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程項目勞務用工明年實現100%實名制

日前,省住建廳發佈關於加強建築勞務用工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應通過信息化等管理手段開展勞務用工實名制,到2019年要實現全省勞務用工實名制達到100%。

通知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督促分包企業與其招用的勞務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勞動合同信息納入實名制管理,嚴禁用勞務分包合同代替勞動合同,堅持杜絕代簽合同,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

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設單位、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工資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屬地行業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自2019年3月1日起,全省新開工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應全部納入平臺統一監管,由中國農業銀行代發各類勞務用工人員工資。合同額500萬(含500萬)以上的項目應實行按月發放,500萬以下工程項目或臨時用工可實行階段性結清。

因欠付工程款或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先行承擔清償責任,並墊付農民工工資。拒不履行清償責任的,依法予以處罰,認定為不良信用信息或列入“黑名單”。

通知強調,各地住建部門要將勞務用工實名制、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開等納入建築市場監管範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未按規定落實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規予以懲戒。

各地住建部應加強與人社等部門溝通協調,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不得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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