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公司一旦上市,投資公司會紛紛退出撤資?

葉芳鑾


公司一旦上市,投資公司就撤資這就是套現,這就是圈錢;因為很多公司在未上市之前用心去經營,這是公司發展中;當很多公司一旦成功上市這是種子成熟了,投資公司與大股東開始收成的時候。

A股這種事例並不在少數,很多公司在上市前能保持穩步增長,每年的淨利潤非常理想。一旦成功上市了,業績開始翻臉了,業績開始逐步的走下滑路。編制出各種理由說公司受什麼什麼影響,導致公司業績下滑嚴重。其實不然,真正原因就是大股東無心經營公司了;真正原因就是大股東口袋有錢了,只要能成功套現一波,用心經營公司淨利潤要幾十年甚至百年門頭賺不到這麼多錢,所以大股東口袋有錢了,夠吃喝玩樂了誰還用心經營公司呢?公司隨著大股東無心經營,公司股票慢慢變成垃圾股,把一文不值的股份留給二級市場交易,他們口袋早就富的流油。


公司一旦上市,投資公司就開始撤資主要有兩個原因;其一就是已經獲得的高額利潤,投資一塊錢賺到了20塊錢了,這種投資高投資回報不撤資套現又更待何時呢?其二就是就連公司大股東都開始撤資,開始在股票市場套現,連大股東都不看好自己股票!投資公司投資為了就是賺錢,只能跟隨大股東在二級市場套現,就看誰跑的快,及時鎖住利潤!這兩大原因就是公司一旦上市,投資公司就撤資的因素。

A股市場變成圈錢市的原因就是這樣得到的,公司一旦上市大股東,投資公司,各種機構都拼命逢高套現,中小投資者救拼命低吸,等投資者醒過來,看到公司業績大幅虧損時候,他們早就套現完了,這就是A股市場的真實面目。


老金財經


就是為了賺錢嘛!

所謂風險投資,就是因為看好目標公司的發展,用錢換取公司股權,最後用錢來賺錢。

現階段,風險投資的退出途徑主要有兩種:一種就是在公司下幾輪的融資過程中逐漸退出。比如,某投資公司,在A輪投資某公司1個億,獲得10%股權,整體估值10億。在B輪,如果公司估值20億,那麼,理論上這家投資公司就可以2億的價格出售所持10%股權,賺一倍離場。

對於投資公司來講,最好的退出途徑當然是公司上市,因為公司一旦上市,當初的投資就可賺數倍、十餘倍甚至幾十倍。

為什麼公司上市不久,投資公司就會快速離場?大多數投資公司在企業上市之前獲得的股票,鎖定期都是12個月,一般投資公司在鎖定期結束之後,就會第一時間分批出售公司股票。

這樣一方面可以規避公司後續發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另一方面投資公司也需要快速回籠資金,然後去投資下一個目標企業。


斑馬消費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在創投這個行業裡,投資一般分為天使、VC和PE。天使一般是屬於個人投資的,機構投資的很少。而VC和PE一般都是機構屬性的。

天使和VC屬於項目的早期投資,而PE屬於偏後期。

我們都知道在這個創業的時代,資本成就了很多企業,成就了很多人。但資本不是聖母,資本的所有投資都是朝著錢去的。

比如說VC之所以稱作風險投資,是因為很多早期的項目未來看不到趨勢,很大成分是賭博,所以很多資本公司也不貪心,有時候有下一輪融資跟進的時候他們就會套現推出。如果項目好一點的,等到上市,也會立馬套現推出,以做到風險最小化的目的。

而PE則是屬於偏後期的投資,他的目標就是輔助企業上市,然後變現、推出。

無論是VC還是PE後面都有LP,就是他們的金主,很多時候投資公司都要為金主負責,給金主回報,所以只要投資的企業可以變現了就要趕快拿出來,所以一般企業上市就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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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企業,一個項目甚至一份PPT,從萌芽到IPO,會有好幾輪投資者的輪番接手。


