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58.七臺河特大爆炸案

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58.七臺河特大爆炸案

七臺河,是中國三大保護性開採煤田之一,是黑龍江省最年輕的地級市,1983年才從佳木斯脫離出來。既然是煤田,就有數不清的煤礦,而煤礦的開採是離不開炸藥的,這就為爆炸案提供了作案工具。

驚天一爆,慘劇發生

1979年12月21日晚7時許,七臺河市東風公社富強大隊俱樂部發生爆炸。當時有九百多名社員在此看電影,被炸死八十六人,炸傷一百九十七人。

爆炸現場在富強大隊村中心,是一個磚瓦結構,能夠容難一千餘人的建築物,長38.4米,寬11米,高4.6米。房蓋已炸燬四分之三,東西牆壁部分倒塌,散落物使現場地面加厚了半米多。

像這樣造成八十多人死亡的惡性爆炸案件在解放後還是第一次。經過兩天兩夜勘查,偵查人員發現了兩個爆炸坑,一號坑深1.6米,直徑4.4.米,二號坑深1米,直徑3米。坑底均呈鍋底狀。另有三個埋有爆炸物的坑未起爆,從中起出炸藥81公斤,雷管21個,提取裝炸藥的塑料袋11個,纏炸藥袋的紙繩10條,連接起爆線四十多米,絕緣布11條。

技偵人員在絕緣布上發現不完整指紋一枚。同時,他們發現,埋炸藥的土坑是用鐵鍬和鎬挖成的,炸藥成分為齊齊哈爾產的含有少量TNT成分的硝銨炸藥。

從現場看:

1、罪犯採取的串聯爆炸手段,是當地群眾採煤的習慣做法;

2、用的炸藥、雷管、引爆線是當地常用的材料;

3、從挖坑的痕跡看,有的是封凍前用鐵鍬挖的,有的是發案前不久(結凍後)用鎬挖的;

4、現場部位處於偏僻農村,埋藏的炸藥量非常大,雷管數量多,這些都證明犯罪分子就住在富強大隊,或住在附近,或在這個大隊有落腳點。

專案組認為,這肯定是一起經過精心策劃的報復殺人,犯罪分子對這個大隊的幹部和群眾有仇恨,有明顯的因果關係,並具備七個條件:

一、有獲取炸藥、雷管、電線的條件;

二、具備與現場相同的敲高等作案工具;

三、有埋藏炸藥和引爆的時間;

四、有爆破和電工技術;

五、熟悉現場周圍和俱樂部內部的情況;

六、具備存放炸藥、雷管、電線的場所;

七、發案前後有反常表現。

深入查訪,擴大線索

偵查破案工作一開始,在發動群眾上遇到一些困難,由於死難家屬處於悲痛狀態,忙於處理喪事,傷殘家屬急於護理親人,沒有直接受害的群眾怕壞人報復,使查訪工作一時難以展開。

專案組一面積極與衛生、民政部門緊密配合,搶救受傷群眾,協助群眾處理傷勢;一方面發動群眾,激發群眾仇恨,為幫助公安機關破案提供線索。

專案組以富強大隊為重點,在現場方圓15公里內召開群眾會,適當公佈案情,發動群眾揭發檢舉。在這個基礎上深入訪問了死傷家屬、富強俱樂部周圍的住戶、當晚看電影時站在門口的群眾,以及偷盜、倒賣炸藥的人員等,摸清了看電影觀眾的位置,中途退場人員,死傷人員的情況,還了解到當晚沒看電影的人員,以及幹群關係。共發現各種線索216條,重點對象40名。

積極偵查,獲取罪證

經過30多天的偵查調查,40名重點對象被否定38名,而本大隊社員徐鳳浩和其弟徐鳳德的疑點越來越大。

一是,二人有作案動機:去年徐鳳德參報名參軍,大隊黨支部書記提出他家庭有問題,不同意他報名,要求考學,大隊幹部不給複習時間,徐鳳浩去原籍山東找對象,大隊幹部不給假,要地皮蓋房子,要了幾年,大隊幹部也沒有給,有個大隊幹部還冒用他的名字和戶口,給親戚安排職業。發案前不久,徐鳳浩小孩病死,他認為是大隊的衛生所有藥不給用而造成的。

二是,二人中的徐鳳浩懂得爆炸知識。徐鳳浩在大隊煤礦打井時,搞過爆破,裝炸藥、接電線和引爆方法他都懂,而且他慣用的爆破方法與此案爆破方法相同。

三是徐鳳浩還倒賣過炸藥,有條件搞到炸藥和雷管。

四是有作案時間,二徐兄弟倆當晚曾去看電影,並中途退場,發案後卻矢口否認。

經破案指揮部研究,對於二徐採取三條偵查措施:

