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輩留下的宅基地空閒著,村集體不願收回,這是為什麼?該怎麼辦?

明花圓生態農場1


在農村有很多祖上留下的宅地基空閒著,村集體為什麼不收回?

在我的記憶中,六七十年代,農村很少有閒置的房屋,大部分是破舊的老宅子,農村人都是兩三代人住一所宅子,人住在草屋或者是人和牲畜同居一室也不罕見,居住條件極為惡劣。

農村真正開始大興建房熱也就是在八十年代,那時候農民手裡有了錢,都以能住三間新平房或者三孔大窯為榮。

那時候鼓勵人致富,新建房子申請宅基地也很方便,一般來說一份申請一盒煙就能搞定。按照政策交舊換新,但一般老宅子都用於牲畜儲草和飼養牲口用,集體也懶得理會。在這種條件下,我觀察,在我們農村,先先後後,村裡人都另建了一套新宅院,在老宅基上重新翻蓋的幾乎沒有,所以老宅廢棄的很多。

到了新世紀,城鎮化飛速發展,農村年輕人開始湧向城市,十幾二十幾年前剛建的房屋也開始人煙蕭條起來,大部分是留守老人在堅守,有的沒有人住,也開始閒置起來。

祖傳的老宅破敗了,現在的新宅閒置了。有人問為什麼村裡不把破敗閒置的宅基地收回重新利用呢?

其實熟悉農村情況的人都知道,過去人珍惜土地,建房造屋都捨不得在耕地上建,大部分都建在山坡上土地貧瘠的地方,收回變為耕地的價值不大。

另外,過去建房造屋在我們那個地區多采用石塊為建築材料,前後得花費好幾年,現在廢棄不用,拆掉處理也需要花費不小的費用,這個錢沒有地方出。

還有,既然老宅基本家不用了,集體收回重新分配,願意接受做為新宅基地的人幾乎沒有。也就是說,收了也沒人用。

雖然說農村的老宅基廢棄了,但無論誰家的房前屋後也會有幾棵樹木,即使這些樹將來賣不了幾個錢,只要長著,不僅綠化了老村老宅,也更是老戶主對宅基地主權的宣示。

何況現在農村的土地種植人員越來越少,農民良田還種不過來,他怎麼會對老宅基地感興趣呢?

基於以上幾種現實原因,村集體不會主動去收回農民的老宅基地的。

當然,我說的都是我們山區農村的實際情況,至於平原農村的老宅基怎樣處理,就另當別論了!






閒聊農家


在農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輩留下的宅地基空閒著,村集體不願收回,這是為什麼?該怎麼辦?

的確,現在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進一步深入,許多的農村農民已經全家人在城市裡買房定居了下來,農村原有的祖輩,父輩們留下來的,包括八十年代自己夫妻倆辛辛苦苦修建起來的新樓房,因為地處比較偏僻,又因為常年不住人,年久失修,導致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經搖搖欲墜,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有的甚至倒塌夷為平地了,卻無人問津,無人管理它們了。


面對這種情況,有人不競在問,別人在農村沒有宅基地建房,而個別人卻有宅基地閒著不用,那為什麼集體不把他們的宅基地給收回,重新分配分配給別人呢?或者重新承包給別人種植農作物,種植樹木也行呀。

可是年輕的朋友們可能不知道,七星老農曾經記得八零年實行生產承包責任制時,田地是一年一調整,三年一調整,後來改為三十年調整一次,而山地的承包期是六十年不變,是政府為了調整農村農民種田種植山林樹木的積極性,防止掠奪性種植,防止森林被亂砍伐,造成水土流失,破壞農村自然環境。



再加上八十年代的時候,農村農民大多數人的宅基地是修建在山土上,很少有幾個人佔用了集體的糧田修建了的,並且國家這次還給他們實行了土地確權,發有宅基地證,屬於合法擁有者了,如果現在國家沒有另行政策予以收回他們的宅基地,那恐怕當地村集體組織是沒有那個權力,把他們空閒著的父祖輩們留下來的宅基地予以收回來了,要收回來除非你村集體花錢徵收,經過當事同意才行了。

七星老農個人認為,農村祖輩們留下來的空餘閒置的宅基地,不是村集體不願收回,而是現在國家還沒制定這方面的政策,村集體目前是沒有擁有這個權力,去收回村民個人手中閒置著的宅基地的,再說農村過去房子周圍都種植了樹木楠竹,過不了幾年時間,閒置著的宅基地上也會綠樹成蔭滴,大家就別抄別人家那份閒心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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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老農


