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共享模式的发展历程(一)

“拼车”或者“共乘”指的是多名用户共同享有某一特定汽车的旅程使用权的特定行为。拼车的概念并不仅限于固定车辆与多人共乘的供需和服务关系,还包括固定车辆与不同单位群体的供需服务关系,分为:

一是共享汽车具有固定驾驶员,此时汽车本身的共享功能体现为多名乘客具有拼乘权利,即“座位共享”( Ride-share)。

二是共享汽车没有固定驾驶员,此时汽车的使用权可在不同时间段被多名乘客分享,即“车辆共享”( Car.share)。

汽车共享模式的发展历程(一)

汽车共乘从经济利益角度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互助性的: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多人合乘,驱程双方达成协议共同负担费用的出行方式。

另一种是商业性的:即出租车辆征得第一租用人同意后,可在核定乘坐人数范围内合乘,线路必须顺路。

汽车共享模式的发展历程(一)

最早的汽车共乘的概念由德瓦尔斯在1951年首次提出,但由于当时并不存在交通拥堵的情况,所以这一设想也并没有真正可以实施的土壤。私家车共乘于20世纪80年代才真正得以发展,起源地是德国和瑞士,最初参与者仅是熟识的朋友和家庭成员之间,在政府等相关部门介入之后,在这些国家开始施行商业化运作, Daganzo在1982年首次提出运用共乘解决在网络中均衡交通流分配问题的设想。199年, Breitenthal和 Steininger的研究结果显示,共乘行为对于减少汽车总的行程数上有着明显的优势,可以使私家车的总出行里程数减少42%~50%。2000年Fellows Pitfield以英国 West Midlands地区为参考依据,通过研究一天中从早高峰到晚高峰,再到平需时间段这三个流量不同的阶段,将不参与和参与拼车者,以及有意愿参与拼车的人和时间价值、单位油耗换算成净现值,经过经济学的统计和分析,这三类人群的净现值都有逐渐增加的趋势,这种数值如果兑现到实际前景来看,将会给人类出行带来很多好处。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建成世界上第一条HOV快速通道,HOV快速通道。HOV车道明显提高了人们拼车出行的意和积极性,对共乘模式的普及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面对于拼车,很关键也是备受瞩目的拼车费用如何分配的问题, Fagin与 Williams于1983年提出了“公平合乘的概念”,同时被称为“ FW SHARE”,在此之后,众多学者也对共乘的费用分配问题基于不同的算法模型展开了研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05年MoniNo在维承“ FW SHARE”研究思路的基础上寻求合乘者的支付费用达到均衡,从而提出了运用博弈论的算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说是为拼车费用分配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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