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撲克引發打鬥 賠償3萬元獲緩刑

玩撲克引發打鬥 賠償3萬元獲緩刑

蚌埠法院網訊 近日,五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罪案件。被告人朱某利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2015年6月29日14時許,在五河縣某村小店內,被告人朱某與楊某因玩撲克牌發生口角,引發打鬥,打鬥中被告人朱某用拳頭將楊某口唇部打傷。經五河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鑑定:楊某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

2015年12月2日,被告人朱某主動到五河縣公安派出所投案,並與被害人楊某達成和解協議,賠償了被害人楊某全部損失3萬元,取得了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遇事不能冷靜處理,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被告人朱某案發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庭審中自願認罪,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取得了諒解,有悔罪表現,且系初犯、偶犯,均可酌定從輕處罰;經五河縣司法局評估,被告人朱某具備社區矯正條件,對其宣告緩刑不會對其所在社區產生重大不良影響,可以適用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

原本在一塊兒玩撲克休閒娛樂,結果卻因口角用拳將人口唇部打傷,賠償3萬元,這打一架的成本可太高了,希望大家遇事都能夠冷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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