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共享模式的發展歷程(一)

“拼車”或者“共乘”指的是多名用戶共同享有某一特定汽車的旅程使用權的特定行為。拼車的概念並不僅限於固定車輛與多人共乘的供需和服務關係,還包括固定車輛與不同單位群體的供需服務關係,分為:

一是共享汽車具有固定駕駛員,此時汽車本身的共享功能體現為多名乘客具有拼乘權利,即“座位共享”( Ride-share)。

二是共享汽車沒有固定駕駛員,此時汽車的使用權可在不同時間段被多名乘客分享,即“車輛共享”( Car.share)。

汽車共享模式的發展歷程(一)

汽車共乘從經濟利益角度可分為兩種形式:

一種是互助性的:指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多人合乘,驅程雙方達成協議共同負擔費用的出行方式。

另一種是商業性的:即出租車輛徵得第一租用人同意後,可在核定乘坐人數範圍內合乘,線路必須順路。

汽車共享模式的發展歷程(一)

最早的汽車共乘的概念由德瓦爾斯在1951年首次提出,但由於當時並不存在交通擁堵的情況,所以這一設想也並沒有真正可以實施的土壤。私家車共乘於20世紀80年代才真正得以發展,起源地是德國和瑞士,最初參與者僅是熟識的朋友和家庭成員之間,在政府等相關部門介入之後,在這些國家開始施行商業化運作, Daganzo在1982年首次提出運用共乘解決在網絡中均衡交通流分配問題的設想。199年, Breitenthal和 Steininger的研究結果顯示,共乘行為對於減少汽車總的行程數上有著明顯的優勢,可以使私家車的總出行里程數減少42%~50%。2000年Fellows Pitfield以英國 West Midlands地區為參考依據,通過研究一天中從早高峰到晚高峰,再到平需時間段這三個流量不同的階段,將不參與和參與拼車者,以及有意願參與拼車的人和時間價值、單位油耗換算成淨現值,經過經濟學的統計和分析,這三類人群的淨現值都有逐漸增加的趨勢,這種數值如果兌現到實際前景來看,將會給人類出行帶來很多好處。1976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建成世界上第一條HOV快速通道,HOV快速通道。HOV車道明顯提高了人們拼車出行的意和積極性,對共乘模式的普及發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面對於拼車,很關鍵也是備受矚目的拼車費用如何分配的問題, Fagin與 Williams於1983年提出了“公平合乘的概念”,同時被稱為“ FW SHARE”,在此之後,眾多學者也對共乘的費用分配問題基於不同的算法模型展開了研究,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2005年MoniNo在維承“ FW SHARE”研究思路的基礎上尋求合乘者的支付費用達到均衡,從而提出了運用博弈論的算法來解決這一問題,可以說是為拼車費用分配研究提供了一種新的分析模式。

汽車共享模式的發展歷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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