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週年」告別“大篷車” 警車升級換代

20多年前的一個金秋時節,剛大學畢業的我分配到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的一個鄉鎮派出所當“片警”。

當時,派出所有10名民警,負責一鎮一鄉的4萬名常住人口安全。所裡除了一輛三輪摩托車,再無值錢的家當。由於燃料供應緊張,摩托車作用也不大。民警每人1輛自行車,這成了下鄉辦案、巡邏執勤的警車。那時騎自行車下鄉辦案、巡邏執勤確實苦。夏天要忍受炎炎烈日和蚊蟲叮咬,冬天要忍受寒風暴雪。受苦受累不說,交通不便往往會耽誤工作。

記得一個夏日的早晨,我和同事騎自行車前往非常偏遠的一個村莊辦理一起耕牛被盜案。我們早晨出發,中午才趕到案發現場,受害群眾生氣抱怨:“你們是幹啥吃的,怎麼才來?”我們默默地嚥下一肚子委屈,拼盡全力在次日破了案,抓住了盜賊,追回了被盜的耕牛。雖然是凱旋而歸,但我們始終高興不起來。

記得一個除夕夜,我和另外2名民警接到報案,稱轄區一名群眾家中被盜現金5000元。因天公不作美,雪大路滑,我們無法騎自行車或步行下鄉辦案。無奈之下,我們只好借用老鄉家一輛四輪手扶拖拉機前去辦案。坐在“大篷車”上,我們被凍得渾身發抖。等辦完案回到所裡,三人都得了重感冒。

如今,公安科技日新月異,警務裝備向標準化、數字化、正規化、現代化邁進,每個派出所都有了既環保節能又安全舒適的新式警車等新裝備。在派出所,民警辦案、辦公條件也進一步改善,激發了民警幹事創業的勁頭,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作者系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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