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葫蘆島一男子開車衝撞小學生,最高可判刑多少年?

獨孤一敗塗地


男子已經排除醉駕和毒駕的可能!那麼很顯然就是故意為之!

  • 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此案犯罪嫌疑人韓某華,男,29歲。通過對犯罪嫌疑人酒精和毒品檢測,公安機關已鑑定排除醉駕、毒駕。
  • 目前犯罪嫌疑人韓某華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既然已經排除了男子醉駕、毒駕的可能性,結合男子性格內向偏執以及厭世的心理來看,這起案件很顯然就是一起故意報復社會,惡意衝撞他人導致多人死亡的惡性事件!已經嚴重危害到了社會大眾的公共安全!更何況目前已經導致5名學生死亡!18人受傷!無論是情節還是結果都極其惡劣!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我想男子的行為不判處死刑,實在難以平民憤!

所以不要問判多少年,自己想死還要拉著其他孩子當墊背,這種惡劣的行為不死刑,真是沒辦法向死去的孩子們交代!


麋鹿說法


這事件不亞於一次恐布襲擊。如果這還不判以死刑!以後還會發生這樣的事。就像美國的校園槍擊案一樣。哪一個法官也沒有權力饒恕他。寬恕他與否應由那六個死去的孩子去評判。我們只能送他去見那六個孩子。


美女她爹16323818


什麼最高可判多少年?直接死刑立即執行!故意的好不好!夫妻吵架後產生的厭世報復社會情緒好不好?除了死刑沒收全部財產,他爹也到頭了有這樣的兒子,還能讓他當官當國家公務員嗎?


旗人依拉里


我認為必須是死刑。一定要給死難的學生一個公正交代。給社會安全一個警示。現在社會上那些犯罪分子。對小學生下手的太多了。必須嚴懲。


風大25


我不是律師,也沒有專業調查,就是簡單聊聊,應該有幾點吧,故意殺人罪,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殺人肯定不是了,交通肇事,最高刑罰好像15年吧,但個人覺得不屬於,應該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死亡的比故意殺人都嚴重,還請專業人員幫忙解釋,但是這麼多孩子得生命,家庭的幸福毀於一旦,不死難以平民憤啊!


丟丟卓


這件事發生在南京有可能反轉,但是在遼寧葫蘆島,我相信北方的法官是公正的!一定會給死傷的兒童一個滿意的交代!


都市夜歸人008


有必要問嗎?他要不死,孩子的家長肯定把法官弄死!


東海之賓64680956


死刑都是輕的,建議參考滿清十大酷刑,或者古代刑罰,車裂,五馬分屍,炮烙之刑,凌遲等方法!


Jason_Duke


看報道嫌疑人是因夫妻矛盾之後開車撞人,這種行為令人髮指,洩私憤拿無辜孩子出氣,沒有讓他活的理由了,應立即讓他去死,他害多少家庭家破人亡,讓他死一百次都不為過,


用戶6901544691冰心


5條人命再不判死刑,那就真是大隊書記手眼通天了,沒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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