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女兒遺棄在垃圾箱,如今父親去世了,母親讓女兒養弟弟,該怎麼辦?

可可的視界


啊!問主真好遇上這樣的一對父母,遺產和錢,都是兒子的,女兒啊,啥也沒有,但是呢,父母晚年了,生活費,得出一半,父母生病了,治病費得出一半。總之,對是孃家,女兒就是嫁出去的人,潑出去的水,有事,不要找孃家。但對孃家來說,女兒就是提款機,就是可勁兒壓榨的對象。

在中國,像這樣的父母,這樣的大屍兇,伏弟魔比比皆是。

面對這種情況,當女兒的,該怎麼做呢:第一,弟弟和姐姐除禮尚往來之外,額外的要求一率直接拒絕,不要心疼。比如,問主所說的,還要幫弟還房貸,難道,你弟是四肢全無的重度殘疾人嗎?不要聽父母的什麼,他是你弟,對啊。你也知道,他是我弟,他並不是我,他成年了,自己的生活自己過,別狗皮膏藥一樣,纏著姐姐,不要臉!

第二,對晚年母親的盡孝,我說一個客觀的話,既然弟弟還活著,那輪不到姐姐來管。況且,遺產,大姐和弟弟繼承了,你這個二姐,毛錢沒有。逢年過節,看看母親,買點東西,給點錢,足夠了。

其他的,不要多事。

這個事情很殘酷,你能活得好,就已經很不錯了。對這些從來不把你當親人的人,你面子上過去就行了,不必要熱臉貼上冷屁股。


董江波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本文裡的女孩是我的同事,為了表達清晰所以抱歉用的第一人稱,但是內容絕無虛假。她的奶奶已經在幾年前過世了,弟弟因為還在讀大學無收入、她母親和另一個姐姐負擔學費和生活費所以讓文裡的女孩付房貸(她父親生病過世也花了很多錢)所以她真的是比較體貼家裡、珍惜親情、傻傻付出的那種。 遺囑的事情我們聽了也是氣憤不已,又要付房貸還偶爾給母親錢旅遊,這家庭真的很過分,苦勸無法才求助大家。 好消息是現在她已經沒有幫弟弟付房貸了,十一的時候她回老家看了房子跟母親談判說:你們又沒留房給我,我自己要存錢買房(我們很多同事投資買房,也勸她既然能給弟弟供房為什麼不給自己買房供房呢?她老家房子兩三千一平很便宜,可以存錢買個小的)這樣她現在可以以存錢為理由,杜絕一切家庭要錢的理由。 祝她一切越來越好 ,也感謝善良的大家❤️


可可的視界


看了內容介紹,自從你一生下來,因為你是個女孩,父母就把你遺棄在垃圾桶旁,是奶奶心疼你把你抱回家,靠撿破爛維持祖孫倆的生命,直到16歲奶奶再也沒有能力了,才把你又送到了父母的身旁。

從此你包攬了地裡的活,加上父母和弟弟,姐姐的一日三餐,做飯洗衣,一家人生活重擔就壓在了你的身上,稍有做的不到位,不是捱打就是捱罵,你真是一位身世淒涼,勤奮命苦的姑娘,我很同情你的遭遇。

在你18歲高中畢業,父親也病死了,臨死前弄了一份是有房貸的住房,加氣車歸弟弟所有,另一份是老房子歸姐姐所有,毫無一點公平的遺囑讓你簽字,你被父母剝奪了一切財產的繼承權。

從小父母遺棄你,沒有撫養你一天,16歲你回到這個家,你就是個多餘的,給他們們當牛做馬的,連奴僕都不如的苦命的孩子,你的父母也是牛馬不如的畜牲。

更使人氣憤的是,如今父親去世了,母親竟然要你養活弟弟,你還不知道怎麼辦。善良的孩子,你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將父母親以遺棄罪,對你沒有盡過一天撫養責任告上法庭。以後母親老了,需要人贍養的時候,依法你沒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和責任。

依照法律的規定,弟弟不是你的兒子,你更沒有對弟弟進行任何撫養和幫扶的責任和義務。

姑娘,別怕,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真正捍衛你的合法權利不受侵害,也只有法律,才是支持和維護你人生權益的堅強後盾。


老蔣閒言


父母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儘管當初拋棄你,但沒有遺棄成功。被奶奶撫養到16歲回到父母身旁,父母供你讀了兩年高中。這說明父母對你有生養之恩,你應感恩特別要感恩於奶奶。

