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至9日,寶雞市鳳翔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董某翔等二十一人涉嫌組織、領導及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
鳳翔縣檢察院起訴書指控:以被告人董某翔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長期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的多次實施對縣域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及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違法犯罪活動,應分別以組織、領導及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賭博罪、窩藏罪、包庇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法庭圍繞公訴機關的指控由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受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縣司法行政機關、關注案件審理的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法庭將擇期宣判。(周原 通訊員 晁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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