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学前教育震荡之际的沉思:这或许是与以往都不同的崭新时代

政策|学前教育震荡之际的沉思:这或许是与以往都不同的崭新时代

昨日晚间,新闻联播在第二条的位置专门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详细解读,各大社交圈铺天盖地转发着同一条消息。

追根溯源,“意见”并不是突然问世,2018年7月6日国家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要民生工程。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在学前教育从业者一夜无眠后,美股于北京时间凌晨5点收盘,红黄蓝暴跌52.97%,报7.83美元(历史新低),市值蒸发17亿元至15.9亿元。此次股价所受波动影响,远超去年11月发生的虐童案影响。博实乐暴跌16.71%。对此,红黄蓝迅速做出官方回应:

政策|学前教育震荡之际的沉思:这或许是与以往都不同的崭新时代

A股幼教板块也一泻千里,威创开盘即跌停。今日A股开盘,幼教板块集体下跌,威创股份开盘后直接跌停。截至开盘5分钟,三垒股份、秀强股份、邦宝益智、昂立教育、和晶科技跌幅均超过3%。

谈及红黄蓝的跌幅状态,该从业者继续说道:“市场对学前教育产业资产证券化完全没信心,这和国家的对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方向已经很明确了有很大的关系。”一句话概括:“幼儿园不要再考虑上市了,幼儿园上市之路已经彻底封死。”这其中,损失惨重的当属之前一度疯狂收园的VC、PE们,以及一众上市公司。

那么,是什么内容瞬间撬动了资本与幼教产业?

在第七章关于规范民办园的内容中,《意见》强调“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已违规的,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参与并购、加盟、连锁经营的营利性幼儿园,应将与相关利益企业签订的协议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当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

幼儿园控制主体或品牌加盟主体变更,须经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审批,举办者变更须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手续,按法定程序履行资产交割。

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从整个市场反应来看,投资人对于国务院发布的学前教育新规反应激烈。

实际上,这个政策可能会帮助学前教育回归到教育的本质上。前段时间大家疯狂购幼儿园的时候,给了整个市场一个特别扭曲的价值,只要有个幼儿园,大家就15、20倍PE地去收购,让很多的园长心思不在经营幼儿园身上了。

一直以来我国的入园人数和入园比例在增加,而幼儿园的增长速度一直落后于这个增长速度。因而国家最先想要解决数量,而未来则是要聚焦教学质量而不用担心是否盈利,虽然短期来看对行业有冲击,但长期是利好的。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其实决定了这个行业的最高的收费天花板,而国家的导向一定是不希望出现天价的幼儿园。

就目前的政策来说,营利性的幼儿园不许上市,非营利性的幼儿园不许加盟连锁。那就意味着国家希望大家去做单体幼儿园。在未来采购第三方服务的形式会大量涌现,提供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需求会更大,以满足单体园供应链管理、招生、营销等方面的需求。

而对于报告中整体内容的解读,中泰证券和中信证券教育团队有着近乎一致的判断:

1.民办园的财务监管大幅加强,盈利能力将有所降低。意见规定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规范运作下行业平均的盈利能力将有所降低,但对于本来规范的园所来说影响相对较小。

2.普惠园投资价值大幅削弱。尽管在法律意义上,普惠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和公办园完全是不同的概念。但在“意见”中,普惠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公办园所适用的监管要求非常类似。我们认为,站在办园者的角度,运营普惠园仍可获得适当回报;但站在投资机构的角度,普惠园的投资价值已经较小,预计在选营利性和获取超额回报上的难度会比较大。

3.现存的上市公司持有的幼教资产是否存在强制性变化不确定。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来看,我们认为目前已经实现资本化的幼教集团或持有相关资产的上市公司,大概率不存在退市或剥离相关资产的风险,但极端悲观地预期下实际上也存在概率。基于本次“意见”的规定,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不得打包或拆分一部分资产上市,不能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从以往情况来看,幼儿园在国内目前也无法独立上市或实现股权融资,但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并不存在任何障碍。新规下的变化是上市公司现金购买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资产也被列为禁止。此规定推出前,海外上市基本不存在门槛。目前虽然从海外上市规则来看,可能也还会存在一定的交易设计和法律空间,但在此措辞严厉的文件下,监管部门从严监管是大概率事件,因此我们判断即使理论上有空间,但实际要将幼教资产实现海外上市的机会也将比较渺茫。除政策影响外,投资者的信心打击也无法支持幼教资产实现上市。

4.对民办连锁营利性幼儿园提出明确的品质要求,高品质幼儿园价值凸显。

意见中提出: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可见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差异化定位非常明确,这也符合居民消费需求的大方向。因此,从业务层面讲,我们认为高端的、规范的高品质营利性幼儿园,仍然存在经营空间,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不成问题。未来从供给端来讲,我们认为高端幼教服务的供给将有所压缩,这对还能够在市场上继续运营的高品质园来讲,将具有更强的竞争力,选择营利性后,通过价格调节可以实现可观回报,股东虽然无法通过证券化退出实现收益兑现,但通过分红回报等方式取得收益的空间并不会小。我们认为,政策本身通过减少资本对行业本源的影响保证教育品质符合一定逻辑,但目前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对于规范运作的幼教集团来说存在误伤,但我们坚信,以教育品质为核心出发点的幼教集团未来将存在发展和运作空间,在行业回归后政策松动或许存在一定的概率。

5.未来幼教集团发展或将聚焦于幼教资源和服务的提供商方向,以及向早教(0-3岁,培训类)延伸。

从近期几次关键性政策的出台来看,其实本质上符合监管层对于各个教育细分领域的定位,而对于后续政策风向研判尤其需要重视监管层对于教育行业的重点细分领域的定位和态度:

对于整体民办教育领域:监管层对于民办教育的定位为“公立教育的有效补充”,同时强调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总体上政策支持符合此定位的行为,后续政策的出台及落地也将围绕这个宗旨来进行。

对于学前教育领域:监管层的核心态度在于“普惠”,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全面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目标。

对于课外培训领域:监管层的核心态度在于“规范”,解决整个课外辅导行业以“应试”为导向的粗放式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强调学科培训与素质培训分类管理,全面整治行业各类不规范的乱象。

对于民办学校领域:监管层的核心态度在于“分类管理”,强调营利性及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在整体鼓励民办学校行业发展的宗旨上,给予非营利性学校更多政策优惠,同时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

本次“意见”由最高层—中共中央国务院直接制定发布,是近几年来幼教领域规格层级最高、目标及禁止性红线最为清晰明确、规范力度最大的政策,不仅从具体数字上进一步明确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目标,同时首次设置了社会资本禁入普惠性幼教资产、幼教资产禁止证券化等政策红线。

一夜之间,“意见”彻底改写了幼教市场的方向,以疯狂逐利为目的“插足”幼儿园市场的众资本、上市公司损失惨重,占比最大的“民办幼儿园”将有更多的可能向“普惠园”转型,中国幼儿园的资本化上市之路现阶段划上了句号。用一句话概括“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而在“楼塌了”的背后,象征着或许是中国幼教产业将迎来与以往都不同的崭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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