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狂魔—“楊新海”紀實(二十五)

大案狂魔—“楊新海”紀實(二十五)

沒有團聚的新年

在羅山縣尤店鄉雙樓村李寨組緱其恩老漢被殺9天之後,又一起血案在河南省通許縣孫營鄉蔣家村發生,該村村民蔣振生一家三口被殺死在屋內。

2003年1月29日,離2003年春節只有5天,蔣振生的三弟蔣付安覺得一連三天沒見到大哥蔣振生家的人了,早上7點鐘左右,他約二哥蔣振喜和本家的蔣留成一起去大哥蔣振生家看情況,見大哥家的堂屋門仍鎖著,他不放心,就把大哥家西窗的塑料布撕開往裡看,發現裡面箱子已經打開,被子在地上扔著。他回家拿個鐵串釘把蔣振生家的堂屋門撬開,與二哥蔣振喜等人進了屋,看到屋裡亂七八糟,西間屋裡蔣振生臉上有血,東間屋裡侄女被被子蒙著頭,光著下身在外露著。幾個人立即關上門,找治保主任蔣小生報了案。

這是楊新海犯下的又一起滔天大罪,在作這起殺人案之前,他也事先踩了點。

他偷了一輛自行車,由豫南地區向豫東地區轉移。2003年1月25日,他來到開封市通許縣孫營鄉蔣家村,看見村西低矮的土牆院子裡,六十多歲的老太太正做針線活,十三四歲的小女孩在一旁玩沙包,楊新海不由得多看了幾眼。他認準這地方以後,騎車離去。

當天下午,楊新海回到通許縣城,已是農曆臘月二十六了,縣城裡的人們都忙著購置年貨,準備歡樂地過新年。楊新海對人間的這些歡樂氣氛已經視而不見,一心只想著如何殺人、搶錢、弓雖.女幹。他在通許縣城轉悠一圈兒,買了一把四磅八稜錘,又準備了鞋、手套、手電燈和衣服。天快黑的時候,坐公共汽車從通許縣城來到豎崗鄉。

凌晨三點多鐘時,楊新海在鞋上套好襪筒子,來到蔣家村蔣振生家的院子,從大門口直接進到三間主房門前,用刀子撥開門進入主房。先用鐵錘砸了蔣振生和他妻子馬素蘭的頭部,都一連砸了好幾錘,轉身去東間砸那女孩,也砸了兩三錘。砸完之後去找錢,在蔣振生身子底下的床鋪上找到130塊錢,回頭對那小女孩的屍體進行了性侵犯。

2003年2月4日,是農曆的大年三十,楊新海來到許昌市的襄城縣,看到人們包餃子、貼對聯,有的還在門口掛上大紅燈籠,這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此刻更感到自己的孤獨和無助。他也曾想過回老家看看父母,但這個想法很快就打消了。他不是不想父母,也不是害怕父母受牽連,而是害怕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被公安機關抓住。他斷定,公安機關現在肯定已把自己列為了重點懷疑對象,也許已經多次到他的家裡調查過,而春節正是公安機關利用團聚機會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時機。他知道自己罪在不赦,一旦落入公安機關手裡,就等於進了鬼門關,所以,他儘量延緩被公安機關抓獲的時間。

大年三十上午10點鐘以後,隨著城鄉響起一陣緊似一陣鞭炮炸響的聲音,襄城縣城裡的商店、飯店就陸續關門了,在集市上買賣東西的人們也陸續散去。幽靈一般的楊新海趕緊在一個快要收生意的地攤上買了一把四磅八稜錘,又在一個小商店裡買了兩副手套和一雙40碼的網球鞋。楊新海將買的這些作案工具裝在一個蛇皮袋子裡,夾在腋下,像一個乞丐在街頭走來走去。突然,他看見一輛巡邏的警車駛過,遠遠又看見兩個穿警服的人正向他走來,一種天生的恐懼感攫上心頭。他覺得,在春節這個特殊的時候,呆在縣城裡是非常危險的,縣城裡警察多,巡邏的也多,加上人們在這個時候都回家過年了,一個人孤單單地在街上逛,萬一被發現破綻,想走就晚了。想到這裡,楊新海匆匆在街頭買了些飯吃,便冒著漫天大雪離開了襄城縣城,向庫莊鄉方向走去。

城裡不好呆,農村就好躲嗎?一出了縣城,楊新海才發現,農村同樣不好躲。因為這個時候不同於以往,平時南來北往的行人不斷,誰也不注意他們在幹什麼。春節就不一樣了,人們都趕回家中團聚,一個單身男人在村裡轉悠,很容易引起人們的懷疑。

這年的春節雪下得特別大,楊新海無處可去,便在野外找了一個避風地方,將衣服裹緊身體,蜷縮在雪地裡。據楊新海落網以後供述,這種時候是他一生中感到最痛苦的時候。

狗走千里要吃屎,狼走千里要吃肉,這次痛苦的體驗絲毫沒有改變楊新海的惡魔本性,聽著那遠遠近近炸響的鞭炮聲,楊新海心裡既妒忌又仇恨,他妒忌那些在太平盛世裡享受天倫之樂的人們,他仇恨那些放鞭炮惹得他煩躁的大人們和孩子們。他惡狠狠地想,讓你們樂!你們總有停下來的時候,到時候,我讓你們再也樂不起來!

楊新海在漫天雪花中躺在雪地裡睡著了,一覺醒來,已是凌晨一點左右,再側耳聽聽,鞭炮聲終於稀落下來。他站起來拍拍身上的雪,換上剛買的網球鞋,走出兩步又急忙停下來,因為他看到雪地上的腳印特別清晰。楊新海返回剛才睡覺的窩裡,在鞋上套了秋褲,才像個黃鼠狼一樣進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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