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逼警察溫情執法

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起,執法要溫柔、要人性、要和風細雨、要輕點,莫名其妙地就成為公眾尤其是好事的媒體對警察們的要求。

最近發生在國內國外的兩起事件太有代表性:曾先生一家深夜被瑞典警察送到一家公墓附近引發外交事件;瀘州一女士火鍋店掌摑服務員被報警後其家人竟然大鬧派出所還在派出所羞辱警察後又揍了警察,警察的手還流血了。


別逼警察溫情執法


別逼警察溫情執法

瀘州兩位警察派出所捱打

根本不用上升到瑞典與中國、中國人與外國人、愛國與否的高度,又去熱乎乎地砸一波愛國車、抵制一波瑞典貨,秀愚蠢又廉價、毫無是非觀的所謂愛國,這就是一個違法與執法的問題。每個人都可以捫心自問:你希望自己所在轄區的警察,是瑞典警察這樣的呢還是中國警察這樣的呢?缺乏公德、破壞規則、違法犯罪分子們肯定希望碰上中國警察,但遵紀守法的良民,所期望的不是瑞典警察這樣的執法者麼?

但凡職業名稱裡帶個警字的,不管交警、乘警、民警還是武警、刑警、特警……他們的稱呼裡的這個警字,是警示、警告、警惕、警醒、警戒……沒有任何溫情可言。在國家機器中,警察是承擔著運用暴力強制手段和其他特殊手段,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任務,具有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機關。對所有正在執法的、帶警字的公務人員有敬畏之心,難道不是應該的?即使你只是一個並沒有違法犯罪的普通公民。曾幾何時,中國普通民警、交警、乘警們不知是被誰繳了“警”這個械。我們一次次在新聞裡看到,交警在路上處理醉駕酒駕闖紅燈逆行事件時,被嫌疑人肆意抗拒、辱罵、甚至直接扇耳光!高鐵上老賴們就敢當著乘警的麵霸座不起,乘警束手無策;打人者在警察老窩派出所裡都敢直接打警察!還不是突襲,還各種罵上臉……我們沒有看到對不作為警察的處理,也鮮少聽說那些公然抗拒執法的人受到多大的處罰,許多都是批評教育道個歉了事。

這樣的警察,是夠溫情的,對違法分子。可我們這些遵紀守法的公民還能指望他們嗎?真指望不上:被佔了的座乘警也要不回來;長期碰瓷的交警會和個稀泥讓司機掏點錢了事;廣場舞大媽擾民就擾了報警沒用;公交上老人搶方向盤打司機罵孩子打小姑娘警察來了也只批評教育,估計聲兒都不敢大了;火鍋店服務員被打?姑娘你還真別太委屈,人家在派出所連警察叔叔都打!警察叔叔自己都要人保護,哪能保護得了你!

這就是長期以來軟化執法者形象帶來的惡果。上面這些人並不是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而是破壞規則不講公德的普通人,他們對法律、對執法者毫無敬畏之心,他們是被長期溫情執法姑息養成的奸與惡。警察不需要菩薩心腸,只需要雷霆手段!溫情不是警察的分內之事,只是他們在沒有違法行為、在完全掌控了局面的時候,基於人性的個人行為。也就是說,警察的溫情,只應該體現在沒有執法的時候——比如抱一個行動遲緩的老人過馬路,比如默默照顧服刑人員無依無靠的孩子,比如為打報警電話尋找天堂裡的媽媽的孩子編一個溫暖的故事……

對於霸座的無賴不應該是警告不聽後直接拽起來?對於抗拒執法,辱罵、甚至動手的交通違規者警告無效後直接辣椒水過去?對於敢在派出所炸刺的任何人當場打翻在地拷起來?對於敢扒著高鐵門阻止運行的人,難道不是直接扇倒在地拖到一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置公共安全於不顧的任何人,不管是老人、女人還是其他什麼人,不都應該直接抓起來?這絕對不是批評教育可以了事的,如果批評教育可以解決這些人毫無公德的惡劣與自私行為,那還要民警幹什麼?配一些班主任就夠了。