首先,創業者需要讓金主們知道自己的想法、市場前景以及項目是否可行等等,從而獲得金主們的初次信任——天使投資(Angel Investment)。


大多數時候,天使投資所選擇的投資標的,要麼是一家初創型企業或者只是一個項目,他們甚至沒有一個完整的產品,或者僅僅只有一個概念。當然,這是一種高風險投資,一旦產品不成型,所有的投資都將打水漂,因此天使投資的投資額度往往也不會很大。此階段,天使投資更關注的並不是你的商業模式好不好,能不能盈利,而是創業團隊的潛力。


接下來就到了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這時的企業已經發展到一定階段了,或者是項目基本成型甚至已經開始投入市場銷售。由於前期的啟動資金支持,此時的企業發展路線更加清晰,風險投資成了他們最佳的選擇。能獲得風險投資青睞的企業一般在3-5年內有較大希望上市。目前國內知名的VC包括深創投、紅杉資本、IDG資本等等。在這個階段VC更多的是關注企業的長期盈利能力,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行業壁壘等等。


過了VC這關,可以說是已經學會了走路,下面要開始奔跑了。為了迅速佔領市場,獲取更多的資源,他們需要大量的資金,那麼這時候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就該出場了。


私募基金又分為私募證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這裡所提到的是後者,也就是一級市場的PE,而前者是做二級市場。


PE的投資額會比VC和AI更多,通常數億甚至更多。一般而言,這些被選擇的公司,在未來2-3年內會有極大的希望IPO。而IPO也主要是PE的退出方式。


最後一步就到了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ing)的階段。其實在國外叫投行,國內就是券商。一般投行的工作都是幫助企業上市(被投行選定的企業,不出意外都可以在未來一年內上市),然後從上市融資後獲得的收益中收取報酬。


從上面可以看出,PE其實主要投資在後期,進入成本較高,嚴格來說只有IPO式退出才能保證它們足夠的利潤,而且從法律上講,目前私募證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是不可以同時經營的,這也從一定程度上隔離了一二級市場的投資方退出方式。


而在前期,每一輪的投資方輪換都意味著有上一輪的資金退出,尤其是在初創時期,在未來不明朗的基礎上,持有周期越長風險越高,而且你至少還需要找到下一個買家,說的直白點就是接盤俠。


這種情況在新三板尤為突出,因為新三板的流動性較差,所以很多投資方在掛牌後甚至還沒掛牌就急著轉讓股份,因為對於一級市場投資者而言,新三板算是唯一有些流動性的地方了。再往後IPO,他們退出的條件和麵臨的監管要比現在多得多,因此很多投資方考慮到前期的投入和性價比等等,會在IPO之前退出。



小白讀財經


上市公司一旦上市,投資公司便紛紛撤資,簡單的來說,就是錢賺夠了。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四種投資方式。


4種投資天使,vc,pe,證券,分別對應公司的四種形態,初創期,高速成長期,比較成熟期,成熟期。投資的3種收益來源,分別是公司自身的成長,估值溢價,價值波動。天使,vc,pe,證券這4 種投資方式的風險是由高到低的。

假設天使投資 100 個公司,10 個進入 vc 階段,5 個進入 pe,最後 2-3 個上市成功。出於風險控制的角度,每個階段的投資人,通常會在進入下一個階段時,賣出部分股權,收回投資成本,並將收回的資金進行新的投資。

同時,每個階段的也有每個階段的專業性,除了金錢,投資時還要投入其他很多資源。尤其是天使,vc,pe 和證券投資。前面 3 個還有許多的共性,都是股權投資,但是上市之後就變成炒股了,專業跨服有點大了。簡單來說就是跨專業了。所以自然再公司上市後,完成了公司目標,獲得了豐厚的利潤後,剩下的事情,就可以交給專業的證券投資機構了。

假設一個 pe 機構,進行投資,年化能獲得 50% 的收益,而上市後進行股票交易,只能獲得年化 20% 收益。那麼公司最好的選擇,就是上市解禁後,賣出股票,再 pe 投資,多拿個 50% 收益的項目,比不賣股票拿著 20% 收益強。

