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退市制度”落地,主動退市將不斷湧現

芳齡28的A股市場,目前共有3560家上市公司,計算下來年均120家左右公司登陸A股市場。然而,這28年來,A股市場退市公司僅有95家,其中被強制退市的有54家,“進”與“退”之間比例懸殊。

不過,近年來監管層數度出拳優化A股退市制度。就在近期的11月16日,滬深交易所正式發佈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新規,對“重大違法”和“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的具體類型,通過列舉法給出了明確的標準。並同步發佈了修訂後的上市規則和重新上市辦法。

此次退市新規之嚴格大大超出市場預期,今後涉及相關重大違法情形的公司將無所遁形。事實上,隨著退市制度的不斷完善,目前A股市場已誕生欺詐發行退市第一股、重大信息披露違法退市第一股和麵值退市第一股。此次退市新規後還有望誕生涉及“五大安全”的退市第一股。在業內看來,A股的退市常態化已經在路上,未來A股“出口”有望擴大。

“史上最嚴退市制度”落地

我國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從2001年正式開始推行至今已有17年的時間,目前整個A股市場退市的公司僅有98家,僅佔A股總量的2.7%,退市效率還待提升。仍面臨著退市率偏低、退市難的問題。

這98家退市公司中,因連續三年以上虧損退市的有49家,佔比近一半,因吸收合併退市的有33家,因私有化退市的有9家,因暫停上市後未披露定期報告的有3家,證券置換的有2家,因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強制退市的分別均為1家。

若剔除掉因吸收合併、私有化等主動退市的公司之外,實際因不滿足監管規則而退市的公司數量僅有54家。此外,A股市場因監管規則而退市的公司呈現出明顯的時間分佈特徵,主要集中出現在2002年、2004年和2005年,分別達到7家、8家和10家,而2008年至2012年的四年期間,A股沒有出現一家因監管規則而退市的上市公司。

事實上,近些年來,監管層也意識到退市率偏低、退市難的問題,頻頻出拳優化A股退市制度。

2012年,兩市交易所對退市制度進行了較大力度的完善,其中提出,連續三年淨資產為負,或者連續三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股票面值的公司應終止上市。

2014年10月份,證監會出臺《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被稱為“史上最嚴退市新規”,增加了對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

2016年5月份,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終止上市的*ST博元成為“強制退市第一股”,一年多後的2017年8月份,欣泰電氣因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

2018年7月27日,證監會正式發佈《關於修改的決定》,要求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主要情形,強化證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實施主體責任。

不到4個月後的11月16日晚間,滬深交易所便將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規則落地,被稱為“史上最嚴退市制度”。

其中,“重大違法退市”有4類,即首發上市欺詐發行、重組上市欺詐發行、年報造假規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這4種情形集中圍繞違法行為是否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進行規範,相關標準更加明確、客觀、細化,為後續執行提供依據。

在證監會7月發佈的決定中,新增了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應予退市的規定。主要包括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被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等。

新規中不但嚴格了退市標準,還在退市環節上進行完善,以提高“出口”流動的效率。比如,新規明確了停牌、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各個環節,將暫停上市期間由1年縮短為6個月,提高退市實施效率。

與此同時,重新上市限制也升級,這次滬深交易所將因欺詐發行而強制退市的公司恢復上市路封死了。新規中另一個“增量”在於,欺詐發行之外的其他重大違法退市的公司需要在股轉公司掛牌轉讓滿5個完整會計年度方可申請重新上市。同時,對於因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後進入退市程序的公司,除相關行政處罰決定、司法裁決被依法撤銷、確認無效或者依法變更等情形外,將不再允許其恢復上市。

A股“出口”有望擴大

在退市新規公佈之後,對於那些涉嫌欺詐發行、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或者業績不達標者可謂一記重棒。

第一把火燒向因疫苗觸及公眾健康安全的*ST長生。

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表示,長生生物主要子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啟動對*ST長生重大違法退市機制。

在退市新規發佈後,*ST百特、金亞科技發佈了退市風險提示公告。金亞科技稱,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情形涉及兩種:因涉嫌欺詐發行;連續三年業績虧損。此前,金亞科技在IPO申報材料中虛增2008年、2009年1~6月營業收入及利潤。

*ST百特也發佈公告稱,維持停牌狀態,待法院對其作出有罪判決且生效後,依據新規判斷是否構成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該公司在2015年報虛增當期營業收入及利潤,今年7月,*ST百特因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證監會移交公安機關。

此外,涉及新規中“重大違法”情形而存在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風險的個股還包括*ST保千、*ST撫鋼、千山藥機等個股。

A股市場的監管正在全面從嚴,對觸及退市條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在業內人士看來,退市的力度將會越來越大,A股“出口”有望擴大。

有業內人士認為,一方面,需要加大對財務報表質量的監管,讓上市公司難以操縱業績,這樣很多上市公司兩年虧損一年微利的套路將很難實施;另一方面,監管層嚴打炒殼行為,如果殼沒有價值,投資者也會用腳投票,那麼很多股票可能會迴歸1元股,如果上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該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強制退市的力度在加大,那麼如何提高主動退市的數量?目前,資本市場上的退市有兩種,一種是因觸及規則而被迫退市,另一種則是上市公司主動退市。除去因吸收合併而註銷上市資格這一種主動退市外,目前A股市場以私有化等方式主動退市的情形較少。

有專家人士指出,要想證券形成進出的動態平衡,必須繼續改革證券發行制度,推動註冊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改變證券市場供大於求的現狀,真正實現釜底抽薪,使殼資源無生存空間,加強監管使上市成本加大,違法成本加大,在這種情況下,當上市成本或價值被低估等原因出現後,上市公司將會主動選擇退市或轉板。

該人士同時稱,隨著註冊制的推行、強制退市制度的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立,主動退市將不斷湧現,可以預見主動退市將隨著資本市場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成為退市的主流,主動退市制度將成為註冊制的重要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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