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舊社會真的有“吃絕戶”這種事情發生嗎?

躲避因果


別說以前了,現在的部分農村,男的去世沒有兒子只有女兒,男的兄弟都會把這家財產瓜分了,趕走母女倆,你打官司就算贏了人家就不執行,錢財拿走全家跑出去打工,這種事多了去了,還舊社會,新中國到現在都有。我女同學她爸2006年車禍死了,賠了二十多萬,還有家裡樓房存款。都被她叔伯在她奶奶領導下瓜分了,還把他們母女倆趕出去,我同學戶口上的她媽媽這裡的,她媽上午五點去早餐店工作到十一點,下午四點去火鍋店工作到晚上十二點,打工兩份在市區給買了房子,就這她叔伯奶奶一群不要臉的還要去搶奪,後來她們便宜賣房去了外地,再也不回來了,有些人惡毒起來是要吃人不吐骨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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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吃絕戶”這事,在舊社會時有發生,用是個字來形容,就是“缺了大德”。為何要這樣說呢?你且聽大獅往下說,看過之後,你便知這四個字說的對不對!

有人問了?啥叫“吃絕戶”?大獅給你說說是啥意思。“吃絕戶”說的就是當某個無兒無女的人死了之後,村裡人的人或者親戚們就會跑到死者家中,瓜分死者的全部財產。這些財產,不論是桌椅板凳還是房產田地,還是雞鴨鵝狗,哪怕是一根火柴,都會被搶走,恨不得連大糞都搶到自家田中。平日看不見的親戚和族人這會子都會來搶,有時候怕分贓不均,怎麼辦呢?有辦法,將所用東西變賣成錢,就在死者院子裡擺酒席,一直吃到所有的錢全部用完為止。這就是所謂的“吃絕戶”!

有人肯定說了,這也沒什麼不好的啊,反正人都死了,這些東西分了賣了不挺好。這樣想你可就大錯特錯了,若是這家真的全都死光光了倒也罷了,關鍵是很多時候,男人死了家裡還有女人和孩子,這種情況下本來不算絕戶。但是村裡人和親戚依舊會來霸佔財產,根本就不管孤兒寡母以後的日子怎麼過。

這事順便一翻晚清民國時期的檔案就能查到,很多女人死了丈夫之後,還沒等死者入土,那些平常看不到的親戚和村裡的窮哈哈們就開始惦記上人家的東西,趕上女人孃家有勢力還好辦,若是孃家沒什麼人,那就倒了黴了。東西被搶走不說,搞不好自己還遭到那些光棍漢子的欺負,甚至會被賣給人販子,這就是最缺德的“趕寡婦吃絕戶”。

老話說的好“窮生奸計,富長良心。”一點都不假,凡是幹這缺德事兒的,無一例外大都是窮哈哈們,平時不正經過日子,如今“趕寡婦吃絕戶”倒成了發財的機會。足吃足喝還足拿,不管人家生與死。而且還要裝出一副高尚人品來,指著寡婦脊樑大罵人家剋夫。大夥說說,我開頭說的那四個字“缺了大德”對還是不對。

如果大家還是看不懂,也好辦,我給你說個大家都熟悉的,那就是魯迅寫的祥林嫂。祥林嫂不就是老公兒子都死後,被他家大伯強佔了所有財產,再將她打出門的悲劇故事嗎。


大獅


甭說舊社會了,如今這個社會,依然有吃絕戶這種惡習!如果不是發生在我身邊,如果不是我親眼目睹,我絕不相信在21世紀的今天,仍然有這種喪盡天良的人!

當事人這個男孩兒是我老家的,跟我家在一條街上。自幼沒有爹孃,跟外公在一起住,連爺爺奶奶也沒見過,至親骨肉都不知道去哪了。

他外公的父親在解放前是國民黨的軍官,還是個級別很高的軍官。後來在投誠的過程中,被自己人炸死,外公也就成了無依無靠的孤兒。解放後的前幾十年裡,因為家庭背景的原因,受盡折磨。

可能也正是因為這個吧,外公也終生未娶。外公也不知道是不是親外公,反正他沒有外婆。嗯,就他們倆人孤苦伶仃的過日子。

外公因為不是本地人,在大規模折磨還沒開始的時候,就被本地無賴折磨。無奈之下,只得跟了人家姓當弟弟,也算是拜碼頭拉靠山吧。可惜啊,所託非人,這個大姓對他並不怎麼好,除了欺負他們爺倆,便是要這要那的。