這也是為什麼,進入新的一個階段,前一個階段的投資人很多會選擇退出。

最後是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盈利方式和思維模式也存在較大的不同,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在獲得具有流動性的股票後均會選擇逐漸拋售退出,主要也是因為術業有專攻,二級市場的波動不是一級市場投資者擅長應對的事情。


李虹含


簡單的來說,就是錢賺夠了。

一級市場的投資機構一般是以私募基金(GP)向高淨值人士、專業投資者(LP)募集資金的形式籌集資金後,通過投資項目並變現退出後實現收益的。這部分收益由GP和LP按照一定的約定進行分成。同時LP會對GP有一定的約束,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就是退出期。由於LP一般為純財務投資者,只關心回報率而不會過多在意諸如價值觀、情懷之類的虛名,因此衡量GP的水準以及是否繼續將資金交給GP繼續管理的唯一標準就是能否獲得足夠的現金回報。而一個早期項目的投資期較長,尤其是對於早期互聯網項目投資領域,如果能投出一家在美IPO的互聯網企業,這個基金屬於非常非常成功,足夠覆蓋其他項目上的大量損失,因此從GP的心理上也會有儘早退出以消除本金壓力的考慮。實際上對早期基金來說大部分退出事件甚至都不會等到IPO,而是通過老股轉讓退出。長期持股對早期項目來說可能反而風險更大。

其次,這些私募基金一般在偏早期介入,承擔的企業經營風險也較大,同時一級市場的流動性不足,企業發生問題時無法拋售,因此與風險相對應的預期收益也較高。天使輪項目如能往後走2-3輪時,即便拋售少量持股也能獲得較高的收益,對於投資機構來說選擇一部分落袋為安,保留另一部分股票成本已經為0,是非常理性的選擇。

最後是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盈利方式和思維模式也存在較大的不同,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在獲得具有流動性的股票後均會選擇逐漸拋售退出,主要也是因為術業有專攻,二級市場的波動不是一級市場投資者擅長應對的事情。


止水資訊


題主已經點出了公司上市對於投資者來說的意義:上市,其實就是前期投資者的退出機制。

一個企業,在不同的成長階段有不同的融資工具。這就像是發射火箭一樣,隨著火箭越飛越高,一級,二級,三級推進器逐漸脫落,最終將衛星送進軌道。

在公司成長階段,天使投資人和風投機構就像是一級火箭,給創業者最早一筆啟動資金。這類投資者往往採取廣撒網的手段,不偏執於某個項目的成功率,而是寄希望於“萬一做成了呢”?

投資者的錢不可能一直傻放在公司裡不挪窩,而要不斷去追求新的機遇,謀取更多獲得回報的機會。等公司需要進一步擴張的時候,第一批投資者或許就會思考:如何優雅地退出?這時候,第二級助推器,一般是私募基金(PE)就會開始入場了。他們接下風投的盤,從風險投資者手中買下股權,讓其獲益退出,自己扛過大旗。

最終,到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候,私募基金往往會由公開市場上的機構和個人繼續接盤,自己獲得了投資收益,拿錢走人,顆粒歸倉。

隨著金融市場的高度發達,不同規模、服務於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的金融機構已經實現了高度的專業化分工。每個人在自己最擅長的階段,按照自己最高效的方式進行投資,並在度過了這個階段以後謀求安全退出。上市,就是這樣一個“發射火箭”過程的終點。


王瑞恩


對於投資公司而言,無論是天使、創投還是私募,縱然投資的規模,行業抑或階段有差異,但是基本的邏輯依然是在發掘和培育有價值的企業成長的同時,讓自身有足夠的盈利。畢竟作為企業,自己能否掙錢也是考核企業的關鍵因素。這幾年國內私募股權市場發展迅速,目前,國內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3萬家,規模高達12萬億,其中,股權類投資基金的規模就高達7萬億,佔據近六成份額。
從投資公司的角度來看,上市依然是企業退出並獲取收益的最主要通道。相比較美國等發達國家資本市場,我國的併購、一級市場股權轉讓等退出方式因為市場、法律、稅收等方面的限制,保障的不足而尚處於起步階段。因而,對於我國的數千萬家企業而言,上市成為稀缺資源,每年兩三百家的IPO規模,不僅是企業,也是投資公司競相爭奪的獨木橋。公司一旦上市,自己的投資使命基本完成,自然也就要想著退出以實現收益的事兒了。


