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葫蘆島奧迪男子撞進學生隊伍,涉嫌什麼罪名?

丟丟的糖果走丟了


韓某華,男,29歲,建昌縣人,無業。該人性格內向,心胸狹窄,近期因夫妻之間發生矛盾,輕生厭世,產生極端思想,採取駕車衝撞方式,作案目標隨機,導致此案發生。

目前已造成5死19傷,3人重傷。

葫蘆島檢查院已於第一時間介與調查,韓某華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捕。

此罪名的最高量刑為死刑,此案造成巨大人員傷亡,影響極其惡劣,毫無疑問,死刑,他是跑不了的。如果可以,請凌遲!

畜生,自己想死,別害那些無辜的孩子啊,24個花一般年紀,你怎麼就忍心下得了手?死都不足以洗刷你的罪孽。

請記住這個畜生。


盛少聞天下


我希望用刑期最長的罪名判處他,現在看應該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量刑是死刑。

因為,從視頻看,他有犯罪故意。逆行,加速,衝向放學小學生人群,然後逃逸。

直接結果同樣觸目驚心,5死18傷(也有說6死17傷的,待核實),而且死傷者是祖國的花朵。

還有,社會負面影響特別巨大,造成極大恐慌,蔓延國內外。

所以,重判是必須的,死刑是可能的。

另外,我還注意到葫蘆島市檢察院,案發後第一時間組織檢察官介入案件。這是不是說,這個案件已經清晰,能很快定性審判了。

我是關注三農的鄉村旅行者紀元,用圖文記錄豐富多彩的鄉村生活。歡迎關注,歡迎討論。



遼寧紀元


根據今天的新聞調查,葫蘆島事件的肇事者,因家庭矛盾產生輕生念頭,於是駕車故意衝撞人群,致5人死亡20人受傷,傷亡者均為小學生,目前肇事罪韓某華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現在檢方初步已經對本次事件定性了,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個罪是個重罪,最高可處以死刑。

我國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嫌疑人韓某華因家庭原因,產生輕生念頭,於是以衝撞人群的方式致5人死亡20人受傷,情節特別嚴重,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會被處以死刑。死定了。


不管因為什麼樣的原因,也不能“殃及魚池”危害他人,更何況是一群手無寸鐵的孩子。這種人活該被家庭嫌棄,不配做人,死有餘辜。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逃逸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無業遊民哪來的奧迪!他爸是村委書記,國家獎勵的嗎?他爸的事也不小!紀檢委可以行動了!!!


新加坡籍華人


交通肇事畏罪潛逃


海上的晚歌


殺人償命,死不足惜,不殺,難以服眾


zz6622


如果上頭不殺,那交給民間,一家剁一塊回去餵狗!!


氣極則變


警方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目前來看,該罪名比較妥當,如果沒有意外,下一步批捕,起訴都會是這個罪名。

PS:這個罪名的嚴重程度大於故意殺人,可判的死立執。


油而不膩的老法狗


涉嫌謀殺……


新耕Leo


肇事逃逸蓄意謀殺擾亂社會治安,給國人造成心理壓力,花千骨對付霓漫天的方法可以借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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