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請了個員工,但是要的工資太高了,而且工作能力也不行,該怎樣婉言辭退呢?

WYQ997


你好,說句心裡話,企業對員工不滿意,動不動就想著用什麼方法把員工辭退掉,避而不談辭退補償的事,我是很不恥這種行為的。

我也是在企業裡面做hr工作的,辭退員工的事我也做過,我深知辭退員工對員工的傷害有多大。所以我一直秉承的原則就是,要辭退員工,就必須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員工真的不適合某個崗位,要有考核標準和評判依據,用事實來辭退員工,而不是用個人感覺來辭退員工。要讓被辭退的員工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並且勸誡他們在以後的工作中要對不足之處加以有效的改進,從而提升自己的能力,適應工作的要求。這樣辭退員工,員工也是心服口服的,對員工的自尊心、自信心傷害也是最小的。

如果企業辭退一個員工,沒有什麼考核,就是領導憑感覺覺得某個人工作不行,想要辭退人家,那就不要用什麼委婉的方法,這種做法是很虛偽的,也是很自私的,對員工的傷害也是極大的。不要人家就直說,然後給一定的補償金了事,這樣做反而顯得企業乾脆爽快不虛偽。

就你問的情況而言,你們公司請了一個員工,感覺就是給的工資太高了,但是員工的工作能力又不行,所以要辭退人家。試問,你們企業到底是因為工資高要辭退人家還是因為工作能力不行要辭退人家?給我的感覺就是你們企業嫌給的工資高了,所以要把人家辭掉,主要的原因還不是工作能力的問題。還有,員工的工作能力行不行,需要通過標準的考核來確定的,不知道你們對辭退的員工有沒有做考核?如果沒有,直接辭退人家是要給補償的。

在我看來,企業想要辭退一個員工,不管言語如何的委婉,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沒有相應的補償,再好聽的話,都對員工是一種傷害。

再者,從你的問題裡面,多少能反映一些公司的問題。比如,你們請了一個員工,覺得工資給高了,反映了你們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否則的話,任何一個崗位都有明確的薪酬標準,也就沒有所謂的工資給高了這一說。又比如,確認員工的工作能力行不行,有沒有考核標準?還有,辭退員工有沒有補償?我感覺你們公司都沒有。正是因為你們公司存在這些管理問題,所以你們辭退員工的時候感覺很棘手,問題其實還是在你們企業身上。

最後奉勸一句,“解鈴還需繫鈴人”,只有你們企業把管理搞上去了,那個時候才能優雅的辭退員工,也才能做到委婉的辭退員工。


Sir聊HR


領導您好!我是被您公司在網上邀請過來面試的。

好,請坐,一個年齡大概4O多歲穿著一身黑西裝白淨的女人招乎回應說,你怎麼到下午才來,上午就已經面試了幾個人,不是說好了上午9點鐘面試的嗎?

被應聘的中年男人微笑說,有事耽誤了,現在來不行嗎?

行,女領導說,你打算要開多少工資?

您公司的招聘網站不是標明瞭該職位基本工資8OOO元,加績效,做六休一,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假日期間上班算2倍到3倍的加班工資,有五險一金,應聘人一口氣說完了。

女領導尷尬的點點頭,然後嫣然一笑,好吧,你把履歷填一下。

不一會履歷填完了,女領導接過一看很滿意,人也很精神,心裡想就是工資加績效月薪要一萬多,現在人是公司邀請來的又不好拒絕,於是笑哈哈的對應聘人說"你等我電話。

中年男人說“謝謝!

幾天後,半月後也不見招聘公司女領導的電話,於是打了電話到招聘公司傳來女領導的話,嘿,不好意思,我將你名單報給了總經理,暫時只錄用了一名,總經理說會考慮你的,在公司未通知你之前,你找份工作,勉得聘誤你入職,有情況我會通l知你的。

半年,一年,那個通知電話始終未來……


應願2


過試用期了嗎?如果還在試用期內,是可以以“沒有通過試用期”為由直接辭退的,不用婉言,直接通知就可以。


如果過了試用期轉正了,呵呵,那就麻煩了!在員工沒有違反公司紀律的前提下,你是不能以“工資高”“工作能力不行”而辭退人家的。如果硬說“工作能力不行”,那是要提供證據的,就是有證據,還得先“培訓和調換崗位的”。總之很複雜。


當然,你如果非要辭退的話,那就只能和員工協商,給與一定的賠償,讓員工走人,這也是很多知名企業的做法。不適合就給賠償走人。但前提是要和員工協商。


當然,很多企業實際的做法,就讓人心痛了,或者說比較下三濫,那就是通過不斷的給員工穿小鞋,各種無理工作要求,總之他越不擅長啥就讓他做啥,把他搞的人崩潰,基本就會自己提出辭職了。


所以,員工求職,公司招聘,面試環節非常重要,一定要選自己最合適的,進來後的試用期也很關鍵,那就是磨合期。通常試用期都是6個月,足夠發現員工適不適合公司了。過了試用期再說不行,只能說你們試用期都幹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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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直接說唄,說不定應聘者也是這種心思的,工資給不起,說好不加班,實際上加班是日常工作,感覺自己被欺騙來的,想到這裡,索性不想幹了,等著被開除。

應聘者能力不行,可能是有的,應聘者消極怠工也是可能有的。我覺得最開始雙方就要有一個誠信的面試過程,人事不能誇大一些公司的美好前景,應聘者也要考量一下自己的能力。其實人事覺得工資給的高,其實是參考你們內部公司,要和外面比較。如果覺得招聘錯了人,直接不想要就明說,什麼事情都要遮遮掩掩就是不想正規賠償,這樣的公司居然沒有應急措施,還要上網來問,你是不是要考慮一下自己所在的公司根本就沒有那麼正規。


小市民日記


賠償n加1個月工資!你能說出這話,你真不是什麼好東西!公司也不是啥好公司!



zong有diao民想hai朕


工資並不是員工要多少給多少,而是根據面試結果和崗位價值給出的。而且工資是雙方協商結果,不是員工單方面提出的。難道員工要三千就給三千,要三萬就給三萬?

至於能力不勝任,不需要婉言相告,按照勞動法執行即可。如果合同期滿,可以不予續簽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那麼就可以告知員工因為能力不勝任提前解約,同時按法律規定提供N+1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其中N為員工已工作的年限。


班城大叔聊職場


老闆傻,才問這樣的話,市場工資你真瞭解嗎。高如今也不過三五百一天,人家要得高,你一天開人家一萬,還是幾千啊。你家親戚都明說了,開個破廠,幾套破設備,請百把個工人,你一年光賺就是上百萬。


圖說我們核心價值觀


我就想如何高法?高到哪裡去?員工請了多少天假?幾個月,公司有沒有規定。你這破公司真的是人人嚮往去麼


大魚吃小魚000


該辭退就辭退,公司不是慈善機構,要錢多還不幹活兒的人,沒有必要那麼客氣,直言辭退就行了


容靜思


婉言個屁,要麼降工資,要麼直接給補償辭退,活都幹不了,要來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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