這個問題其實沒那麼複雜,繞來繞去解釋不清,我來說。第一類,老宅有後輩,雖沒農村戶口,卻房子還處在那兒,沒人敢動。因合法存在,農村人誰敢違法動它。如果這宅基地沒後人存在,叫絕戶。這宅基地沒人要,鄉下迷信觀念重,不發家。村裡可以收回或村民可以佔用,作為菜園或種苗木。第二類,上二代農村響應政府號召:多打糧食,多產娃。農村兄弟姐妹多,分家時屋在一起或不遠處。故爾常說的一句話:同在屋簷下,抬頭不見低頭見,打斷骨頭連著筋,肥水不流外人田唄!同輩之間房子可以轉讓。有人跳出農門,房子轉讓同輩或晚輩。第三類,印象中是改革開放之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農村造房沒有很嚴的審批制度,易地建房,老房還留著,不算違規房。這類情況這十年內來看,再造新房,村裡可以收回另派用場。



浙北布衣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村幹部也是身不由己的!


很多人可能比較疑惑,村裡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沒人住了為什麼不收回,分配給需要的人呢?其實這個村幹部也是身不由己

為什麼這麼說?

第一,農村宅基地雖然是集體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卻是農民私人的。有的人雖然戶口沒在農村,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卻是他的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誰敢動?



如果這家家裡沒有後人,同時宅基地還在,那麼就可以把宅基地易主了(可以集體收回,也可以給其他需要的人)。

第二,農村宅基地如果要收回,就需要把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拆房子有那麼簡單?首先可能有村民來阻工;其次拆房子不要錢啊?誰來出這個錢?很多村沒有集體收入,窮的叮噹響怎麼拆?


第三,有的地方可能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情況。就是說房子沒人住了,但是卻可以轉讓給家族親戚。有的人走出農村就把房屋和宅基地轉讓給了同輩或者晚輩,這種情況下怎麼拆?

第四,有的地方出現了一戶多宅的現象,但這是歷史遺留問題。這個聽老輩人講,主要是改革開放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農村宅基地的審批不是很嚴格,有的人易地建房還留著老房,這種情況也不好弄(會產生矛盾),短期之內應該是解決不了的(但這是個別情況)。


那這些宅基地和房屋到底該咋辦呢?

第一,可以在村內流轉。這個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情況,就不多說了。

第二,能收回的儘量收回。有的村集體有錢,可以對廢棄的宅基地進行收回。

第三,實行廢舊房屋利用。舉個例子,現在有的村搞民宿旅遊,就是利用的老舊房屋。把這些老舊房屋一改造,就可以給城裡人來住了,還很受歡迎。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在農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輩留下的宅基地空閒著,村集體不願收回,這是為什麼?該怎麼辦?

對於從小在農村長大的人們來說,都知道以前在農村,特別是上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左右,只要是結婚以後,基本上村裡都會批給宅基地,重新蓋房子。特別是弟兄們多的人家,有時候當父母的在孩子快到年齡的時候,就早早申請了宅基地,給孩子預備好了婚房。這樣,就是自家孩子將來說媳婦兒的時候,家中有新房子,成功的幾率也大。

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當時已經準備好婚房的,有的因為考上學,參加工作留在外地,有的參軍入伍後,退伍分配工作到了城裡居住等等原因,家裡蓋的房子要麼住了不長時間,要麼連住都沒有住過,就空閒下來。還有一部分人,隨著農村人外出打工潮,湧向了城市,通過自己的努力,也在城市裡有了安身之所。不過,這部分人,逢年過節,還是回老家過的,那房屋空閒的時間一年中能有300多天。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曾經結婚後與父母分開過,各自有各自的房屋,多年過去了,父母也已經不在人世,這些房屋也就閒置下來。

雖然這些情況導致農村的一些房屋閒置著,但除了老人去世後留下的那部分房屋以外,其餘的那些閒置房屋房屋的主人還健在,集體也不可能給人家收回去的。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有的人家想蓋新房,即使村集體有收回的老屋的宅基地,但這些宅基地一般是在衚衕裡面,道路狹窄的地方,再說老宅基地的面積都不如現在的大,年輕人也不願要。都想在寬敞的地方批上一塊宅基地,自己蓋新房。

如今,隨著農村空殼化現象的增多,農村空閒的房屋數量增長。像我們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房屋閒置,有的多年不住,已經年久失修,或者搖搖欲墜。現在的一些年輕人,在城市裡呆的久了,或者從小就沒有在農村老家待過的那部分人,也不想再回農村居住。

針對以上這些情況,國 家正在部分地方試點,進行合 村並 鎮。將這些面臨空殼村重新合併,這樣可以集中將村民進行安置,那麼這些空置房也可以拆除後,可以將這些地方復墾或者利用起來,發揮其應有的價值。


