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影響登月?單位這樣“誇張”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離職影響登月?單位這樣“誇張”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先是一紙公文稱張小平離職影響我國登月計劃,單位領導又出來說是誇大事實。事實是可以隨意誇大的嗎?當然不是!

離職影響登月?單位這樣“誇張”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為了勞動仲裁而誇大事實,如果進入勞動爭議訴訟階段,可能會被認定為偽造證據啊。

離職影響登月?單位這樣“誇張”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新鮮出臺《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七條規定規定採取偽造證據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實,騙取人民法院裁判文書,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百零七條等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離職影響登月?單位這樣“誇張”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單位犯罪的話誰進監獄呢?領導逃不過哇

《刑法》規定: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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