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保證制度

安全生產保證制度

(一)組織體系保證

成立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立四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1、公司總經理為首的各級生產指揮、安全管理保障體系;

2、以總工程師為首的安全技術保證體系;

3、以安全生產管理部經理為首的專業安全管理、檢查保證體系;

4、以工會主席為首的“宣傳、教育、協調、督促”的群眾監督保證體系。

(二)生產保證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在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時,應保障安全與生產工作協調一致,組織均衡生產。

2、對於改善勞動條件,以及為施工生產提供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工作項目,應做為正式工序,納入生產計劃優先安排。

3、檢查生產計劃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是否按照生產工序正常施工,並檢查施工現場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標準。

4、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應服從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三)技術保證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定。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四)安全生產管理保證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研究企業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企業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企業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外省市施工隊伍負責人和外省市施工隊伍務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考核。組織違章人員學習班,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持證上崗負責組織復工和轉崗人員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施工現場每週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項目專職安全員每天巡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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