現在的情況是你母親還健在(不知奶奶是否健在),你父親去世時把遺產都給了姐姐和弟弟,你放弄了繼承權。你媽媽要求你養弟弟。

我認為,你對媽媽有法律上的贍養義務,因為她生養了三個子女,因此須承擔三分之一的贍養義務。

如果你奶奶健在而你爸爸是她唯一的兒子並早於她已去世,則你三姐弟對奶奶有贍養義務,按理你也只負擔三分之一。由於你被奶奶從出生起撫養到16歲,你應該適當地多承擔些給奶奶的贍養費。

對於媽媽要求你養弟弟一事,你可以拒絕。如果弟弟已經成年,你根本就沒有養弟弟的義務;如果弟弟還未成年,你也沒有養弟弟的義務,有媽媽在就沒有你的事。如果媽媽說她沒有能力,那弟弟繼承了爸爸兩套房子和汽車,這些遺產足可以供養弟弟到成年。


長征154442478


你是活該的。

看你的描述,因為你本身就很享受這一切。因為你有能力說“不”,卻沒有。你的描述看似苦難深重,但是你的內心是在炫耀的,隨著經濟能力的提高,你的家人在“上趕著你”,你的內心是充滿快感的。你想在家人面前證明你的存在,你成功了。

你的現實困難是你的選擇,你是活該的。



老煙兒槍


現實中的樊勝美,你好,你不值得我同情。

如果你拒絕給弟弟供房貸,把兩年高中的撫養費還清,各過各的,我會非常敬佩你。

他們自從把你遺棄,對你來說已經是陌生人了。

把你當閨女只是作為吸血鬼一樣,吸你的血而已。

父親留下的遺囑還不夠讓你寒心的嗎?簽下第三份遺囑,你就應該有所覺悟。

不要再做樊勝美了,不要為了所謂的親情去作踐自己,好好活著比什麼都強。

作為妹妹,大姐與你沒什麼感情。作為姐姐,弟弟與你同樣沒啥感情。

作為妹妹,你就是個家裡的保姆。作為姐姐,你就是弟弟的還貸工具。

不要在渴望這是一個美好的家庭了,否則,你也不想找個男朋友也把男朋友拖下水吧?

找個愛你疼你的男人,重新組建新的家庭,與原來的“家”斷絕來往,

找個愛你疼你的男人,重新組建新的家庭,以這個家庭為中心去好好過日子吧。

找個愛你疼你的男人,重新組建新的家庭,把奶奶接回家贍養,她才是你的再生父母。

如果你是樊勝美,你不值得同情。如果你是你自己,擺脫吸血鬼的束縛,我敬佩你的做法。


伊恩維拉


看了題主的描述,別的不想多說,給你講個真實的事情吧。

有個遠房表哥的女兒,結婚後一連生了四個兒子,把老三兒子生下來就送人了 第四胎還是兒子,自己養著。

那是計劃生育比較嚴的時候,她們的老二和老四出生後都罰了不少錢。因為她們一心想生過女兒,所以在被罰的情況下依然不死心,就懷了第五胎。

第五胎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所以不敢在家裡明目張膽的懷孩子,生孩子。她就從懷上孩子三個月開始躲在孃家,一直到孩子生了。

