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明花圆生态农场1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留下的宅地基空闲着,村集体为什么不收回?

在我的记忆中,六七十年代,农村很少有闲置的房屋,大部分是破旧的老宅子,农村人都是两三代人住一所宅子,人住在草屋或者是人和牲畜同居一室也不罕见,居住条件极为恶劣。

农村真正开始大兴建房热也就是在八十年代,那时候农民手里有了钱,都以能住三间新平房或者三孔大窑为荣。

那时候鼓励人致富,新建房子申请宅基地也很方便,一般来说一份申请一盒烟就能搞定。按照政策交旧换新,但一般老宅子都用于牲畜储草和饲养牲口用,集体也懶得理会。在这种条件下,我观察,在我们农村,先先后后,村里人都另建了一套新宅院,在老宅基上重新翻盖的几乎没有,所以老宅废弃的很多。

到了新世纪,城镇化飞速发展,农村年轻人开始涌向城市,十几二十几年前刚建的房屋也开始人烟萧条起来,大部分是留守老人在坚守,有的没有人住,也开始闲置起来。

祖传的老宅破败了,现在的新宅闲置了。有人问为什么村里不把破败闲置的宅基地收回重新利用呢?

其实熟悉农村情况的人都知道,过去人珍惜土地,建房造屋都舍不得在耕地上建,大部分都建在山坡上土地贫瘠的地方,收回变为耕地的价值不大。

另外,过去建房造屋在我们那个地区多采用石块为建筑材料,前后得花费好几年,现在废弃不用,拆掉处理也需要花费不小的费用,这个钱没有地方出。

还有,既然老宅基本家不用了,集体收回重新分配,愿意接受做为新宅基地的人几乎没有。也就是说,收了也没人用。

虽然说农村的老宅基废弃了,但无论谁家的房前屋后也会有几棵树木,即使这些树将来卖不了几个钱,只要长着,不仅绿化了老村老宅,也更是老户主对宅基地主权的宣示。

何况现在农村的土地种植人员越来越少,农民良田还种不过来,他怎么会对老宅基地感兴趣呢?

基于以上几种现实原因,村集体不会主动去收回农民的老宅基地的。

当然,我说的都是我们山区农村的实际情况,至于平原农村的老宅基怎样处理,就另当别论了!






闲聊农家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地基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的确,现在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入,许多的农村农民已经全家人在城市里买房定居了下来,农村原有的祖辈,父辈们留下来的,包括八十年代自己夫妻俩辛辛苦苦修建起来的新楼房,因为地处比较偏僻,又因为常年不住人,年久失修,导致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有的甚至倒塌夷为平地了,却无人问津,无人管理它们了。


面对这种情况,有人不竞在问,别人在农村没有宅基地建房,而个别人却有宅基地闲着不用,那为什么集体不把他们的宅基地给收回,重新分配分配给别人呢?或者重新承包给别人种植农作物,种植树木也行呀。

可是年轻的朋友们可能不知道,七星老农曾经记得八零年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时,田地是一年一调整,三年一调整,后来改为三十年调整一次,而山地的承包期是六十年不变,是政府为了调整农村农民种田种植山林树木的积极性,防止掠夺性种植,防止森林被乱砍伐,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农村自然环境。



再加上八十年代的时候,农村农民大多数人的宅基地是修建在山土上,很少有几个人占用了集体的粮田修建了的,并且国家这次还给他们实行了土地确权,发有宅基地证,属于合法拥有者了,如果现在国家没有另行政策予以收回他们的宅基地,那恐怕当地村集体组织是没有那个权力,把他们空闲着的父祖辈们留下来的宅基地予以收回来了,要收回来除非你村集体花钱征收,经过当事同意才行了。

七星老农个人认为,农村祖辈们留下来的空余闲置的宅基地,不是村集体不愿收回,而是现在国家还没制定这方面的政策,村集体目前是没有拥有这个权力,去收回村民个人手中闲置着的宅基地的,再说农村过去房子周围都种植了树木楠竹,过不了几年时间,闲置着的宅基地上也会绿树成荫滴,大家就别抄别人家那份闲心了是吧!

[热爱生活,喜欢交流,请大家多多关注七星老农回答,不胜感激!]


