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抓捕薩達姆後,為何不敢直接殺掉?


美國抓到薩達姆之後並不是不敢直接殺掉他,其實就算美軍直接一槍解決薩達姆,這也並不會給美國帶來任何的麻煩,畢竟美國既然都已經出動軍隊推翻薩達姆政權,那殺掉一個薩達姆又能如何呢?

所以美國當初抓到薩達姆之後沒有立即殺掉他並不是因為美國不敢那樣做,而是美國不想那樣做。
(薩達姆接受審判)

要理解美國為什麼不直接殺掉薩達姆,首先我們就得明白美國為什麼要發動伊拉克戰爭。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目的當然不是像有些人說得那樣是為了控制伊拉克的石油資源,或者是為了讓伊拉克用美元結算自己的石油貿易。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真正原因簡單說就是美國政府認為薩達姆政權不人道,而且美國認為薩達姆和基地組織等恐怖勢力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所以時任美國總統小布什決心要推翻薩達姆政權。

不管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理由是不是全都站得住腳,但至少薩達姆確實也不是一個兩手乾乾淨淨的主。薩達姆一向是喜歡在伊拉克國內作威作福,任何反對他的伊拉克民眾都可能會立刻從地球上消失,除了對反對自己的人士實施堅決的肉體消滅計劃之外,薩達姆在上個世紀80年代還曾對伊拉克北部地區的庫爾德人實施殘忍的武力鎮壓和屠殺,鎮壓行動最終導致近20萬伊拉克庫爾德人消失。
(薩達姆和他的兩個兒子)


僅僅是殺害庫爾德人這一項罪名,薩達姆就算有一百條命也不足以讓他避免被絞死的命運。薩達姆於2003年12月13日被美軍抓獲,隨後他被美國人送上了伊拉克法庭,經過長達3年的取證審理,薩達姆最終於2006年11月5日被伊拉克法院以謀殺罪和反人類罪處以絞刑。在將近3年的取證調查過程當中,有很多伊拉克民眾出庭為薩達姆的犯罪行為作證,其中就包括在當年薩達姆鎮壓庫爾德人行動中倖存下來的庫爾德人。

對於美國來說,殺掉薩達姆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就像薩達姆的兩個兒子就是直接被美軍給亂槍掃射而死。不過薩達姆作為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主要原因,只是簡單殺死他在美國人看來顯然是太便宜薩達姆,美國要讓薩達姆為自己的罪行接受法院的審判,這樣也正好符合美國政治家喜歡把美國視為“世界警察”的心理。
(美軍航母戰鬥群)


我們要知道,美國人總是有一套自己堅持的國際準則和國際道義,甚至美國政府還會以美國強大的軍事實力去維護自己奉行的所謂國際準則和道義。美國人在發動伊拉克戰爭之前就已經看薩達姆很不爽,這次既然都打到薩達姆的老巢去了,那他們怎麼會輕易放過薩達姆呢?最後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對薩達姆進行審判的是伊拉克法院,所以殺死薩達姆的其實不能算是美國,美軍是給了伊拉克法院審判並絞死薩達姆的機會,薩達姆這樣的下場大概也是美國人最願意看到的。


李姓先生


美國抓捕薩達姆後不是不敢直接殺掉薩達姆,而是有自己的用意。因為美國沒有必要殺掉薩達姆,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推翻薩達姆主要有兩點原因:

一是,薩達姆將石油結算貨幣從美元改為歐元,觸動了美國石油美元的奶酪,美國為了美元霸權地位必須要推翻薩達姆政權。在推翻薩達姆政府以後,美國迅速扶持建立伊拉克臨時政府,頒佈第一道法令就是將伊拉克石油出口的結算貨幣由歐元改為美元。

二是,薩達姆野心很大,一心想當中東地區的老大,九十年代曾出兵吞併過科威特,雖然在海灣戰爭中被美國收拾了一下,但是薩達姆實力還在。所以美國就藉著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幌子把薩達姆政權推翻了。戰後美國沒有找到大殺器,美國官員出來澄清說當時情報搞錯了,實際上就是找個藉口推翻你而已,因為薩達姆的強大威脅到周邊國家的安全。

按常理來說,薩達姆政權都被推翻了,美國殺個薩達姆也是很容易的事,然而美國為何要交給伊拉克來審判呢?