一、對二徐的社會關係進行全面調查,發現本大隊教員趙某與徐文浩關係密切,常在一起吃吃喝喝,案發後趙某還多次出入徐家,但趙某沒有作案動機,沒有與徐鳳浩合謀作案的可能。經過工作,趙某反應1979年10月初的一天夜間,徐鳳浩用麻袋往家背過東西,徐鳳浩還向趙某透露曾想炸了大隊煤礦,但沒有幹成。

二、對徐家進行搜查,根據現場挖出了81公斤炸藥情況看,犯罪分子為了發揮炸藥威力,將原來的小包炸藥改裝為大包,如果是徐風浩作案,改裝時,家中必會散落炸藥。經搜查,在徐家炕上、地下、牆角、麻袋等七處提取塵土,送刑事技術部門化驗,證實均含有炸藥成分,與現場提取的炸藥相同,還調查證實徐鳳浩倒賣過三次炸藥,都是整包賣出的。

三、提取二徐的指紋,與現場指紋進行比對,經省裡鑑定,公安部複合,認定了徐鳳德的指紋有四個特徵與絕緣帶上的指紋相同。

偵審結合,揭開真相

隨著偵破工作的深入,專案組在獲取一些直接證據後,決定拘捕二徐。拘捕前做了充分準備,制定了以徐鳳浩為突破口的審訊方案,1月25日晚七時將徐鳳浩拘捕後,立即宣佈依法拘捕,開展突擊審查。開始徐鳳浩假裝鎮靜,拒不認罪,當我們出示化驗結果後,徐鳳浩臉色蒼白,全身發抖,冒虛汗,於當晚十二時初不交代了與其弟徐鳳德合謀作案的犯罪事實。遂抓住戰機,抓緊突審,迫使徐鳳浩供認了全部犯罪事實,經審訊,同案犯徐鳳德口供與徐鳳浩完全一致。

二犯供認,是因為對富強大隊的隊幹部不滿而報復作案,原計劃挨家爆炸,怕暴露馬腳。趁隊幹部開會時爆炸殺人也沒有找到機會,最後決定在俱樂部爆炸殺人,1979年9月末的一個夜晚,二徐帶工具偷割電話線六十餘米,盜竊汽油、柴油30餘斤。10月初,二徐四次去黑河煤礦炸藥庫盜竊炸藥七箱多,共三百六十多斤,在家將炸藥線剝掉,用塑料袋裝好。徐鳳德又到新發大隊張學忠家索要雷管30發,徐鳳浩家原有四發。準備就緒後,10月中旬二班攜帶炸藥、雷管、汽油、柴油、鐵鍬、尖鎬、鉗子、螺絲刀、手電筒、麻袋等工具,偷偷從俱樂部正門的破窗戶竄入大廳,先後四個夜晚在大廳挖了五個大坑,將七箱炸藥和五十發雷管埋在坑內,連接了起爆線。為了發揮炸藥威力,又將14瓶汽油和柴油倒在炸藥上。埋炸藥後的餘土,從板縫倒入舞臺底下,1979年12月1日晚6時,俱樂部放映電影,二徐認為時機已到,準備下毒手。當看到第二部加片時,徐鳳浩接上引爆線中途退場,19:20爆炸發生,造成巨大災難。

案情大白後,連夜對二徐的住處依法進行搜查,獲取了作案工具等11種罪證,複查了現場,證實俱樂部舞臺板縫下確有一堆浮土,證據確鑿。

破案後的反思

第一,這起慘案,富強大隊某些幹部違法亂紀,是促使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遭受欺壓的當地社員和外來無戶口勞力(兩年來先後有四百多人到大隊煤井榦活),對隊幹部十分痛恨,不少人曾揚言要報復洩憤。大隊長和二隊長利用職權,仗勢欺人,讓自己親屬假冒徐鳳德的姓名,並把徐鳳德的戶口本拿走到七臺河礦務局當工人,就是觸發二徐宿怨起意報復的導火索。事後對個別嚴重違紀,導致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第二,是爆炸物品管理不嚴,給兇犯以可乘之機。二犯作案的炸藥偷自黑河煤礦第二採煤區炸藥庫。該庫設在一個小樹林裡,無人看管,領取炸藥也不記賬,1979年6月,該庫炸藥就曾被盜,但始終沒有加強防護措施,同年10月間,二徐先後四次入庫盜走炸藥300多斤,均未察覺。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七臺河幾百個煤礦、煤窯的炸藥庫,都無人管理,任人偷拿,以致煤礦區家家戶戶有炸藥和雷管,還有炸藥市場,私人可以自由買賣。

破案後不久,徐鳳浩與徐鳳德被押赴刑場明正典刑,因為濫殺無辜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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