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記實(132)橫跨湘、粵、魯、贛四省六市的特大殺人案

中國大案記實(132)橫跨湘、粵、魯、贛四省六市的特大殺人案

從另一個角度講述案件,會給大家不一樣的感觸,也希望大家多多關注,多多點贊,老崔也在這裡謝謝大家。

警方歷經兩個多月,輾轉多個省市循線追蹤,縝密偵查,一舉破獲橫跨湘、粵、魯、贛四省六市,時間跨度長達13年之久的公安部督辦的徐小明犯罪團伙系列跨省搶劫殺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徐小明、胡志雄等8人落網。

2011年4月27日,長沙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了這起公安部督辦大案偵破始末。

江西老闆神秘失蹤

2011年2月23日,江西男子何某來到長沙市公安局報案,稱其同學邵某(男,45歲,江西新餘某亮化工程公司總經理)來長沙後下落不明,可能遭遇不法侵害。

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二大隊接到報案後,詳細詢問何某及邵某的有關情況。通過調查發現,邵某的銀行卡在2011年2月21日、22日連續兩天在廣東韶關的銀行ATM機和商場異常大額消費、取款,總計金額達8.1萬餘元,同時邵某及其“女友”手機均已關機,去向不明。鑑於以上反常情況,刑偵支隊迅速啟動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偵查工作機制,對該案立案偵查。

通過偵查,民警發現,邵某曾於2011年1月11日在長沙市開福區天健芙蓉盛世H棟l5樓一房間出現過,據該房間業主反映,當時租住在此房間的是一名叫彭碧蓉(女,2O歲,長沙縣人)的年輕女子,系長沙某大型醫院的實習護士,2011年2月21日下午彭突然退房搬家,說是要到廣東某醫院去上班。專案組判斷彭有重大作案嫌疑,遂決定對其進行追捕。

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3月8日,專案民警在湛江市抓獲犯罪嫌疑人彭碧蓉及其男友“許亞諾”。隨後,在長沙抓獲該案另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胡志雄(男,37歲,株洲人,曾兩次被判刑)。

通過審訊,專案組查明”許亞諾”的真實身份為徐小明(男,38歲,株洲人,曾兩次被判刑)。在鐵的事實和強大的心理攻勢前,徐小明交代了其與胡志雄、彭碧蓉合謀對被害人邵某實施搶劫殺人並分屍的犯罪事實。

3月l1目,專案組在位於長沙市嶽麓區含浦鎮一山中挖出了邵某屍塊。

攻破系列驚天大案

結合現場勘查及審訊情況,長沙警方查明:2010年10月,犯罪嫌疑人徐小明因母親患病在彭碧蓉實習的長沙某大型醫院診治。期間,兩人發展為情人關係。

彭向徐坦白其與被害人邵某之間的情人關係,並說邵很有錢,為其買車、買房、辦50萬元的儲蓄卡,還承諾給其100萬元.徐知情後萌生了搶劫邵某的想法。2011年2月15日,徐打電話約其同夥胡志雄來到長沙見面,並密謀搶劫邵某,如果搶劫不成就殺人滅口。

2月19日,邵劍平從上海飛抵長沙,徐小明冒充彭碧蓉的表哥邀請邵某吃家宴,將邵騙至天心區南湖路某小區一出租屋內,胡志雄喬扮成家庭廚師。徐、胡兩人對邵灌酒下迷藥後勒死,搜出2張銀行卡。徐當晚找到潘某(他另一女友),將銀行卡及密碼交給潘,並安排潘前往廣東韶關取錢。隨後,徐、彭2人一路往廣州、湛江、海口、三亞逃竄。

13年來他至少殺了11人

“該案預謀準備充分,嫌疑人多次使用化名,肢解手法老練、手段殘忍,在公共場所刻意迴避監控鏡頭。”長沙市公安局副局長歐益科介紹,種種跡象表明碎屍案背後隱藏著更多大要案件。

果然,經深挖,徐小明於1998年至2010年間夥同犯罪嫌疑人胡志雄、魏先發、廖華春、江海輝、肖成和等在湖南株洲、廣東東莞、深圳、山東青島、江西廬山等地實施搶劫殺人案8起,先後搶劫殺害11人,搶劫財物共計數百萬元,變賣被害人價值40餘萬元的汽車,房產等物。

以下是他製造的部分血案:

一、1998年上半年,徐小明在廣東省佛山順德市某工業區一自行車工廠打工時,以做自行車原材料生意為藉口,將同廠上班的一男子(20多歲,衡陽人)及其女朋友(20多歲,益陽沅江人)騙至株洲市某鋼廠下屬拉絲廠廢棄宿舍,夥同犯罪嫌疑人胡志雄,將該對男女掐死後將屍體掩埋於附近荒山,並搶得現金4萬餘元。

二、1999年春節前,徐小明夥同犯罪嫌疑人廖華春、肖成和將在深圳市南山區四海公園認識的女子林某騙至南山村的出租屋,將該女子掐死後取走其存摺內的現金3萬元。

三、1999年至2000年期間,徐小明夥同魏先發攔截一臺出租車,在深圳市野生動物園附近,持仿五四式手槍和石頭,將出租車司機砸昏,搶劫了該臺出租車,後將該臺出租車零部件拆散變賣,獲得贓款26000元錢。

四、2009年5月,徐小明在東莞結識一女子李某後,夥同犯罪嫌疑人胡志雄將被害人李某掐死,分屍後將屍體埋在了東莞東城區的一山林中。令人驚訝的是,殺人後徐小明淡定地在東莞找到一名長相與被害人李某相似的“坐檯小姐”,由該“坐檯小姐”冒充被害人李某,以30萬元的價格將被害人的房產進行變賣。

對話

2011年4月27日,某報記者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見到了徐小明。面對滿屋鏡頭,徐小明嘴角上揚,不語反笑。笑容有些詭異,有些輕蔑。

“知道為什麼這麼多記者來拍你?”

“案子太大了,殺的人太多了”

“為什麼殺那些人?”

“殺人為生”

毫不猶豫脫口而出的4個字,讓現場所有記者愣在原地,鏡頭前這個殺人狂徒的淡定與坦然寒氣逼人。

接著,徐小明侃侃而言,講述起自己的人生。

“我在緬甸當過僱傭兵,回國後看見誰都想殺.殺第一個人時2l歲,對方是個毒販子,該死,事後搶了35斤白粉.…’我殺人就是為了錢,我認為別人的錢就是我的。”

徐小明的狂妄惹怒了在場所有人。

“對你這種行為.很多人用喪心病狂形容你,你覺得怎麼樣。”

“我覺得用喪心病狂形容我非常合適。”

“你覺得被殺的人無辜嗎?”

“無辜”

“心裡不會覺得對不起他們嗎?”

“我這樣的人還有心嗎?”....

2013年10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法庭上,多達72頁的判決書,寫滿了徐小明及其同夥所犯下的罪行。最後,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徐小明和胡志雄因犯搶劫、詐騙、非法買賣槍支三宗罪被判死刑,而徐小明的女友彭碧蓉則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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