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下被處以2.8億美元的腐敗罰款

松下被處以2.8億美元的腐敗罰款

日本電子巨頭松下已同意支付超過2.80億美元(2.03億英鎊)的費用,以解決美國反腐敗法帶來的指控。

美國表示,該公司的機上娛樂部門聘請顧問進行“不當”目的,並向中國和亞洲其他地區的銷售代理隱瞞付款。

美國稱這些行為違反了“反海外腐敗法”。

松下沒有回覆記者的置評請求。

美國稱,這筆款項是由美國子公司松下航空電子公司在2007年至2016年期間支付的。

在一起案件中,該公司同時聘請了一名外國官員擔任顧問,同時該官員正在就松下與中東政府所屬航空公司之間的合同進行談判。

根據美國文件,這位官員在六年的時間內獲得了875,000美元的獎金,儘管他們的工作“不多”。

在其他情況下,松下公司確定中國和其他地區的銷售代理沒有通過反賄賂認證,但高管“秘密”將他們重新聘為分包商。

美國稱,通過這一過程,員工至少向13人保付了700多萬美元的款項。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松下公司在2012年通過與航空公司的協議撤銷了一個季度的利潤。

據美國司法部稱,該公司已經“分離”了涉及或意識到“不當行為”的幾名高管。它還改進了內部控制。

罰款包括1.43億美元,用於解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指控,以及美國司法部提出的 1.374億美元收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