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份進廠,2010年7月份公司才開始給自己繳納社保,期間未繳納的社保公司有義務補交嗎,該怎麼辦?

劉59534564


樓主你好,你2003年就進入到工作單位,那麼你所在的工作單位2010年才開始給你繳納社保,中間這段交的幾年時間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是有義務替你補交的,按照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只要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當為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你所在的單位之前七年沒有給你購買社保,這已經嚴重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屬於一個違法行為,那麼完全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單位給你補交。

補交的辦法,因為你之前如果沒有建立社保賬戶的話,那麼你的這個社保是沒有辦法進行補交的,因為你既然沒有建立社保賬戶,就意味著你中間並沒有出現斷交的年限,所以說你的社保是沒有辦法進行補交的。如果這種情況的話,你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給你一筆相應的經濟補償來作為回報。

當然,如果你的個人賬戶出現了斷交的年限,比如說你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的時間比較長,之前在2003年之前就建立了。那麼這種情況是完全可以補交的,當然只能補交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是不能補交的,所以說你可以將養老保險這幾年的費用要求單位補交上。然後醫療保險也應當賠付你一筆經濟補償。


社保小達人


只要你和公司發生了事實勞動關係,不管有沒有勞動合同,公司有責任和義務給你繳納社保。這個責任和義務不會因為已經過去而消除。

你可以向公司主張。但是一般公司都不會同意補繳。

一個是如果給你補繳了其他員工勢必仿效,補繳範圍大成本太大,第二個也是補繳跨年的保險要求的材料多,比較費勁。

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向社保監察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由政府介入會便利一些。

後期有政府部門仲裁書或繳款書,可以馬上補繳。

但是有一點要特別注意,一般勞動糾紛仲裁,有時效的。這個要仔細研究一下。


蔚藍de生活


這個應補交夠的,有合同,就要求公司按合同辦理。實在不行,向勞動,社保部門反映,請求處理。


清碧閒人


跟公司籤勞動合同之日起公司就應該為員工繳納保險,你有權向公司提出補交保險。


子涵5530


我在單位買了社保,農村還要買合作醫療嗎?


平平淡淡73385


有權要求補!但!一開口,公司請你打包走人了!就這麼簡單,這是現實,認了吧!找份工作不易!勸你,看看能不能自已補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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