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認為寧願把孩子打掉也要堅持結婚彩禮一分也不能少的態度,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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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現在都說男女平等,但有的時候,真沒有。拿作者說的“彩禮”來說。彩禮,是出現在古代男尊女卑的年代,是古代男方給予女方的一種補償。而現代,一方面說要男女平等,一方面結婚要的彩禮,又年年上漲,而且越來越離譜。我覺得既然男女要平等,結婚跟嫁妝可以同等;男女兩人也不用去對方的家裡住,如果買不起房子,那租房總可以吧,如果兩方家長覺得要給他們幫助,可以自行商量;生的小孩可以商量,最好生兩個,一個跟男方姓,一個跟女方姓;而在生活(體力)上,男女兩人可以互助。這樣才算是男女平等。如果還有人說嫁人,是為了以後生活更好而嫁個有錢人或找個小富婆,那麼別提男女平等,這讓人覺得噁心極了。(๑‾᷅^‾᷅๑) 嫌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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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我就是一個例子,未婚先孕,之前說好的彩禮,看我懷孕就想少給,那時候我也打算打掉孩子,沒有信用的家庭嫁過去,能好到哪?我沒要車也沒要房,居然連談好的五萬的都不願給,我還嫁過去受罪嗎?


湘濺詪晚


我是獨生女,也是未婚先孕。。當初我媽時時刻刻跟我說不要未婚先孕自己掉價。但是我相信我男朋友,我男朋友也害怕我爸媽,我男朋友說如果我懷孕了那麼他的底氣也足了。確定懷孕之後我爸媽害怕我男朋友家也是不給彩禮什麼的就提前給我想好了退路,我爸說孩子生下來我跟你媽養,你就出去工作。反正我們家也就你一個,不怕養不起。當時我真的好感動。不停在心裡罵自己還讓爸媽擔心。男朋友也沒有讓我失望,該有的一樣都沒有少。我爸媽要6.8萬,我男朋友給了8萬。。還有一個多月的婚期。但是未婚先孕這種事我真滴不提倡。。。


瞅啥瞅wz


美國外教懷特娶了俺同事,就買了束鮮花登門道賀。

閒談中問懷特:給了同事父母多少錢的彩禮?

懷特有些莫名其妙:什麼彩禮?

於是就費了很大勁給他講什麼是彩禮?

懷特弄明白後,不明白的問:兩個人相愛,和她的父母有什麼關係?為啥還要給錢?是贖身?買她和我在一起的自由?

也問過幾個娶了俄羅斯或非洲美女的中國男人:“給外國丈母孃拿了多少彩禮”?

回答很一致:一毛錢都沒要。

彩禮是我們獨有的風俗習慣。

是我們不得不奉行的傳統。

這傳統價格因地區不同而有所不同。

但沒有彩禮就甭想有老婆卻是相同的。

金錢能買到愛情?

也許不能。

但能買到老婆,買到婚姻。

女方認為即使把孩子打掉(所謂愛情的結晶),彩禮一分也不能少,堅定的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在金錢(彩禮)面前,愛情就是個笑話。

很殘酷,很現實。

雖然應該指責該女子的非人道:寧可犧牲肚裡的孩子。

但在傳統、風俗習慣面前,不得不放棄一切有關愛情的種種不切合實際的幻想。

其實這是個不需要討論的問題,至少丈母孃是這麼認為的。

任何大道理遠不如豐厚的彩禮更能說明問題。

最起碼能表明“非我女兒不娶”的態度和決心。

金錢,在很多時候都能證明自己。

不能用簡單的“好”和“壞”界定。

理想和生活是一對總是搶奶喝的,甚至會打起來的孿生兄弟。

想要“愛你”的老婆嗎?那就亮出你的錢包吧。



千嬌百媚的虎頭鍘


我就是懷孕了又打了。因為男方家裡辦不了酒席,也給不了彩禮。只說讓我們領證先。而男朋友也沒錢。他爸也掙不了什麼錢。媽是年紀輕輕的,沒上班一直在玩。一家都沒什麼存款。男朋友之前話說的好聽。結果到頭來什麼都沒有。我可以跟著他吃苦,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他什麼都沒有,當然現在也什麼都沒有。但我不能讓我孩子跟著吃苦吧,也不可能什麼都不要就收拾衣服去他家跟他過吧。那我爸媽還不得被氣死,不知道被人揹地裡怎麼說。反正現在也養不起孩子,所以就打了。打了也很難過,但是也不後悔。


何以暖心


真是頭髮長見識短!打掉孩子真正的受害者是女孩,男孩能讓你肚子大起來同樣也能讓別的女孩肚子懷上,可女孩就無意中成了一件殘次品了!