七星老农


这个问题其实没那么复杂,绕来绕去解释不清,我来说。第一类,老宅有后辈,虽没农村户口,却房子还处在那儿,没人敢动。因合法存在,农村人谁敢违法动它。如果这宅基地没后人存在,叫绝户。这宅基地没人要,乡下迷信观念重,不发家。村里可以收回或村民可以占用,作为菜园或种苗木。第二类,上二代农村响应政府号召:多打粮食,多产娃。农村兄弟姐妹多,分家时屋在一起或不远处。故尔常说的一句话:同在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打断骨头连着筋,肥水不流外人田呗!同辈之间房子可以转让。有人跳出农门,房子转让同辈或晚辈。第三类,印象中是改革开放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农村造房没有很严的审批制度,易地建房,老房还留着,不算违规房。这类情况这十年内来看,再造新房,村里可以收回另派用场。



浙北布衣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村干部也是身不由己的!


很多人可能比较疑惑,村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没人住了为什么不收回,分配给需要的人呢?其实这个村干部也是身不由己

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农村宅基地虽然是集体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农民私人的。有的人虽然户口没在农村,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他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谁敢动?



如果这家家里没有后人,同时宅基地还在,那么就可以把宅基地易主了(可以集体收回,也可以给其他需要的人)。

第二,农村宅基地如果要收回,就需要把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拆房子有那么简单?首先可能有村民来阻工;其次拆房子不要钱啊?谁来出这个钱?很多村没有集体收入,穷的叮当响怎么拆?


第三,有的地方可能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情况。就是说房子没人住了,但是却可以转让给家族亲戚。有的人走出农村就把房屋和宅基地转让给了同辈或者晚辈,这种情况下怎么拆?

第四,有的地方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但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这个听老辈人讲,主要是改革开放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宅基地的审批不是很严格,有的人易地建房还留着老房,这种情况也不好弄(会产生矛盾),短期之内应该是解决不了的(但这是个别情况)。


那这些宅基地和房屋到底该咋办呢?

第一,可以在村内流转。这个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情况,就不多说了。

第二,能收回的尽量收回。有的村集体有钱,可以对废弃的宅基地进行收回。

第三,实行废旧房屋利用。举个例子,现在有的村搞民宿旅游,就是利用的老旧房屋。把这些老旧房屋一改造,就可以给城里人来住了,还很受欢迎。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对于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人们来说,都知道以前在农村,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左右,只要是结婚以后,基本上村里都会批给宅基地,重新盖房子。特别是弟兄们多的人家,有时候当父母的在孩子快到年龄的时候,就早早申请了宅基地,给孩子预备好了婚房。这样,就是自家孩子将来说媳妇儿的时候,家中有新房子,成功的几率也大。

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时已经准备好婚房的,有的因为考上学,参加工作留在外地,有的参军入伍后,退伍分配工作到了城里居住等等原因,家里盖的房子要么住了不长时间,要么连住都没有住过,就空闲下来。还有一部分人,随着农村人外出打工潮,涌向了城市,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在城市里有了安身之所。不过,这部分人,逢年过节,还是回老家过的,那房屋空闲的时间一年中能有300多天。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曾经结婚后与父母分开过,各自有各自的房屋,多年过去了,父母也已经不在人世,这些房屋也就闲置下来。

虽然这些情况导致农村的一些房屋闲置着,但除了老人去世后留下的那部分房屋以外,其余的那些闲置房屋房屋的主人还健在,集体也不可能给人家收回去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有的人家想盖新房,即使村集体有收回的老屋的宅基地,但这些宅基地一般是在胡同里面,道路狭窄的地方,再说老宅基地的面积都不如现在的大,年轻人也不愿要。都想在宽敞的地方批上一块宅基地,自己盖新房。

如今,随着农村空壳化现象的增多,农村空闲的房屋数量增长。像我们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房屋闲置,有的多年不住,已经年久失修,或者摇摇欲坠。现在的一些年轻人,在城市里呆的久了,或者从小就没有在农村老家待过的那部分人,也不想再回农村居住。

针对以上这些情况,国 家正在部分地方试点,进行合 村并 镇。将这些面临空壳村重新合并,这样可以集中将村民进行安置,那么这些空置房也可以拆除后,可以将这些地方复垦或者利用起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建行渐远


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给集体内村民用于建房的地,宅地基一直属于村集体,而村民只有使用权。题中所说的闲置的宅基地不知道具体指什么,如果说的是没人居住的房子那么上边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农民的房子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侵犯。即便是无人居住也不能动人家的,除非房子确实已经坏得不能居住了村集体才可以把宅基地收回集体。

宅基地一直以来就归村集体,不是谁在上面建了房就归谁。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宅基地会自动收归村集体,比如房屋完全倒塌了、村民主动退出宅基地了,不需要敲锣打鼓的到处喊哪块宅基地现在归集体所有了!