實際上美國不想沾這個殺害薩達姆的罪名,美國本來找了個藉口推翻其政權,自己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可以不用去沙薩達姆的。但是,美國不想殺薩達姆,不代表伊拉克有些人不會殺薩達姆,尤其是那些在薩達姆統治時期被打壓和迫害的人,比如什葉派穆斯林、庫爾德人等,他們對薩達姆恨之入骨,自然不會放過薩達姆。美國把薩達姆交給伊拉克人來處理,也算是做的比較高明的,也算是借刀殺人。


銘蘇先生


我來說說自己的見解吧:

第一:收集薩達姆獨裁暴政的所有犯罪證據,從輿論方面擊破他的所謂光輝形象。讓更多的人知道他所犯下的惡行,讓那些曾經被他矇蔽的人從心裡開始痛恨他。如果不把他的罪惡公諸於世就直接殺了他,豈不是讓別人以為他是什麼鳥反美英雄?豈不是成全了他?

第二:讓這個曾經不可一世的偉人薩達姆被關押了三年,窩囊氣肯定沒少受,估計他天天都在盼望那些曾經跪倒在他腳下的精銳部隊來救他,可惜等到的卻是他的巨大雕像被推到無數的伊拉克人民跑到大街小巷上把薩達姆頭像的海報被撕下來,這樣就可以在精神上擊倒他。

第三:最後再讓他在伊拉克接受審判,可惜今非昔比,最後他被曾經百分百支持他的人判處絞刑,在肉體上消滅了他。

這就是為什麼不直接殺掉他而讓他接受審判的原因了,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金色五菱超級大面包


美國已經擊敗了薩達姆的伊拉克軍隊,在這種情況下,抓住了薩達姆完全可以一槍擊斃薩達姆,但為了羞辱薩達姆而採聯借刀殺人的做法,假惺惺的裝好人,將薩達姆交與自己扶持的反對派手裡,反對派組建的新政府,必須要清算薩達姆的過去。

落入反對派政府手裡,對薩達姆來講必須只有死路一條,通過新聞性的審判,讓薩達姆的尊嚴與臉面掃地,最終由反對派政府將薩達姆判處絞刑,由薩達姆的仇人薩德爾,親自執行絞刑,將薩達姆送上西天。

美國的做法就是讓薩達姆的支持者,只有死心了。讓薩達姆成為歷史的罪人。

通過審判,讓獨裁者薩達姆成為公敵,被大家拋棄了。



隨雨飄渺


階下之囚有何敢殺不敢殺的,不殺或者說不殺都是策略,本不涉及敢不敢的問題,連沙特這種帝制國家都可以在今天的文明世界裡隨意的殺人毀屍滅跡,文明世界的大哥美國還不能殺個人了?即使這個人是伊拉克總理薩達姆。(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美國敢動刀動槍42天滅亡伊拉克薩達姆政權,說到這42天,裡面就有很多很多疑問了,薩達姆作為世界上的反美鬥士,中東的反美領袖,在國內的根基是不是太差勁了點,與美國鬥,連後路都沒給自己留,美國打過來,就是自己家的破銅爛鐵不好使,難道說42天就能被美軍武力顛覆政權?

話說伊拉克軍隊的高級將領被美國中央情報局大手筆收買,如果這事是真的,那就證明薩達姆不但在伊拉克失了民心,還失了軍心,在美軍滅亡薩達姆政權的42天時間裡,除了零星的抵抗,根本就沒發生那種王朝更替規模和相等烈度的戰爭。


也就是說這時候的薩達姆雖然不至於眾叛親離,但已經沒有了還手的餘地,充其量就是一個沒了牙齒的兔子,急不急都咬不了人了,就這種狀態下,武裝到牙齒的美軍抓到薩達姆,再問“敢不敢殺”的問題還有意義嗎?