第五胎如願以償的生了一個女兒,但是已經超生了兩個,所以沒辦法把孩子帶回去上戶口,就一直寄養在外婆家。

孩子到了上學的年齡,需要戶口,沒辦法,外公找人把孩子戶口上在小舅名下,就這樣,孩子在外婆家長到出嫁。

孩子外公和小舅都是殘疾人,家裡生活很困難,外婆一個人操持家務,種責任田,就這樣也把孩子供到大學畢業。

孩子上大學是貸款的,在校時就開始打工,賺到錢還給外婆一些,補貼家用。畢業後在一傢俬企打工。工作還算不錯。

孩子戀愛了,男朋友家不想讓其在外地工作,硬是把她叫回來。兩家商談婚事時,孩子生父不答應,然後給男方家要20萬彩禮。說得不好被人勸散了。

婚禮那天,孩子的父親又向男方要20萬,不給錢,不讓孩子上迎親的婚車。因為此事孩子小舅跟孩子父親打了起來,孩子母親生氣,跟老公打了一架。

現在這個孩子已經結婚兩年了,父母還沒有和好。孩子母親住在外婆家照顧照顧孩子的小舅,孩子父親從來沒有去孩子外婆家接過孩子母親回家。

孩子覺得是她對不起母親,經常去看母親和小舅,經濟上經常予以接濟。

鄰居們說孩子的父親,你生了她,但是一天都沒有養她,憑啥要那麼多的彩禮。

人心都是自私的,很多時候考慮問題只想自己應該如何,不會考慮對方的感受。

總之,題主的問題怎麼處理,好好問問自己的心,心裡怎麼感覺,就怎麼做,凡事走心就好。

你說是不是這樣呢?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牽住夕陽的手



煙臺蠍子


不要自欺欺人了,你認為你媽對你有親情?你認為你那個姐姐和弟弟對你有親情?你一生下來你父母就覺得你多餘,覺得你不該活,幸好你有個好奶奶,救了你一生。

等你16歲終於回家了,你認為迎來的是春天,迎來的一家人幸福美滿的生活,可人家只認為來了個幹活的。看你的思想和處事就能想到你是一個性格溫和甚至軟弱的人,這樣一個性格的女孩,和家人相處不會太差,因為你來到家裡能洗衣做飯,要不了多久還能出門打工往家裡寄錢,特別是幾年之後結婚還能索要一筆彩禮錢給自己兒子娶媳婦。利用價值這麼高,又是一心一意為這個家付出,我相信你的父母和姐弟不會隨意辱罵你排擠你,偏偏就是這樣,被你理解成了親情。

這是親情嗎?只是你有利用價值而已!但凡對你有點親情,遺囑根本不會那樣寫,你爸就一點都不考慮你,要說重男輕女,可你姐姐也得了遺產啊!

我見過很多家庭都是這樣,生第一個孩子男女無所謂,反正第一個都是大寶貝,第二個孩子帶著想要男孩的期盼,生下來卻是女孩就會被厭惡。我表妹的堂姐跟你一樣,上面一個姐姐,下面一個弟弟,身為老二,她最不得父母心,從小到大,家裡所有的家務活都是她一個人做,姐姐買首飾,弟弟買手機,她連要個早飯錢都得看臉色,後來她寧願餓著,再也不輕易找父母要錢了。

這個被父母傷透心的女孩如今卻是鹹魚大翻身,父母對她特別的好。就因為她嫁得好,男方家資產上百萬,這對於四五線小鎮來說已經是很富庶的家庭了。

跟你一樣,說到底還不是因為錢,因為你們有利用價值!

你要真心想得到親情就不要用錢收買人心,用錢買到的“親情”你認為長久嗎?現在你還沒結婚沒小孩,等你有了自己的家,要供房子養小孩,你覺得你媽會放過你嗎?豬已經喂肥了,你要他減肥不可能的。

正是因為你的順從,你的有求必應所以他們才肆無忌憚,覺得這是你該給的,你天生就是為這個家付出而出生的。他們不會感念你的辛苦,不會為此對你另眼相待。至少你媽不會,因為看你描述,你媽跟你提幫弟弟還房貸這個事情一點沒覺得不好說出口。你沒發現你媽那種“你是姐姐就該你給錢”的態度嗎?

用錢買親情也就算了,畢竟錢乃身外之物,可惜你用錢買來的只是狼心狗肺,買來的一家子吸血鬼。

最可悲的是你把你對親情的渴望寄託在這麼一家人身上,別人可惡尚可止損,自己愚昧如何自救?!


零花錢大本營


你說你是94年出生的,和我的孩子差不多大,那個年代計劃生育特別緊,真不能全怪父母,如果超生要受到巨大罰款的,在加上在農村都有一種不生男孩不罷休的念頭,和傳宗接代,受養兒防老的影響,在80年代末一直到90年代,第二胎只要是女孩,不知有多少女嬰兒被送人,或者被丟棄,


你說父親去世了,你家的房子和車子,有姐姐的份和弟弟的份,沒有你的份,你也長大有了工作也拿工資了,你母親還讓你拿錢給你弟弟還房貸,這是一個對你很不公平的問題?小時候父母欠你這麼多,你能原諒他們偏愛,就已經夠大度大量了,我認為,沒必要再給他們身上花錢了,像你這種情況,沒有人會綁架你去孝順母親的,弟弟的房貸就更不要幫他們還了,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我們的國家自古以來講究孝道,不管父母以前犯下再大的錯,畢竟是她們給了你生命,如果他們遇到困難需要幫助,可以根據你的能力和心情來決定,要不要去幫助他們,如果不想幫助,絕對沒有人勉強你的,也不會說你的不對,這是我個人的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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