农村也没有规定那一块地是宅基地必须在那个位置建房,一般村民要建房都是自己找一块地去申请,只要有申请资格不占用基本农田一般都能申请下来。所以人家宅基地闲置了又没申请复建的达到一定时间,想在上边建房的其他村民同样可以去申请此地作为自己的宅基地。

所以我觉得村里宅基地闲置,村集体不是不愿意收回,而是本身就是村集体的东西不需要再去声明此地收归村集体了。


农村随拍君


题主这个问题,三农观察汇愿意逐个解答。农村确实有闲置农房,也有因房屋倒塌造成的闲置宅基地,但我们这里并没有像网上所说的有大片的闲置宅基地的情况。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主人是哪些?他们现在生活在哪里?有些是曾经的农民,由于外出经商、创业,有的已在城市和集镇买了房而‘’安家落户‘’,而有的农民在家通过自已的辛勤劳动,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在农村新建了宽畅的住房。



为什么不修或不建呢?这些在五六十年代甚至更早建的老房子,宅基地面积都很小,每户基本是一间,而且是一户挨着一户,按现在拆旧建新的话,一是由于相连户难以协调统一,二是在自己的宅基地新建也不夠一家使用,所以基本上是没有人用来重建住人的。


村集体为什么不愿收回呢?这些闲置的老房子是农民合法的私有财产,而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就是合法取得的,所以这些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农民都有使用权证。倒塌的宅基地也有农民在不断修复,用来堆放杂物,圈养牲畜。这些合法取得老房子和老房子合法占用的宅基地,村集体是无权无偿收回的。

这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怎么办?

我们这里的做法是,对于已批准建新而不拆旧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拆除。对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旧房危房符合规划的允许原拆原建。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村民,允许拆旧建新。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地区,偿试村集体或者村民利用自己的闲置农房、宅基地用来兴办和出租或联营发展民宿、旅游、电商等新产业,激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三农观察汇个人认为,有部分离土离乡的农民等老了或许还要回村回乡,那些仍在农村的农民还会在生活需要时,再次使用这些闲置的宅基地。不收回闲置宅基地是不是也有这些考量呢?您认为呢?欢迎探讨。


三农观察汇


祖宅是这个家属的财产,旧社会地主压迫农民但都没有这样的盘算,可能想干这事的那些人,要么是外星来的,要么是地震震出来的,因为他们与正宗的中国人有区分,外空没有祖宅,难道出去参加工作就无能享受这些属干我们的祖传,出去国外的侨民,你也剥夺他们返回故乡祭祖拜公的老宅,原来的城镇化是推动另类改变,但历史告诉人们,忘记真实就没有将来。


手机用户52122244894


哈哈!这你就不懂了吧!

这"悟空″里不是有人把:

"农民为什么不能像工人们也可领退休金啊?″一样的"不明就里″!

"农民"是有土地,宅地,自建房,生活自留地等资产所有者!

"工人″?真正的无产者!初期连住房也是租工厂的!一切生活资源的获得均需为"资本所有者″劳动!才能获得!

他没生产资料财产!失去工作就失去生活来源啦!

反观农民?进城务工!土地流转有收入!宅地房屋(有可能被响往农村生活的城里人承租)

自留地都属"自有权″的!


用户黄山路老芋头


老宅代代传承,是家庭灵魂所在,任何人不许随意拆除,这个家族无人了可收回,老宅就像在大海中漂泊找到了岸,心灵寄托,看到老宅就想到了我去世的老父亲,他生活的一幕幕出现在我眼前,我要为老父亲生命接力好好活着,告诉下代人我们的祖先是谁,把家风传承下去,这就是人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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