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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新規”對症“任性停牌”
21日晚間,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就上市公司停復牌相關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21日。規則從減少停牌事由、壓縮停牌期限、強化信息披露、完善停復牌監管等方面,對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予以重點規範。在業界看來,規則正式出臺後有望根治A股停牌數量多、時間長、隨意性過大的頑疾。
■新快報記者 塗波
停復牌新規呼之欲出
11月6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後,滬深證券交易所快速跟進。《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信息披露指引(徵求意見稿)》21日同步亮相。
上述徵求意見稿明確,僅允許以股份支付方式支付交易對價的重組停牌,且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籌劃控制權變更、要約收購等停牌時間不超過5個交易日;例外事項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5個交易日。籌劃不涉及發行股份的重組、非公開發行股票、對外投資、簽訂重大合同等事由,將不再停牌。
銀億股份被強制復牌
在成熟資本市場,停牌是特例,不停牌是常態。反觀A股市場,隨意停牌情況長期存在且非常嚴重。
停牌隨意性過大引發諸多亂象。例如,從2004年4月停牌至2009年6月復牌,萬方發展“閉關”時間跨度長達5年。而2015年年中開始的股市異常波動中,甚至出現過“千股停牌”的奇葩現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度持續完善、監管趨於嚴格的背景下,曾經“任性”的停牌現象已大為改觀。最近一段時間,滬市停牌公司已減少至日均10家左右,約佔全部滬市上市公司數量的0.7%。深市停牌公司佔比也由2016年的約9%降至目前的1.4%。
8月23日起因“涉及重大事項”停牌的銀億股份,因未能按要求回覆深交所發出的問詢函、關注函和監管函,11月20日被強制復牌並應聲跌停。
市場分析人士認為,新規的目的在於收緊停牌標準,加大執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機會,壓縮股票停牌期限,增強市場流動性,A股停復牌制度的完善有利於推進資本市場國際化進行。
20股停牌仍“超限”
作為上市公司的常見業務和基本權利之一,股票停復牌具有保證投資者公平獲取信息、防控內幕交易、防止股價異常波動等功能。但上市公司大股東或實控人往往利用控制權或話語權“一言不合就停牌”,此類現象高發不僅降低市場效率,也損害了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據同花順數據,截至昨日超過最長停牌期限的上市公司有20家,其中停牌時長超過300天的有*ST新億、深深房A、信威集團、中天金融等四家公司。停牌原因包括、重大資產重組、重整事項、擬披露重大事項等。
資料顯示,*ST新億由於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公司破產重整。本次交易所的“停復牌新規”也對破產重整的上市公司作出了明確要求:破產重整期間原則上股票不停牌,而該股已停牌724個交易日。
已停牌532個交易日的深深房A是中國恆大借殼回A股的交易標的,昨天公司發佈重組停牌進展公告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涉及深圳市國有企業改革,交易結構較為複雜體量較大尚需一定時間。此外,信威集團原是大唐電信的核心子公司,2013年9月在A股借殼上市,由於運營問題公司已停牌465個交易日。
復牌新規有利於保障市場交易連貫性,恢復市場的交易活躍度。前海開源經濟學家楊德龍接受採訪時表示,新規起到了與國際股市規則接軌的作用,利於境外資本加速流入A股,同時也能促進MSCI和富時羅素提高A股的納入比例,推動A股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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