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專業律師王昌來
股東認繳公司出資,是要寫在《公司章程》裡的!
如果出資期限屆滿,承諾出資5000萬的股東就要履行出資義務。股東如果認為沒錢出資,或出資不了那麼多,就要履行減資手續或修訂章程。
債權人在公司沒有能力清償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追加出資期限屆滿的股東,在承諾的出資範圍內承擔責任。
xasunlvshi
出資期限屆滿了以後,有兩種結果:
1. 大家都願意看到的,他按照承諾出資了5000萬,皆大歡喜.
2. 他沒有能力出資5000萬,又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還有資金出資,但是給不到那麼多.這個時候開股東會決議,是減資或者重新修訂章程,延遲出資期限.
第二種,壓根就沒錢.這個時候需要開股東會決議,是否進行清算退出,清算公司現有的債權債務,按照每個債權人股份來清算所需要的債務,如果沒有能力償還,可以申請破產或者走法律程序;或者還是延期出資期限
希望能幫到您。建議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
深圳張億
這個問題,其實是個非常現實而又非常複雜的問題,三言兩語肯定說不清
1.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情形下,股東可以在公司章程裡面約定出資額和出資期限,這個出資額和出資期限就害死人了,為什麼?
出資額沒有上限,又不要現在就到賬,你儘管寫,寫個10億,工商局奈何你不得,必須給你登記。
另外,期限問題,也沒有上限,你就寫30年,前提是在你經營期限之內(股東為公司法人的時候),如果是個人,你現在30歲,你就寫50年,法律都沒規定不行!這就麻煩大了!我們律師也不知道會不會出現?
2.如果在出資期限屆滿之前,公司有到期債務不能清償,怎麼辦?註冊資本能不能加速提前到期?這又是一個問題!不同的法院判決也不一樣,本人專門研究並發表過論文,在此不贅述。
3.我現在談的是,作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如果瀕臨破產,他的出資期限還沒有屆滿,這個時候,目標公司債務已經到期,你宣佈加速到期,已經為時已晚!怎麼辦?這才是問題!債權人利益如何保護?
所以,我的結論是,現在公司法搞的這個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會給很多不法分子鑽空子,搞一個空殼公司來投資,認繳5000萬成立個大公司,就害死債權人了!
我們每個人在跟目標公司進行交易的時候,無法避免,無法調查他的實力
在現有法律框架內,還真沒有什麼好辦法,希望有高手支招!
歡迎溝通交流探討學習!
江蘇衡聖律師事務所王昌來律師
公司法專業律師王昌來
先以公司名義通知股東公司在限期內出資。限期內仍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可以解除其股東資格。
Sunny李律師
只有兩種辦法:一,酒桌上達成妥協(人情角度);二,按公司章程(法律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