伊拉克戰爭是美國“民主”旗幟打的最成功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因為自伊拉克戰爭以後,隨著美國一項項重建政策的流產,美國式的“民主”在世界範圍內也隨之成為了笑話,成為了美國發動戰爭欺負別人的名副其實的幌子。

療效怎麼樣,誰試是知道,到現在美國還可以把伊拉克掂過來拎過去的隨意搓捏,伊拉克難道有受虐的傾向嗎?當然沒有,只是開弓沒有回頭箭,他們再也回不去了,雖然他們也不想回去,但同樣的是未來怎麼走,也是兩眼一抹黑。

薩達姆是惡人,美國從一開始就站在了民主人權的道德制高點上,既然開始要臉,抓住薩達姆自然也得按要臉的辦法做,那就是審判,雖然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按照劇本來的,但美國式的“民主”的確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同時也讓世界大跌眼鏡!


歷史三日談


這就涉及到美國為什麼要發動伊拉克戰爭了?難道是小布什看薩達姆不順眼,非要親手弄死他?

這麼想顯然就有點過於單純了。

木叔談兩個看法:

第一,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主要目的:

應該有兩個最重要目的。1)薩達姆已經成為美國在中東利益的最大阻礙,包括美國的石油霸權、美國的戰略安全等都與之有關。2)薩達姆的所作所為已經讓鄰國都產生了反感,美國替天行道會讓自己獲得本地區更大利益,有利於推動美國戰略。

這兩點的主要動因當然都與薩達姆有關,但不是說美國人一定要親手殺了他。只要薩達姆下臺,當地換了政府,美國其實就實現了目的,其實完全可以不用殺他。

就類似如今美國在敘利亞的軍事存在,也沒有直接幹掉巴沙爾類似。本質是一樣的。

至於薩達姆為什麼要死掉,這真是他自己作的。用一句俗語就是自作孽不可活。這確實是薩達姆這麼多年,不會做人,而且傷天害理的結果導致的。

第二,美國人沒必要自己殺薩達姆,想殺薩達姆的人太多了。包括庫爾德人和什葉派。

實際上最終美國人是把薩達姆交給伊拉克當局來審理的。審理的伊拉克人主要是庫爾德人和什葉派。這兩者都是薩達姆統治時期被壓制乃至被屠殺的群體。

特別是薩達姆曾經對庫爾德人實施種族滅絕,對一個庫爾德村子明目張膽使用了化學武器。這是國際社會所認可的,也是庫爾德人至今在當地都有紀念遺址的一個原因。

對本國人實行屠殺,這和二戰期間納粹屠殺本國猶太人沒什麼區別。所以殺薩達姆根本不用美國人動手,伊拉克人自己就恨死他了。

而且木叔之前提到,他走上絕路本質上是他自己的行為釀成的苦果。如果不是他罪行累累,伊拉克人也不至於這麼恨他。

甚至不只是本國人,包括沙特、伊朗、科威特等鄰國,對薩達姆印象都不好,而且好幾個鄰居和他都兵戎相見,因為他曾主動入侵別國。這樣的一個人,做了這麼多壞事和錯事,當然要被本國和周邊國家唾棄了。

美國人,只是借刀殺人罷了,而且彰顯了自己維護人權的形象,一舉多得啊!


你如何看待這個話題?


木春山談天下


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除掉薩達姆。在兩伊戰爭前後,美國和伊拉克的關係曾非常友好。但隨著薩達姆一心想擺脫美國的影響,在阿拉伯世界要做真正的老大,甚至還有一統阿拉伯世界的巨大野心時,這讓在該地區有重大利益關切的美國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後快!


