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廠發工資,個稅起徵點以內的錢發工資卡上,剩下的發現金,這樣是不是在逃稅?你怎麼看?

漸行漸遠的我69270119


其實這個方法存在一定的誤區,並且在稅務、社保、銀行聯網的將來是無法再用的。

先說說誤區在哪裡。

誤區1:社保費單位比員工繳費多,為員工如實繳納會導致公司不堪重負,無法生存。

首先,五險一金是幹嘛的,是給員工買的一份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每一樣都是關係到生活的大事,員工為企業工作,難道不應該得到應有的保障麼?年輕時候辛勤工作,應該老無所養麼,萬一工傷了、生病了,就不應該有基本的補償和減免麼?公司生存很重要,沒有員工的努力公司又談何生存。

其次,五險一金不交,企業通過其他形式發錢,比如現金、福利、補貼。這樣就心安理得了,還讓員工感覺待遇不錯。其實只是掩耳盜鈴,這些所有的形式都是應該交個稅的,而且只要是與企業經營無關的費用,稅法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要補繳企業所得稅。

最後,注意瞭解下新政策。國稅總局最近提出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對“個人所得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進行完善,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等建議。特別提到,社保以前年度欠費,一律不得自行組織開展集中清繳。另外,還在研究很多小微企業的普惠政策。國家會充分考慮到小微企業的生存困難,切實減輕企業的生存壓力,所以,也不能一味叫囂社保壓力重,而要想辦法切實解決企業職工的社保問題。

誤區2:這個方法避稅,既能降低企業成本,又能增加員工到手工資,關鍵還有可操作性。

這樣想的同志們,送你五個字“不知者無畏”。

首先,瞭解下相關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63條虛列支出、虛假申報,不繳或少繳稅款是偷稅,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這麼做是違法的。

其次,所謂的可操作性馬上就要終結了。社保將由稅務徵收,零申報,低申報的做法無法逃過大數據比對。銀行對個人賬戶交易的監管日益加強,其中法人、個體戶賬戶的是單筆或累積人民幣100萬以上,企業是單筆或累積200萬以上就要被監測記錄。或者你法人賬戶連續多日多次交易都會被懷疑為“可疑”賬戶。如果以後銀行稅務大數據都聯網,那就是無所遁形了。

最後,想請您靜下心來看看財務報表,通過這個方式究竟省了多少成本。不要著急回答45%的工資,要看看你轉換的形式用了多少成本,都是給員工,都是進成本,這麼處心積慮究竟省了多少。要好好算筆賬。

其實,當企業算清了這些賬,以及充分計算好成本代價後,這個方法並無可取之處。消除這種方法的運用,更有利於企業公平的競爭環境。企業要做的是通過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降低成本,而不是整日為非法手段提心吊膽。

以上屬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區討論。


財會小童


這種就是事實上的逃稅,說嚴重點是犯法的。避稅是指利用政策來減少稅務開支..這種一部分發銀行賬戶,一部分現金。這是逃稅行為。。當然,逃的主要是企業方面的。因為企業需要繳納員工的五險一金是按工資繳納的。工資越高,交的越多。。這種拆分就能節約很多企業方面的成本。。當然也間接的替員工省了個稅。但是企業省的更多。。。其實這種情況在小公司普遍存在,其實對個人員工來講,其實有繳稅比沒繳稅區別很大。。現在很多業務都有涉及到稅。所以能交就交吧。。不要因為稅務這點小錢,影響大局。。畢竟稅交的多,也說明工資也高嘛😄


PAB小鄧


當然是在逃稅。當一個員工工資到達稅務起徵點後,員工工資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部分稅收一般由員工負擔百分之六到八,而公司也要相應的負擔百分之十到十二。這樣就達到了雙贏目的,任何一方都希望能夠開銷能控制在最小。而有些公司則不會發現金,而是分開了其他的子公司,發工資時就可以走兩張卡規避稅收。這樣的事情見怪不怪了。


彩海擒龍


這樣操作的更多的還是存在於小微企業當中。小微企業普遍存在低小散,附加工值低等現象!這類企業的工人薪資普遍不高和工人納稅的意願不強!企業主出於招人留人的想法只能出此下策……


86736785


前年,自己在一家代理記賬實習每到報稅期間我們的老闆叫我們報個稅零申報,4個實習生每個人要報150家或者200家,當時有這麼多家全都是零申報?


財與稅


這種情況一般是公司按照最低標準給你交五險一金的,因為五險一金有一部分是公司出錢,這樣公司可以省了這部分的錢了,至於個人所得稅,本來就是你個人出的,如果全額打銀行卡,稅這部分是從你的工資裡面扣除的,不是公司出錢


企事網


實際上,無論企業怎麼樣發放工資,只要是從公司賬戶支出的,都逃不了稅,對起徵點以下的工資採取現金髮放並且不如實申報是自欺欺人的錯誤做法,遲早會受到遠大於你沒有申報的個人所得稅的處罰。


凡and愚


為防稅務風險,最好不要這麼操作,否則…


曾青雲a


工資以現金髮放工資本身就是違規的行為,現在發放員工的工資福利都必須通過銀行卡。如果這個單位只將個稅起徵點以內的工資發到銀行卡,剩下發放現金,很明顯是為了躲避稅務檢查,少繳稅,這就是逃稅行為。


兔耳朵聽聽聽


發工資又髮卡,又發現金,真是為了工人心情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