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翔法院對九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首要分子處刑九年以上

鳳翔法院對九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首要分子處刑九年以上

鳳翔法院對九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西部網寶雞訊(記者魯鵬飛)11月7日上午,鳳翔縣人民法院在該院第一審判法庭公開宣判劉某某、付某某等九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搶劫、故意傷害罪一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6月,被告人劉某某、付某某夥同他人採取暴力手段對鳳翔縣職教中心兩名學生實施搶劫,造成受害人黃某輕傷、十級傷殘的嚴重後果。2011年9月,劉某某、付某某夥同何某某尾隨、騷擾鳳翔縣職教中心四名女學生,在校園內打傷兩名老師,擾亂校園秩序,至2012年年底,又多次毆打無辜群眾,致三人輕傷。兩人以打架敢持械用刀、下手狠,在鳳翔縣城“混社會”中有了一定的“威名”。2013年6月,劉某某、付某某因尋釁滋事被鳳翔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出獄後仍不思悔改,並藉助在鳳翔“社會混混”中的“威名”,以同學、朋友等關係為紐帶,通過請吃飯、喝酒、唱歌等手段不斷籠絡人員,逐漸形成了以劉某某、付某某為首要分子的九人惡勢力集團。

凤翔法院对九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首要分子处刑九年以上

鳳翔法院對九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該集團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從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間,在鳳翔縣醫院、KTV歌廳、街道等公共場所內實施了16起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行為,造成三人輕傷、十三人輕微傷,部分財產損失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鳳翔法院堅持對惡勢力犯罪從嚴從快判處的原則,對首要分子劉某某、付某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九年三個月,並分處罰金;對其他參加者判處一至五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有力打擊了惡勢力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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