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周立波口中的“某某”鄢軍和他的前委任律師莫虎,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並且索賠金額上千萬美元,一時間網絡輿論譁然,認為這次周立波又將面臨美國法律的裁定,不知道能不能度過這一劫。
沒想到最近卻有知情人在微博曝料,劉龍珠,莫虎,鄢軍訴周立波的民事訴狀因違反《海牙送達公約》被美國當地法院退回!原來根據公約,中國大陸的民營企業及個人文書送達需要經過PFI公司和司法部轉遞,或者是由PFI公司和五個地方(含上海)的高級人民法院轉遞。
那麼為什麼劉龍珠,莫虎,鄢軍為何會向美國新澤西州法院提出訴訟呢?要說鄢軍不知道這些法律條款還正常,作為經常幫助華人在外打官司的律師莫虎怎麼會不清楚這一點呢?這一點值得深思。
難怪此前周立波信心十足,說已經聘請四位律師要在景陽崗“打虎”:
有網友對此評論稱莫虎鄢軍劉龍珠這幾個人是在虛張聲勢!
對於此次美國法院拒受理劉龍珠,莫虎,鄢軍對周立波的民事訴狀,你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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