我也是一個女兒,找的還是外地人,當初雙方父母見面時就說好給10萬彩禮錢的,因為女兒買房買車時都是我付的首付,其中還借了五萬,我也跟女兒說好的拿了10萬彩禮5 萬我還債,還有5萬還是給她帶過去,可是女兒說5萬欠款我會還的,還有5萬陪嫁也不用了,左口袋放到右口袋沒啥意思,後來也就順理成章的一分彩禮也沒給,快結婚了,女兒才知道她小姑子結婚時也收人家彩禮的,那時她就想著要彩禮了,可兩人都同居了,我跟女兒說你已經失去了談判的資本了,到現在你才要彩禮只會弄的大家不開心,如果喜歡他就結婚,如果不喜歡就分手,彩禮的事絕對不能再提了,現在她們的小日子過的好好的,女兒也懷孕了,又買了一套房,兩個人各還一套房的貸款,兩套房都是兩個人的名字,這不挺好的嗎,做父母的不就圖個她們能把日子過的開心紅火嗎,至於彩禮,自己強比什麼都強,何必去在乎那點彩禮呢!


冬日178279608


我有一朋友就是這樣,十八年前和四川一個女孩拍拖,胎兒都4個多月了,女方父母要求男方彩禮(禮金)十萬,一分不少。還要男方有一套門面的物業!最後男方沒有辦法湊足十萬彩禮 (禮金),女方父母要挾南方和女孩斷絕聯繫,並且女方父母強迫女兒去墮了胎……


勇往直前闖天下168


法律早已明確,禁止任何人憑藉婚姻向對方索要財物!

這些寧願打掉孩子也不能少了她的彩禮的女人,可以為了錢財綁架一切!

娶了這種女人,不管多麼興旺的家族也註定破敗!

說實話,這就是一個騙子罵被騙的人不守信用的事!很荒謬!

男方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覺醒,抵制或修正錯誤,女方在任何時候都沒有理由要彩禮!


孤獨D時代


女方索要高價彩禮才能結婚,不論出於什麼目的都不可接受。

1、婚姻是愛情的進一步昇華和結晶,婚姻是以感情為基礎的,索要高額的彩禮褻瀆了這份真情。

2、彩禮可以要,但要以男方的經濟條件為基礎,獅子大開口,有時不但激化夫妻雙方矛盾,也激化婆媳矛盾,激化夫妻與其它子女的矛盾,夫妻時日方長,處於矛盾漩渦中的夫妻雙方也會應接不暇,婚姻的美滿幸福似乎也談不上。

3、國家正在倡導建立和諧社會,倡導正確的八榮八恥觀念,那種把個人的幸福建立在精緻的利己主義思想觀念上的做法不得人心,更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和聲討。為此國家專門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目的就是引導建立正確的婚戀觀念。

4、高價彩禮於個人於國家於社會都有不小的負面影響。

5、“愛情不是你想買就能有人賣”!杜絕高價彩禮,還愛情婚姻美好!











情感溫度百態人生


我本來是不打算回答這個問題,我看到大家都爭論不休,也就講到點子上去。一個嫁女一個娶妻,二家人原本不相干的,現在成了親戚親家。這是個多麼開心的好事呀。為什麼搞成對立了呢?關鍵惹禍的是“彩禮”。我分析了全國很多地方對“彩禮”的看法做法用法都不同。我們江西省新餘市對“彩禮錢”是這樣的。男女雙方父母見面吃飯商量好一個數(嫁妝錢+女方擺席的費用)。男方給了女方,女方父母嫁女兒,還要在男方給的錢上加一些爭個體面(避免女兒在男方家看不起)。經濟好的女方父母會翻倍贈給。在福建省是“彩禮錢”必須翻倍贈回的。在我認為前者是傳統的彩禮錢。你們講的這個“彩禮錢”好象就是給女方父母的。有點變相賣女兒一樣。矛盾就出在這裡。男方想借女方懷孕了,就放賴,不講信用,要求減價。女方就氣不過要去做人流。我覺得男方這樣很不好,但也許女方提的彩禮錢是不是合理,是不是超過了男方的承受力呢?女方也不要上綱上線,畢竟以後還是一家人萬事好商量。一切行為都要為了目的而出發。力爭和諧和平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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