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非法侵入住宅 茌平韓屯鎮原人大主席王峰獲刑五年

大眾網聊城11月23日訊(記者

李長振)11月22日,茌平縣首例採取留置措施的韓屯鎮原人大主席王峰涉嫌貪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在茌平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茌平縣人民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王峰在2013年至2015年,利用其分管茌平縣韓屯鎮農業工作的職務便利,採取虛報冒領、非法截留等手段,貪汙公款數額686124.90元,以貪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決認定2007年8月31日凌晨,被告人王峰糾集其他三人以破布蒙面並攜帶棍棒,採取斷電、掇門等方式強行闖入被害人逯某某家中,將被害人逯某某打傷,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貪汙、非法侵入住宅 茌平韓屯鎮原人大主席王峰獲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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