不用擔心拘留所會不夠用,這樣做只會讓拘留所裡的人越來越少。

目前得到的信息,瑞典警察從履職這個層面上看,我個人認為他們完全是對的。首先,這倆警察是來執法的,不是來安頓國際友人的。因為酒店報警,警察首先要維護的是合法經營、個人權益應該得到保護的酒店經營者,而不是因個人失誤堅持賴在別人家的、管你中國美國老人小孩的遊客!這位曾先生回國後接受環球採訪時自己說,酒店開始是同意他暫時在酒店大堂停留,在這期間自己另外聯繫住的地方。他可倒好,在外面碰到一箇中國女留學生,說是也沒地方住(女留學生也沒地方住?也是剛下飛機?),他竟然把人家給領到他自己也是暫時借用的酒店大堂,這才導致酒店方一怒趕人的。太能理解酒店的舉動了:你這是慷的何人之慨?不利用酒店的好意好好找你的住處,卻不經商量擅自帶他人來酒店大堂停留,他們當然可以懷疑你是難民啊,接受了這一個,誰知道後面還會怎樣?甚至,酒店方甚至可以合理懷疑曾先生帶個女生進來的還有其他目的。

別說警察不該粗暴把人抬出來,用腳想也知道,你要是肯好好離開,這兩女警吃飽了撐的花這力氣?你找各種理由堅持賴那兒不走,才是被抬出來的原因,不強行抬出,警察要怎麼做?乾瞪眼看著這一家人賴上人家酒店?若警察不強制離開,試問這家人會尊重酒店的規定自己離開嗎?抬出來後這家人又是怎麼做的:站一邊錄像、哭鬧、喊救命、說警察殺人了……視頻清清楚楚,兩個女警察站那兒根本沒動,就聽這一家人在那兒哭的哭叫的叫喊救命喊殺人。我想問一下,殺人是何等罪名!這兩個警察可以告曾先生母子誣陷、誹謗,反過來要道歉麼?


別逼警察溫情執法


別逼警察溫情執法

曾先生母子說瑞典警察殺人了,在喊救命

你都鬧到這地步了,還指望別人好好安頓你?如果警察來時,曾先生一家好好配合離開酒店,同時向警察求助,指不定結果還能好一點,鬧這一出,別人憑什麼把你送到你想去的地方?警察有這職責嗎?的確可以人性化做到這一點,但瑞典警察也怕碰瓷啊,人傢什麼都沒幹,你就在那兒喊殺人叫救命,鬼知道後面還會出什麼妖蛾子!千萬別說什麼待客之道,警察不用也不應該搞什麼待客式執法,他們唯一要做的就是保護不法侵害中受害者一方,而在這件事中,受害一方是酒店。像我國警察那樣對外國人格外周到的執法,本來就是不對的、就是面子工程,就別把這恥辱落後的東西強加給人瑞典警察吧!

有人說,國人出外鬧事,大都發生在文明程度比較高的國家,比如瑞典、比如日本。去那些野蠻落後國家玩,侵犯合法權益的事只會更多,你聽說有誰敢鬧事,麻利兒的乖乖自認倒黴。名門正派的場子敢砸,魔教的場子不糾集全江湖的人,連門都不敢進。高鐵霸座男對面如果是龍哥,他敢擺出那副無賴嘴臉?

文明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氧氣,是賞心悅目的環境,可總有一些人仗著空氣新鮮鳥語花香,可著勁兒地放屁打嗝亂吐口水隨地大小便製造垃圾。警察的存在,就是要制止這樣的行為,用什麼制止?用“警”,絕對不是溫情。我覺得我們判斷一個警察是不是好警察有沒有認真履責,不是看他是不是雷鋒,是不是笑容滿面,是不是像你爸媽;而是看他們是不是規範執法,是不是保護守法者的正當權益,是不是敢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如果做到了這些,溫不溫情又有什麼關係?

編劇蘇曉苑老師在朋友圈分享自己的旅行見聞時,說了這樣一段話:在國外,每次看到中國大媽在酒店早餐時用保溫杯裝牛奶,上廁所肆無忌憚地插隊時,她都恨不得自己趕快老去,好儘快提高這個隊伍的素質——這是被逼到什麼份兒上了!其實,在國內蘇老師看到的這種現象應該更多,為什麼在國外看到會更痛苦?恐怕實在是因為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啊。

有時候,不文明讓人臉紅但確實也不到違法的程度;但堅持不文明,則必然會侵害他人正當權益。我們普通人沒有辦法懲罰這樣的不文明與違法,只有法律可以、規則可以、警察叔叔可以。為什麼這樣的無賴與不文明會氾濫?而多年來以和諧之名、以溫情之名、以文明之名,讓警察們失去了威嚴與震懾力恐怕難辭其咎。

其實吧,我也不敢有太高的奢望,就想跟警察叔叔們說一下:讓壞人怕你們行不?不說保護我們,你們自己能不能先別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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