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張某某等4人非法討債涉嫌尋釁滋事被逮捕

本網訊(通訊員 朱祥生)近日,經大悟縣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大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金某、吳某兩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對張某某作出了追捕的決定。

2017年08月01日18時,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邀約金某、吳某、黎某某到被害人胡某家中,因債務糾紛,張某某、金某、黎某某拿砍刀將被害人胡某家防盜門砍壞後,張某某、金某、黎某某、陳某某下樓拿石頭將胡某陽臺十二塊玻璃砸破,張某某拿紅色噴漆在二樓樓道、一樓樓道噴寫“胡某欠債還錢”字樣。吳某、黎某某逃跑時被抓獲,在吳某駕駛的車上查獲槍支一把、彈藥九顆、砍刀兩把、鋼管一根。2018年8月6日經鑑定胡某損失物品價值為808元。大悟縣院在辦案中發現查獲的槍支為金某所有,而公安機關未就此立案,該院立即行使立案監督權督促公安機官立案,目前該案仍在公安機關偵查之中。

犯罪嫌疑人金某、吳某等在公開場合持械打砸,公然挑戰法律權威,社會危害性較大,嚴重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對百姓的社會安全感造成了一定衝擊,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涉嫌尋釁滋事罪。

最終,金某、吳某二人被大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黎某某因未滿十八歲,被公安機關執行監視居住。同時,經審查,該案主犯張某某在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被偵查機關監視居住,但其曾因盜竊罪被判處刑罰,符合逮捕條件,即對張某某決定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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