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事件”後疫苗監管趨嚴 已有超283萬支狂犬疫苗不予簽發

11月以來,負責對疫苗製品進行強制檢驗的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在其網站陸續披露了三批次人用狂犬疫苗不予簽發信息,涉及多家企業共17.83萬瓶各類狂犬疫苗產品。中檢院不予簽發意味著,上述疫苗產品今後將不能上市銷售。

根據中檢院最近一次於11月20日公開的不予簽發信息,吉林邁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邁豐生物)、長春卓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誼生物)兩家長春地區的疫苗企業,共有累計10.08萬瓶人用狂犬疫苗產品未能得到中檢院簽發。

而今年7月“長春長生事件”發生後,中檢院也曾在9月5日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共20批次累計265.29萬支人用狂犬疫苗進行了不予簽發的處理。

加之10月23日遼寧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大生物)7.75萬瓶同樣沒能得到中檢院簽發,今年下半年已有累計283.13萬支(瓶)狂犬疫苗未能得到中檢院簽發。

對此,疫苗專家陶黎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介紹道,中檢院在對各廠家疫苗產品進行批簽發審核時,有核驗廠家提交文件及對產品進行抽檢兩種手段。“我覺得抽檢發現某個指標不合格的可能性大。”陶黎納表示。

同時陶黎納認為“長春長生事件”發生後,國家對疫苗產品的監管更加嚴格。“中檢院可能已經提高了對疫苗製品實物抽檢比例,並發現這些產品某些質量指標不合格。”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今年7月15日之後,中檢院已經簽發的各類狂犬疫苗共有2110.10萬支(瓶),也包括邁豐生物、卓誼生物(曾用名“長春衛爾賽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和成大生物三家企業生產的99.08萬支(瓶)、101.31萬支(瓶)、819.12萬支(瓶)人用狂犬疫苗。

陶黎納表示,狂犬疫苗生產企業較多,只是部分廠家個別批次有問題,目前供應能滿足需求。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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