建行漸遠


農村宅基地是村集體給集體內村民用於建房的地,宅地基一直屬於村集體,而村民只有使用權。題中所說的閒置的宅基地不知道具體指什麼,如果說的是沒人居住的房子那麼上邊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農民的房子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能侵犯。即便是無人居住也不能動人家的,除非房子確實已經壞得不能居住了村集體才可以把宅基地收回集體。

宅基地一直以來就歸村集體,不是誰在上面建了房就歸誰。只要達到一定條件宅基地會自動收歸村集體,比如房屋完全倒塌了、村民主動退出宅基地了,不需要敲鑼打鼓的到處喊哪塊宅基地現在歸集體所有了!

農村也沒有規定那一塊地是宅基地必須在那個位置建房,一般村民要建房都是自己找一塊地去申請,只要有申請資格不佔用基本農田一般都能申請下來。所以人家宅基地閒置了又沒申請復建的達到一定時間,想在上邊建房的其他村民同樣可以去申請此地作為自己的宅基地。

所以我覺得村裡宅基地閒置,村集體不是不願意收回,而是本身就是村集體的東西不需要再去聲明此地收歸村集體了。


農村隨拍君


題主這個問題,三農觀察匯願意逐個解答。農村確實有閒置農房,也有因房屋倒塌造成的閒置宅基地,但我們這裡並沒有像網上所說的有大片的閒置宅基地的情況。


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的主人是哪些?他們現在生活在哪裡?有些是曾經的農民,由於外出經商、創業,有的已在城市和集鎮買了房而‘’安家落戶‘’,而有的農民在家通過自已的辛勤勞動,積累了一定的資本,在農村新建了寬暢的住房。



為什麼不修或不建呢?這些在五六十年代甚至更早建的老房子,宅基地面積都很小,每戶基本是一間,而且是一戶挨著一戶,按現在拆舊建新的話,一是由於相連戶難以協調統一,二是在自己的宅基地新建也不夠一家使用,所以基本上是沒有人用來重建住人的。


村集體為什麼不願收回呢?這些閒置的老房子是農民合法的私有財產,而房屋佔用的宅基地使用權自然就是合法取得的,所以這些閒置農房和閒置宅基地農民都有使用權證。倒塌的宅基地也有農民在不斷修復,用來堆放雜物,圈養牲畜。這些合法取得老房子和老房子合法佔用的宅基地,村集體是無權無償收回的。

這些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怎麼辦?

我們這裡的做法是,對於已批准建新而不拆舊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或拆除。對有宅基地使用權證的舊房危房符合規劃的允許原拆原建。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村民,允許拆舊建新。在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的試點地區,償試村集體或者村民利用自己的閒置農房、宅基地用來興辦和出租或聯營發展民宿、旅遊、電商等新產業,激活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

三農觀察匯個人認為,有部分離土離鄉的農民等老了或許還要回村回鄉,那些仍在農村的農民還會在生活需要時,再次使用這些閒置的宅基地。不收回閒置宅基地是不是也有這些考量呢?您認為呢?歡迎探討。


三農觀察匯


祖宅是這個家屬的財產,舊社會地主壓迫農民但都沒有這樣的盤算,可能想幹這事的那些人,要麼是外星來的,要麼是地震震出來的,因為他們與正宗的中國人有區分,外空沒有祖宅,難道出去參加工作就無能享受這些屬幹我們的祖傳,出去國外的僑民,你也剝奪他們返回故鄉祭祖拜公的老宅,原來的城鎮化是推動另類改變,但歷史告訴人們,忘記真實就沒有將來。


手機用戶52122244894


哈哈!這你就不懂了吧!

這"悟空″裡不是有人把:

"農民為什麼不能像工人們也可領退休金啊?″一樣的"不明就裡″!

"農民"是有土地,宅地,自建房,生活自留地等資產所有者!

"工人″?真正的無產者!初期連住房也是租工廠的!一切生活資源的獲得均需為"資本所有者″勞動!才能獲得!

他沒生產資料財產!失去工作就失去生活來源啦!

反觀農民?進城務工!土地流轉有收入!宅地房屋(有可能被響往農村生活的城裡人承租)

自留地都屬"自有權″的!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老宅代代傳承,是家庭靈魂所在,任何人不許隨意拆除,這個家族無人了可收回,老宅就像在大海中漂泊找到了岸,心靈寄託,看到老宅就想到了我去世的老父親,他生活的一幕幕出現在我眼前,我要為老父親生命接力好好活著,告訴下代人我們的祖先是誰,把家風傳承下去,這就是人生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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