那麼為什麼美國人在抓獲薩達姆後沒有直接殺掉呢?其實,美國人入侵的國家不少了,但這些國家的領導人大多沒有被美軍直接殺掉,而是要麼送上由西方主導的國際法庭,要麼直接在美國支持下成立的當地司法機關審判。美國人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借刀殺人,既不失世界警察的權威,又彰顯其人權自由衛士的風度,但這些領導人的生死其實早已牢牢操控在美國人手裡了,美國才是置他們於死地的真正的劊子手!

不可否認的是,薩達姆作為伊拉克總統,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阿拉伯世界,還是很有影響力的。美國雖然給他加上了很多罪名,但薩達姆一直予以全部否認。如果美國未經任何審判,就在抓獲現場直接將薩達姆擊斃,顯然會給自己帶來不利影響,也會在阿拉伯世界尤其是伊斯蘭教遜尼派範圍內掀起反美浪潮,這才是美國人最擔心和最不願意看到的。所以,在抓獲薩達姆後,美國人並未將其送上國際法庭,而是交給遜尼派的死敵什葉派控制的伊拉克新政府手中。美國的這一招既陰險又高明,但著實把一代梟雄給害慘了:薩達姆在審判期間受盡屈辱,形象盡毀,他的影響力也在這一過程中被慢慢消損殆盡,最終被送上絞刑架時已掀不起多大波瀾了,美國的如意算盤也終於達到了。相反,中東另一位梟雄卡扎菲比起薩達姆實力和影響力都相去甚遠,美國根本也沒把他怎麼放在眼裡,所以這些程序都免了,直接慘死於造反的小混混手中。


當今世界舞臺,強權在很大程度上依舊凌駕於國際法之上。為了在世界上推行其強權政治,美國什麼手段都會使用,但在其具體行動上,還是會粉飾一下的。不過,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無論美國用什麼手段處置他國領導人,最終目的都是在維護本國的根本利益。如果不是對世界上愛好和平的力量有所忌憚,或者美國其實還沒有真正獨步天下的超級實力,恐怕美國連這些偽善的面具也不會要了!

因此,美國沒有直接除掉薩達姆,不是不敢,而是顧及自身利益罷了。當薩達姆對美國的利益威脅最小化時,他的末日也就來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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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抓捕薩達姆後,為什麼不敢直接殺掉?其實這不是美國人不敢,而且美國人不想親自動手解決薩達姆而已,可以說從薩達姆得罪美國之後,美國人就一直想幹掉薩達姆,不然美國不會對伊拉克實施全面打擊,然後把薩達姆的孫兒子嗣殺了。

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對伊拉克進行佔領打擊,這樣還沒完,後面美國又賄賂伊拉克高官,獲得薩達姆兒子和孫子的藏身之處,最後通過大規模的武力對他們進行清剿,可以說完全斷了薩達姆的後路,因為薩達姆沒了子嗣,完全沒有東山再起地機會,更何況薩達姆身邊的人已經完全背叛了薩達姆。美國軍隊敢在伊拉克肆意妄為,還不敢殺掉薩達姆嗎?可以說,伊拉克戰爭時期,美國軍隊殺掉伊拉克境內任何一個人都是輕而易舉的。薩達姆也一樣,如果美國要殺了他,也是非常容易的。不過,為什麼美國不把薩達姆殺掉呢?



美國的目的已經達到了,推翻了薩達姆政權,把薩達姆的後路都斷了,也沒必要親手殺掉薩達姆了,於是就把他交給了伊拉克法院判決薩達姆,美國這麼做有什麼好處或者說美國這麼做的用意如何?不僅僅是美國目的達到,而且美國進攻伊拉克,最後佔領伊拉克的理由是伊拉克境內藏有大量的殺傷性武器,結果伊拉克被掀了底朝天也沒有找到殺傷性武器,可以說非常打臉了,如果美國再親自處決薩達姆,這樣會引起國際上地輿論:美國就是完完全全在干預伊拉克內務。這樣對美國的影響非常不好,即使美國已經把事情做絕了,但為了保留名聲,美國就以另一種形式把薩達姆幹掉。





