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在孩子三歲時跟人跑了,十七年後爸爸去世了媽媽回來爭家產,她合法嗎?你如何看?

不忘初心148354615


1、首先,要得分析十七年走之前,有沒有和爸爸辦理離婚手續。

1.1如果辦理了離婚手續,則已經不存在夫妻關係,當然是不可以分得遺產的。

1.2如果未辦理離婚手續,要理清當時為什麼離爸爸而去,看是否存在過錯,如媽媽存在過錯,則實踐中是不分或少分遺產,如果沒有過錯,則有可能會分得部分遺產。

2、其次,要在情理的基礎上分析,媽媽為什麼要離開爸爸,而不顧自己的幼兒,這點還需要搞清楚,到底是因為什麼關係。

3、總之,在搞清楚問題之後,希望結合情理與法理相結合解決這個問題,這才是大家所期待的平衡點吧,因為畢竟是你的親生母親。

最後,希望我以上的建議能夠幫你釐清問題的所在之處。


張張說說


沒有。不合法。就算是合法夫妻,提出離婚三個月以上並且分局,也迷人為已經離婚了,沒有還能分財產一說,而且當時沒說分,時間過去那麼久了,她再想分財產也失去了法律效應。


北京頂言律師事務所


不合法,問問她哪來的臉,掂棍子愣跑她


茹宇萌萌楊


先告她重婚罪,等她出獄了,再和她慢慢算!


微風般


肯定不行!已經沒有實際婚姻了,分她MLGB


驀然天邊雲


應該沒有,但是她是你媽媽你可以適當的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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