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國家郵政局監測數據顯示,11月11日“雙十一”當天,主要電商企業全天共產生快遞物流訂單13.52億件,同比增長25.12%,再創歷史新高。預計“雙十一”期間,

即11月11日至16日,全行業處理的郵件、快件業務量將超過18.7億件。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收快遞、拆快遞的生活,光是想想就讓人感到幸福。

這幾天,比起自己的對象,是不是更想快點看見快遞小哥?天青色在等煙雨,而你在等你的快遞!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是不是焦急的10分鐘看一次物流,就想快遞快點到?但是快遞就是沒有來!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快遞已經葬身在了火海里面?

一、對不起,您的快遞已被燒燬

11月14日,一輛快遞貨車停在G85銀昆高速渝廣段應急車道上,車輛冒出濃煙。駕駛員自稱,該輛貨車上裝的是從重慶渝北發往廣安的快遞包裹,有三四噸、上萬件快遞。

高速執法隊員到達後,立即對現場進行管控,消防人員也及時趕到現場滅火。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由於處置及時,管控有力,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也未引發二次事故。目前,火已撲滅,起火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上萬件包裹基本被燒燬了,蝶叔看著都心疼啊,這麼多的包裹都沒有了~~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所以,這裡面有你的快遞嗎?趕緊查查吧!


二、那些年,我們沒有收到的快遞

可怕的事情還不止發生過一次,還記得去年的“雙11”嗎?我們沒有收到快遞時,快遞到底都經歷了什麼?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①您的快遞已跳橋

2016年11月13日,哈爾濱市環城高速柳樹林大橋上,一輛滿載貨物的大卡車撞破護欄,掉到了橋下的水庫裡,車上的包裹和貨物漂浮在水面,所幸司機沒事。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②您的快遞已被燒燬

2017年11月,從江西鷹潭出發的快遞車在高速起火,4500多件快遞被燒光。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③您的快遞已側翻

2018年9月23日,G4京港澳高速K1539馬家河大橋上,一快遞貨車側翻,事故原因是駕駛人員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先後撞擊橋樑側翻。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三、別急,這裡有方法維護你的權益

我的“寶貝”成了一堆黑炭,怎麼辦?難道要我自己承擔相應損失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也就是說,快遞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意外時,快遞公司應在第一時間賠償給寄件方也就是賣家。買家未能及時收到貨物可以要求賣家補發新貨,也可以要求全額退款。此時,賣家應當同意買家要求,其損失應與物流公司協商處理。

這麼一說,買家的權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用擔心因為自己的網購貨物被燒從而承擔經濟損失,而賣家的經濟損失則應有承運方承擔。若發生理賠爭議可找消費者協會進行協調處理,若協調未果可以申請民事訴訟解決。

所以,作為消費者而言,不用擔心自己的“寶貝”被燒而承擔經濟損失,最終是寄件方和承運方之間的問題,所以把心放到肚子裡吧!


四、提醒:謹防雙十一包裹丟失騙局

雙十一”過後,快遞行業如火如荼,許多“快遞公司”以“包裹丟失、給予賠償”為藉口的騙術容易讓人放鬆警惕。

如接到快遞公司電話稱快件丟失,應立即和購物網站賣家核實後,再與快遞公司商量理賠等事項,千萬不要輕易掃描對方發送的二維碼或點擊不明鏈接,切勿輕信、轉賬!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最後,希望所有人心心念唸的快遞,都能順利準時到達你的手上!

對不起,您的雙十一快遞已被燒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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