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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历经两个多月,辗转多个省市循线追踪,缜密侦查,一举破获横跨湘、粤、鲁、赣四省六市,时间跨度长达13年之久的公安部督办的徐小明犯罪团伙系列跨省抢劫杀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徐小明、胡志雄等8人落网。
2011年4月27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这起公安部督办大案侦破始末。
江西老板神秘失踪
2011年2月23日,江西男子何某来到长沙市公安局报案,称其同学邵某(男,45岁,江西新余某亮化工程公司总经理)来长沙后下落不明,可能遭遇不法侵害。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接到报案后,详细询问何某及邵某的有关情况。通过调查发现,邵某的银行卡在2011年2月21日、22日连续两天在广东韶关的银行ATM机和商场异常大额消费、取款,总计金额达8.1万余元,同时邵某及其“女友”手机均已关机,去向不明。鉴于以上反常情况,刑侦支队迅速启动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侦查工作机制,对该案立案侦查。
通过侦查,民警发现,邵某曾于2011年1月11日在长沙市开福区天健芙蓉盛世H栋l5楼一房间出现过,据该房间业主反映,当时租住在此房间的是一名叫彭碧蓉(女,2O岁,长沙县人)的年轻女子,系长沙某大型医院的实习护士,2011年2月21日下午彭突然退房搬家,说是要到广东某医院去上班。专案组判断彭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决定对其进行追捕。
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3月8日,专案民警在湛江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彭碧蓉及其男友“许亚诺”。随后,在长沙抓获该案另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胡志雄(男,37岁,株洲人,曾两次被判刑)。
通过审讯,专案组查明”许亚诺”的真实身份为徐小明(男,38岁,株洲人,曾两次被判刑)。在铁的事实和强大的心理攻势前,徐小明交代了其与胡志雄、彭碧蓉合谋对被害人邵某实施抢劫杀人并分尸的犯罪事实。
3月l1目,专案组在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一山中挖出了邵某尸块。
攻破系列惊天大案
结合现场勘查及审讯情况,长沙警方查明:2010年10月,犯罪嫌疑人徐小明因母亲患病在彭碧蓉实习的长沙某大型医院诊治。期间,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
彭向徐坦白其与被害人邵某之间的情人关系,并说邵很有钱,为其买车、买房、办50万元的储蓄卡,还承诺给其100万元.徐知情后萌生了抢劫邵某的想法。2011年2月15日,徐打电话约其同伙胡志雄来到长沙见面,并密谋抢劫邵某,如果抢劫不成就杀人灭口。
2月19日,邵剑平从上海飞抵长沙,徐小明冒充彭碧蓉的表哥邀请邵某吃家宴,将邵骗至天心区南湖路某小区一出租屋内,胡志雄乔扮成家庭厨师。徐、胡两人对邵灌酒下迷药后勒死,搜出2张银行卡。徐当晚找到潘某(他另一女友),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潘,并安排潘前往广东韶关取钱。随后,徐、彭2人一路往广州、湛江、海口、三亚逃窜。
13年来他至少杀了11人
“该案预谋准备充分,嫌疑人多次使用化名,肢解手法老练、手段残忍,在公共场所刻意回避监控镜头。”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欧益科介绍,种种迹象表明碎尸案背后隐藏着更多大要案件。
果然,经深挖,徐小明于1998年至2010年间伙同犯罪嫌疑人胡志雄、魏先发、廖华春、江海辉、肖成和等在湖南株洲、广东东莞、深圳、山东青岛、江西庐山等地实施抢劫杀人案8起,先后抢劫杀害11人,抢劫财物共计数百万元,变卖被害人价值40余万元的汽车,房产等物。
以下是他制造的部分血案:
一、1998年上半年,徐小明在广东省佛山顺德市某工业区一自行车工厂打工时,以做自行车原材料生意为借口,将同厂上班的一男子(20多岁,衡阳人)及其女朋友(20多岁,益阳沅江人)骗至株洲市某钢厂下属拉丝厂废弃宿舍,伙同犯罪嫌疑人胡志雄,将该对男女掐死后将尸体掩埋于附近荒山,并抢得现金4万余元。
二、1999年春节前,徐小明伙同犯罪嫌疑人廖华春、肖成和将在深圳市南山区四海公园认识的女子林某骗至南山村的出租屋,将该女子掐死后取走其存折内的现金3万元。
三、1999年至2000年期间,徐小明伙同魏先发拦截一台出租车,在深圳市野生动物园附近,持仿五四式手枪和石头,将出租车司机砸昏,抢劫了该台出租车,后将该台出租车零部件拆散变卖,获得赃款26000元钱。
四、2009年5月,徐小明在东莞结识一女子李某后,伙同犯罪嫌疑人胡志雄将被害人李某掐死,分尸后将尸体埋在了东莞东城区的一山林中。令人惊讶的是,杀人后徐小明淡定地在东莞找到一名长相与被害人李某相似的“坐台小姐”,由该“坐台小姐”冒充被害人李某,以30万元的价格将被害人的房产进行变卖。
对话
2011年4月27日,某报记者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了徐小明。面对满屋镜头,徐小明嘴角上扬,不语反笑。笑容有些诡异,有些轻蔑。
“知道为什么这么多记者来拍你?”
“案子太大了,杀的人太多了”
“为什么杀那些人?”
“杀人为生”
毫不犹豫脱口而出的4个字,让现场所有记者愣在原地,镜头前这个杀人狂徒的淡定与坦然寒气逼人。
接着,徐小明侃侃而言,讲述起自己的人生。
“我在缅甸当过雇佣兵,回国后看见谁都想杀.杀第一个人时2l岁,对方是个毒贩子,该死,事后抢了35斤白粉.…’我杀人就是为了钱,我认为别人的钱就是我的。”
徐小明的狂妄惹怒了在场所有人。
“对你这种行为.很多人用丧心病狂形容你,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用丧心病狂形容我非常合适。”
“你觉得被杀的人无辜吗?”
“无辜”
“心里不会觉得对不起他们吗?”
“我这样的人还有心吗?”....
2013年10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庭上,多达72页的判决书,写满了徐小明及其同伙所犯下的罪行。最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徐小明和胡志雄因犯抢劫、诈骗、非法买卖枪支三宗罪被判死刑,而徐小明的女友彭碧蓉则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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