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後最長能被羈押多久,如果超期羈押後審而不判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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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逮捕後到底最長羈押多久,這屬於刑事訴訟辦案期限的問題。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羈押的具體期限時長。逮捕後偵查羈押羈押的期限:一般2個月,最長7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1個月內做出決定,可延長半個月,若是退回補充偵查,最長可達6.5個月;法院審判:2個月內宣判,至遲3個月,可延長3個月,若是退回補充偵查,則可能達20個月,特殊情況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上期限都是《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的。以此可明白在宣判之前對犯罪嫌疑人到底可以羈押多久,每一個階段到底可以羈押多久。

其次,對比實際羈押的時間,是否真的存在超期羈押的情形。一般案件是先從公安機關到法院然後再到檢察院,然後到法院審判,我國刑事案件的偵查難度比較大,一般需要的時間也是較久的,檢察院在審查起訴的時候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也十分謹慎地作出決定,現在法院的案件越來越多,案子排期也很滿,所以踩著審限審理案件也是常見的。有些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從偵查到審查起訴至審判都需要很長時間,若是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那羈押的期間到底可多長就不得而知了。因此要說超期羈押,最好是具體明確在哪個階段超期,如此方好確定是否存在超期情形,畢竟超期羈押是嚴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請求變更或者解除強制措施,也可向上級部門反映。

超期羈押的情況確實會發生,這與我國的大環境及公檢法等部門的協調配合之間也有關係,審而不判的情況還是較少的,證據不足一般是退回補充偵查,在此也建議刑事案件及時委託律師跟進,儘早申請取保候審,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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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羈押不除理,永城市看守所,增徑羈押一個少年,不知父母是誰,也不知道姓什麼,,只知道從記事起,就根隨著一個老頭要飯。老爺子死後,他就被上海交區,某收容院收容。當時永城縣有個小孩殺人案,這個小孩口喑,好向是那一塊的,永城市公安局,就把他借到永城市,經變認不是那個殺人的小孩,就這樣又把送進看守所。一直關壓了丨4年。到2O02年,說把他送走了。這個無罪的小孩,公安機關給他起個名字,叫王小東,他先前都叫他狗旦,把他送走了,是送到那裡去了,我只怕送到閻王爺那裡去吧!別的沒地方送。這是真實的,河南省永城市看守所見到的?那時所長是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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