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2018年10月,突然爆出華遠辰悅“因未取得預售證”被罰消息?

為何2018年10月,突然爆出華遠辰悅“因未取得預售證”被罰消息?

西安臨潼夜景

來自西安市房管局的消息顯示,華遠辰悅項目分別在2017年9月30日、2018年3月8日、2018年8月3日取得12#、15#、17#、16#、3#、4#、5#樓棟預售證。也就是說,項目自2017年9月30日開始,一直處於取得預售證銷售的狀態。

既然如此,為何在2018年10月,突然爆出華遠辰悅“因未取得預售證”被罰的消息?

眾所周知,華遠辰悅的前身是陽光北京城,也就是華遠地產在2017年9月併購之後,項目才成為華遠地產的“悅”之一。而罰單產生的根由也要從2017年9月往前追溯。

陽光北京城在華遠地產介入之前,一直處於無證狀態,因涉及城改,在當時的政策和市場情況下,銷售了770餘套房子,因各種原因,無法辦理網籤,甚至承諾的交房期也延後。

華遠地產接手之後,梳理各種關係,加快項目的手續完善,在辦證環節,承擔了陽光北京城時期五證不全銷售而產生的罰款,也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西安市房管局發佈的對華遠辰悅330萬元的罰單。

為何2018年10月,突然爆出華遠辰悅“因未取得預售證”被罰消息?


應該說,這是遲來的“消息”。或者說,是華遠地產在近期繳納完了罰款,此時房管局及時公佈了而已。並不是說,當前華遠辰悅五證不全銷售而被罰。這完全是兩個概念了。

2017年9月6日,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全資子公司北京市華遠置業有限公司與陝西傑誠置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傑誠置業”)及相關持有人簽訂收購協議。

公告顯示,華遠地產受讓了傑誠置業及相關持有人100%股權及債權,總收購價格為7.8億元,其中包括股權轉讓款1.69億元,債權轉讓款6.1億元。

於是華遠地產半途接手了傑誠置業持有的“陽光北京城”。該項目位於西安市滻灞生態區北辰大道以東、學府路以北、學府輔路以南的,項目用地面積為150畝,合計10萬㎡,建設規模為地上建築面積約37.4萬㎡,規劃性質為住宅。

而原傑誠置業在2013-2015年因無證銷售出去的房子,在預期交付等環節,也讓接手的華遠地產因此預計產生賠償款高達1150萬元,而前期已售出的1#、7#、8#樓,銷售了770餘套房子,約34699㎡的建面,也導致售價浮盈損失約1.6億元。

為何2018年10月,突然爆出華遠辰悅“因未取得預售證”被罰消息?


一般來說,併購的項目,在剩餘的房源或可開發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子,其價格都要偏高。因為併購的各類資金成本往往是要反映在房價上的。按此邏輯,華遠地產在收購陽光北京城後,勢必會在房源的價格上“大做文章”,但事實不完全如此。

陽光北京城變更為華遠辰悅之後,華遠地產通過增加教育配套、提升服務等方面,為項目賦能,2017年9月項目開盤時,房價在8500-9000元/㎡,一年後的現在均價10500元/㎡。與同類樓盤相比,並不冒尖。

既然能在房價上有所控制,同時在西安市主管部門加大市場和銷售秩序規範的態勢下,華遠地產會冒大不韙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銷售?顯然邏輯上有些不同。

2017年9月,華遠地產在收購陽光北京城時,項目已在無證的狀態下銷售幾百套房子,但多年類一直未取得相關手續,2013-2015年期間已繳納首付或全部購房款項的業主,也因未取得相關手續,無法進行網籤備案,並導致這些業主不能及時收房,項目進展也一度停滯,差點歸入“爛尾樓”之利。

華遠地產接手之後,積極處理遺留問題,使得項目走上正軌,在承擔了“陽光北京城”時期處罰之後,項目取證樓棟中所有老業主已實現網籤備案,過程獲得客戶、社會及相關部門的認可和好評。

為何2018年10月,突然爆出華遠辰悅“因未取得預售證”被罰消息?


西安市物價局價格公示信息顯示,華遠辰悅在對陽光北京城時期的業主,還是按照以前的價格進行了公示備案,並沒有像此前爆出的個別樓盤那樣,在樓市行情變好、房價漲起來之後,要麼毀約,要麼要求業主補差價等,從這一點上說,華遠地產做得還是不錯的。

此刻,西安市房管部門公示華遠辰悅被罰一事,雖是“舊賬”,但更大的現實意義是在警示房企,要始終做維護市場秩序規範的踐行者。也是再次提醒購房人,五證不全的房子不能買,畢竟好運不是每個人都能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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