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老人代步車的電動車要慢慢被取締?

11月8日,工信部發布音訊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辦理的告訴》(簡稱“告訴”),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展開低速電動車整理整理作業,禁止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標準辦理。

俗稱老人代步車的電動車要慢慢被取締?

俗稱老人代步車的電動車要慢慢被取締?

目前機動車道上很多三輪、四輪老人代步車,特別是3/4/5線城市的街道上隨處可見這種代步車輛,一個是便宜,而且不用考駕照,不用審車、不用遵守交通規則,隨便闖紅燈等諸多“優點”讓很多人都喜愛買這種代步車,同時也帶來很多隱患,比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容易引起交通事故,駕車人多為老年,行動遲緩嚴重影響機動車通行,也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展開低速電動車出產出售企業整理整理。這將分為三個階段施行,第一階段,摸清低速電動車出產企業的基本情況,為後續階段的作業展開打好根底。第二階段,關於在前一階段瞭解查詢中發現的借用《佈告》答應,或特種車輛出產答應名義超範圍出產出售低速電動車產品的企業,要進行整改,無營業執照的,要依法予以撤銷查封。第三階段,省級人民政府要擬定本區域低速電動車產能壓減淘汰轉型調整方案,擬定施行本區域整理整理專項方案,相關方針發佈後,依法採納歸納措施整理不合格出產企業和產品。

樹立長效監管機制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區域具體情況制訂在用低速電動車處置辦法,研討設置必定時刻的過渡期,經過置換、回購、鼓舞報廢等方法加速淘汰違規低速電動車在用產品。相關部分要加速研討擬定後續相關方針措施,並樹立部際聯動、部地聯動和聯合督導機制,擬定查核評價辦法,對執行要求成效顯著的區域和部分予以表彰,對作業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不作為的追責問責。

俗稱老人代步車的電動車要慢慢被取締?

為此,越來越多的交通參與者呼籲從源頭上加強低速電動車出產、出售和運用監管,維護顧客權益和公共交通次序,處理好交通安全與便利出行的聯繫,加大對非法出產、出售和運用此類車輛的整治力度,削減安全隱患。

​ ​業界人士以為,對低速電動車加強辦理,會讓合規低速車企和微型純電動車廠商獲益。長期以來,低速電動車和微型電動車的消費集體有必定程度的重合,此前因為新能源車補助向高續航等歪斜,本年微型電動車市場嚴峻萎縮。此次對低速電動車市場的辦理,或將推進微型電動車市場的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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