沒錯,就是美國以另一種形式幹掉了薩達姆。處決薩達姆的法官就是被受了美國的賄賂的,然後對薩達姆判處絞刑。判決薩達姆的法官,在薩達姆得意之時是薩達姆的“忠實的粉絲”,可是美國一攻入伊拉克,這個法官就徹底反水,倒向美國,然後幫助美國“蒐集”大量的薩達姆犯罪證據,當然其中不少都是那個法官自己添磚加瓦的“莫須有”的罪名,目的就是幫助美國幹掉薩達姆,畢竟薩達姆大勢已去,何不收點好處,然後給自己一片大好前程呢?故事說到這裡,殺害薩達姆的人表面上是那個昔日跟隨薩達姆的大法官,其實背後還是美國指使所為。當然了,那個絞刑薩達姆的法官,最後也被伊拉克民眾給“絞刑”了。

可見不存在美國人不敢殺掉薩達姆的說法,只不過美國為了掩人耳目而已,找個幫兇幫助自己去處理後續事情罷了。美國的做法不可謂不聰明,只是它侵略伊拉克的行為暴露了它的本性。


國際時評


美國在戰略上常常犯低級錯誤,但在戰術上卻還是很有一套高明的小巧功夫的。這也是美國經過長時期的各種入侵、佔領、暗殺、顛覆等活動的不斷磨鍊,在“術”上不斷提升自己的結果。這種“術”的確要比世界上的其它國家高出一個檔次,美國玩弄陰謀權術的能力那還是相當出眾的。

2003年3月,在美國勢如破竹一般佔領伊拉克後,很快在12月13日夜裡抓住了躲在一個洞穴裡的薩達姆。但很奇怪的是,美國抓住薩達姆後,並沒有直接殺掉,而是經過了整整三年,在2006年12月30號,才以反人類罪把老薩處以絞刑,還進行了全球直播。

美國抓住他們恨之入骨的薩達姆後,並不馬上殺掉,大概是有很多考慮的:

①美軍入侵伊拉克,其實並沒有像樣的理由,伊拉克人儘管四分五裂,但對在一部分人歡迎美軍得到來時,另一部分人卻多美國充滿了仇恨。這種仇恨因為美軍的強大而被暫時壓制住了。但一旦有一個突破口,則很容易突然爆發。而馬上殺掉薩達姆就很可能就是這種突破口。

②美國那個時候還不像現在的特朗普,做什麼還是會給自己找一個看起來能站得住腳的理由的。對薩達姆,美國希望能通過一些“合法“的程序,審判薩達姆,把自己打扮成充滿正義的衛道士,把薩達姆定義為屠殺人民的暴君和獨裁者,這樣就可以為自己發動伊拉克戰爭找一個最好的理由。

③不得不佩服的一個做法就是,美國並不自己出面,而是讓伊拉克人自己去審判薩達姆,以造成一種伊拉克人民審判自己的暴君的假象。而通過對薩達姆長時間的審判,美國很巧妙的點燃了伊拉克支持殺掉薩達姆和反對殺薩達姆兩個群體的對立,最後在美國的操盤下,薩達姆當然難逃一死。然而殺薩達姆的人還是伊拉克人,這樣就可以在伊拉克人民之間埋下一顆相互仇恨的種子,就像當年英國劃分印度和巴基斯坦那樣——思之極恐啊。

④美國大概打算藉著審判薩達姆殺掉薩達姆在世界上製造一種“殺雞給猴看”的示範效應,薩達姆就是美國手中的一個很大的籌碼。這個籌碼當然要好好利用,不到最後關頭是不肯輕易打出去的。審判薩達姆和殺掉薩達姆美國都要進行全球直播,就是這個意思。

薩達姆已經死了12年了!時間越久,伊拉克人就越懂得真正殺害薩達姆的兇手究竟是誰。伊拉克國內也許還會相互爭鬥下去,但他們把美國視為共同敵人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蛙眼看天下


你當人家是眼裡只見權不見法的社會呀。我敢說,人家沒人敢下令殺薩達姆,薩達姆需要法殺而不是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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