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3年淘寶代購店,如今因走私逃稅被判刑10年,並處罰金550萬。
以後還能在網上代購嗎?
當“雙十一”這一全球性購物節在如火如荼的宣傳、造勢、刷屏之時,還有4天,全民就要開啟雙十一購物狂歡節時,當廣大賣家們想著這是大賺一筆的絕好機會時......
微博上流傳的一封“淘寶代購店主道歉信”截圖,瞬間引發熱議。
判刑10年,罰款550萬,鋃鐺入獄的淘寶代購
我們先來看一下這封引起網友熱議、淘寶代購恐慌的道歉信
店主親自手寫的道歉信
這位淘寶店主為什麼會被判刑入獄呢?
我們來看看今年8月就下發的這份法院刑事判決書怎麼說
據判決書顯示:
2013年,被告人遊燕開了名為“TSHOW進口女裝店”的淘寶店用於銷售進口高檔服裝;
同年開始通過快遞郵寄,僱請“水客”偷帶及自行攜帶等方式走私進境,並銷售牟利;
經統計,被告人遊燕在香港刷卡購買並走私進境的服飾金額總計人民幣11400558.93元,經核定,上述服飾偷逃稅款共計人民幣3005187.33元。
遊燕走私了價值1000多萬元的服飾,逃了300多萬元的稅,終審被判刑10年,罰款550萬元。
量刑真的太大嗎?
有人覺得,都是逃稅,為什麼遊燕逃了300多萬就要去坐牢?
因此,有網友對於這樣量刑標準表示難以理解。相比其他惡性犯罪,這個是不是判太重了?
但也有網友表示,這種量刑是起到威懾作用的,不能因為“賣慘”就抹去之前違法亂紀的錯誤。
當然,還有網友更關心的是,代購是不是不能做了?
買家想著囤貨,賣家已經想收攤了。
還有網友來普及法律知識了,走私是重罪!
小編在這必須得說,這位淘寶店主遊燕不僅是逃稅,更涉及走私。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
遊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走私普通貨物進境後在境內銷售牟利,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遊燕偷逃應繳稅額300餘萬元,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這都是《刑法》中明確規定的。
淘寶店主、微商如何活下去?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電子商務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那以後韓國化妝品、澳洲奶粉、日本的馬桶蓋、還有朋友圈裡的歐美、泰國代購.....
1.明年起還能照常代購麼?
答案:
以後會受到嚴格監管,一旦違規
最高罰款200萬!
劃重點:
1.不管是什麼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2.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3.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裡的微商、在直播平臺中賣東西的博主、現在有了一個專有名詞,叫“電子商務經營者”!
2.以後如何管理代購微商?
1.必須進行登記
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電商法》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註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臺銷售。
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2.必須依法納稅
問題來了,如果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嚴格實施,稅來了,代購可能無利可圖!
有代購曾算過一筆賬:
“比如說紀梵希散粉,絲芙蘭的價格是595元人民幣,我賣出的價格是380元,韓國採買可能才300出頭。但如果足額繳稅,我們的利潤空間會很小。”
“如果提著行李箱在海關被抓到,一般是繳30-50%”,如果郵寄回國被抽檢到,代購需要繳納行郵稅,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40號,化妝品和洗護用品的稅率為50%、25%。
如果足額繳稅,商品成本會接近甚至超過國內售價,海外代購就毫無意義了。
對此,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董毅智表示:電子商務經營者納入稅收之後,可能對平臺上的經營者產生打擊。由於監管上和制度上的薄弱,平臺上的經營者已經習慣了不繳納稅款的情況。
正如微博上這位用戶所言,新電商法乍看確實很讓個人代購們很崩潰,但其實只要按照電商法要求去做,讓自己變成一個手續齊全合法的代購,反而更有利於事業的長期發展。
新電商法施行後,代購們獲得的利潤或會有所下降,避免不了要迎來一段低迷期,不用擔心他們“會消失”,因為下半場可能會迎來高質量發展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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