘区纪委监委共立案73件,案件审理室审结43件,申诉案件为零。

注重“内部配合”,严把实体关。严格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把关,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案审部门主动提前介入到立案和审查调查中进行把关,确保工作配合到位,避免案件移送审理时,缺少材料,反复补证。在审理中,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条规不当的情况,及时要求审查部门补充调查、完善手续,今年以来共退回补充完善8件次,占比审结案件总数的18.6%。

坚持“查审分离”,严把程序关。对于“案件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受理”实行“两权”分离,杜绝“查审不分”“先定后审”。审理过程需要既注重实体审理,又严把程序关口,做到“四不上会”: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不上会;违纪违法事实材料未同本人见面的,不上会;能审理谈话而没有进行审理谈话的,不上会;未告知被谈话人权利义务的,不上会。

执行“乡案区审”,严把指导关。“乡案区审”是指乡镇纪委(包括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在审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区纪委监委审理室,由审理室对办案程序、证据收集等进行指导把关并提出审理意见,然后由送审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并遵循相关程序作出处理决定。区纪委监委坚持贯彻执行“乡案区审”制度,截至10月,共审结乡镇(派驻组)移送审理案件20件,有效提高了乡镇(派驻组)的办案质量。

试行“缺席审理”,严把效率关。借鉴司法机关缺席审判制度,在违纪案件审理中,探索试行“缺席审理”。今年及时有效地处理了2起拒不配合的违纪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比如,在处理月塘街道党员彭某吸毒一案时,彭某多次吸毒,组织调查时,“躲猫猫”,玩失踪,最后按程序依法予以严厉处分。

加强“外部协调”,严把配合关。委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利用组织手段弥补纪律手段不足。今年来,区纪委监委及时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对接,通报相关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党组织提出建议,共调离干部1人,免职干部1人,确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落实到位。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区纪委监委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做到定性准确一致,使相关人员得到应有惩处。

强化“处后工作”,严把执行关。处分决定作出后执行到位是关键。首先要认真落实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执行等步骤,及时回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每年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处分“白条”现象;其次在处分决定送达时,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向受处分人员宣讲政策和纪律条规,帮助其分析所犯错误的危害根源,教育其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最后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对部分人员进行实地考察,通过测评、谈话等方式,掌握真实情况,该恢复党员权利的及时恢复,该解除处分则解除,对于表现不好、反映差的,延长相关期限。(荷塘区纪委监委 彭中心 罗向阳 汤星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