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城鄉低保標準再提高 惠及197.7萬城鄉困難群眾

11月22日,黑龍江省民政廳公佈了提高全省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新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共惠及全省197.7萬城鄉困難群眾。今年也是黑龍江省連續第十二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提標後黑龍江省城市低保標準在全國排第15位,農村低保標準在全國排第22位。


黑龍江省城鄉低保標準再提高 惠及197.7萬城鄉困難群眾

根據今年11月13日,省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的《提高全省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方案》,全省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556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3780元提高到3900元,城市特困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4520元提高到1542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0164元提高到10800元,農村特困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7548元提高到8424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5280元提高到5892元。新的保障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據介紹,近年來低保和特困供養標準提高幅度較大,從2012年開始,黑龍江省城市低保標準年均增長12.1%,農村低保標準年均增長18.1%,農村特困集中供養標準年均增長22.6%;農村特困分散供養標準年均增長21.2%。

目前,省民政廳已會同省財政廳下發《關於做好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水平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導和督促各地按照省政府確定的新的保障標準,加快組織實施,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確保新的標準及時足額兌現到困難群眾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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