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期」巡回法庭進鄉村 相鄰糾紛得解決

「第440期」巡回法庭进乡村 相邻纠纷得解决

“原、被告當庭和解,雙方握握手……”。11月8日上午,在新橋鎮永寧村村委旁,福綿區人民法院新橋法庭巡迴開庭審理了一起相鄰糾紛案件,通過法官的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和解。福綿區法院把庭審搬到農村,不僅方便了群眾訴訟,同時也讓群眾更加了解法院,瞭解法律,讓司法更加貼近群眾。

「第440期」巡回法庭进乡村 相邻纠纷得解决

原告黃某與被告謝某均是新橋鎮永寧村人,黃某有0.5畝責任田與謝某的一塊水田相鄰。謝某於2009年在其水田上興建成房屋及腐竹作坊,並將排汙口對著黃某的責任田,作坊汙水及家庭的生活汙水排出時浸入黃某的責任田,而黃某在牆角所種的番石榴樹亦影響了謝某房屋的採光。兩家鄰居爭吵多年,村幹部多次做工作均無法平息,黃某遂起訴至法院。承辦法官多次到現場勘查,考慮到如果不能和平解決此紛爭,簡單機械地判決處理,雙方的積怨與隔閡難以消除,不利於生產生活。

「第440期」巡回法庭进乡村 相邻纠纷得解决

法庭主動將庭審搬至村裡,當著村裡群眾的面進行審理調解。庭審上,辦案法官給雙方講了《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又從道德情理上分析相鄰關係的重要性,從原、被告各自角度考慮,耐心細緻地對他們進行調解說服工作。最終,經過法官既講法理又講情理的調解,被告謝某同意停止向原告黃某的責任田排放汙水,並且將排放汙水的口封住,原告黃某也同意砍掉影響謝某房子採光的番石榴樹。雙方最後在調解筆錄上簽字,並握手言和。

“法院將庭審現場搬進農村,讓老百姓見證法院公開公正審理案件的全過程,拉近了老百姓和法院的距離,又具有明顯的教育作用,希望法院能多開展這樣的巡回法庭審判活動”,庭審後,永寧村村支書說到。旁聽的村民也表示,這種貼近群眾的巡迴審判方式,著實給自己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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