另一方面,因為審核制加上退市機制的缺乏,為上市而上市成為不少企業的發展目標。早些年,不少企業資質也是魚龍混雜,而國內特有的發行制度,導致新股上市動輒十數個漲停,不少企業要麼在上市一兩年就迎來自己股價的巔峰,要麼就是中間需要很長時間消化過高的估值,而很多年投資機構一般1-3年新股解禁後就可以分批出售,與其坐等公司成長中的種種不確定性,自己還要消耗大量的時間成本,也並不划算,基本上就是能套現時儘量套現。


科技向令說


其實考慮這個問題,我們需要以上市為時間點,把投資公司在企業整個週期中所賺到的利潤拆分成上市之前和上市之後。

在上市之前,這些投資公司多為風險投資機構,扮演的是一個基石投資者或者說是戰略投資人的角色。他們在公司初創時期,看好公司的未來發展,將資金投入企業,一直伴隨企業逐步壯大,最終上市。投資公司在這個過程中的主要利潤點在於公司上市以後,他所持有的原始股會迅速地升值,此時倒手賣出可以賺取鉅額利潤。

在上市之後,投資公司所賺取的利潤長期來看主要是公司的分紅,配股等,短期來看就是投機性賺取價差收益了。這與之前上市之前所賺取的利潤相比風險大,收益不穩定,利潤空間小。所以大部分投資公司都會選擇在幫助企業上市之後賺夠了錢撤離,再去尋覓新的有良好前景的成長型公司。

用一個形象的比喻,這些投資公司就好比是一所所大學,他們幫助一個個新生企業逐步壯大,為他們提供資金支持,直到這些企業畢業——上市,他們的使命也就完成了,也需要再去尋找下一批學生了。


盤和林看經濟


投資分為兩種:戰略投資與財務投資;


戰略投資,主要是大公司為了補足自己產業鏈的短板,增強自身的競爭力。比如像,阿里收購餓了麼,騰訊注資京東,成為其第一大股東。都是為了為了增強自身的競爭力;

而所謂財務投資,就是題主你所說的投資公司,他們一開始進入創業企業或者成長期的企業,目的就很明確,就是為了撈一筆錢,然後走人,所以一般都是在企業上市後退出。



有沒有覺得很奇怪,這些投資公司等企業上市後,還持有公司股票的話,之後不是有很大可能賺的更多嗎?這個風險他們都不敢承擔嗎?


不是不敢,是沒辦法。因為投資公司的錢大多數不是自己的,都是通過一個個個體積存起來的。簡單舉個栗子,我們買的基金,就是投資公司投資款的來源。基金都是存一段時間要變現的,如果投資公司的錢放在創業企業時間過長,自己的現金流週轉不過來,自己不也就玩完了。

所以呀,他不得不在公司上市後退出。更重要的是,這些投資公司為了保證將自己的風險降到最低(畢竟創業失敗的風險很大,投資公司錢打水漂的可能性也就很大),會跟創業企業簽訂的投資協議中約定一些條款:


優先清算條款,簡單說就是,如果創業公司破產了,先補償投資人的損失;

上市對賭條款,即如果公司沒在約定的時間內上市,創業公司創始人團隊就要回購投資公司的股份。


這些條款,說到底投資公司都是為了保證自己的風險降到最低的措施,就像我們都知道的那句:投資人只會錦上添花,永遠不可能雪中送炭。


不過,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個人覺得,投資人的做法也能理解。畢竟,創業嘛,本來就是在刀尖上跳舞的事情。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感謝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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