你想啊,連媳婦都沒有娶的老光棍,手裡能有多少東西?就這麼左一棒槌西一榔頭的,日子雖然艱難,倒也互相依靠,勉強就這麼過下去了。

故事到這裡,算是第一層吃絕戶了。

好巧不巧,這男孩兒天生的小兒麻痺症,走路說話不利索,看起來有點兒像傻子。臥槽,這種情況在農村,那就是歧視鏈的最底層啊!你儘可以想象你們村的傻子在村裡什麼待遇,這男孩兒就什麼待遇。

他外公不僅要看那幫大姓臉色,還要給這孩子看病。所謂貧困夫妻百事哀,更何況,他還是個老光棍!膝下無子,便是他的原罪;兄弟不睦,只是罪惡的開始。(大姓家裡的兒女,和他外公是兄弟)

前幾年,外公去世了,因為是高級軍官之子,故而被葬入他父親埋身的烈士林園。唯一的親人去世,至此,這個男孩兒徹底無依無靠了。

外公去世時,家裡留了一個院子,裡面各種果樹挺喜人的。男孩兒每天去福利院上班,也能維持自己的生活。

可是!他的叔叔嬸嬸,不是親叔叔,將他的家給霸佔了,美名其曰替他照看院子。院子裡的果樹都被刨了,因為叔叔要在這個院子裡停放各種農業工具。就這還不算,他們還盯上了男孩的工資,說是要替他存錢娶媳婦!

臥槽,真當孩子是傻呀?!!!鄰居都看不下去了,直接把他叔叔打了一頓,讓他老實一點別欺負人家孩子。

在農村還是小人生活的更痛快一些,他叔叔直接把鄰居給告了,說他們打人。這特麼要是在30年前,打死他都不虧!這麼無恥!

男孩自然知道對與錯、是與非,可他能有什麼辦法呢?外公去世之後,叔叔就是他的監護人,誰讓他得了這麼個倒黴的病呢?現如今,在他叔叔看來,男孩不過是借居這個院子而已,隨時可以把他攆走。

為什麼沒攆走?一則,他還能掙錢;二則,也怕人說閒話;三則,扶貧辦幾十雙眼睛盯著他呢。

現實啊,能不能讓壞人少喘幾口氣,早一步歸西?我是真的佩服這個男孩的堅毅,愣是在他叔叔的壓榨下,樂觀的生活著。


真人真事,具體人物不便多說,在網上能查到他外公父親的。


祗樹


舊時民間最不齒的四大缺德事分別是扒寡婦門、挖絕戶墳、吃月子奶和欺老實人,其中“挖絕戶墳”是指盜竊無後的墳墓,在這裡絕戶的意思是無後代、或有女無兒的人家,在傳統道德觀念中,四大缺德事是絕對不能做的,會遭到報應。

還有一種情況,也是與絕戶有關的,叫“吃絕戶”,也是被認為是缺德的事情。絕戶的情況一般有以下三種:

1、無兒女無妻的人家,也就是“五保戶”的一種;

2、無兒女的寡婦;

3、無兒有女的人家。

對於第1種情況,老人家去世後親戚鄰居幫忙料理後事,如果老人沒有遺囑和財產繼承人的,家產適當分給幫忙的人還算可以接受,但對於第2、3種情況,“吃絕戶”意味著上門欺負孤寡老人,這就應當受到譴責了。

明末清初的錢謙益就是絕戶人家,他只有一個女兒,後來嫁入趙家,人稱趙錢氏,按清律出嫁的女兒是沒有財產繼承權的,所以當錢謙益去世後,鄉里族人就開始想“吃絕戶”了,他們聚眾謀奪其房產,錢謙益的寡妻柳如是當時只有46歲,為了保護錢謙益家產業,竟用縷帛結項自盡。

《紅樓夢》裡的林如海也算是絕戶人家,他只有林黛玉一個女兒,妻子賈敏病亡多年,當時他讓林黛玉去賈府居住時,曾對林黛玉說:

“汝父年將半百,再無續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極小,上無親母教養,下無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減我內顧之憂,何反雲不往?”

話中將林家的處境講得很清楚,而內顧之憂很明顯就是指族人窺覷其家產,林如海喪妻多年又不續絃,族人看在眼裡,但又不敢輕易行事,所以只能憑藉過繼兒子等手段謀取林如海的財產,這雖符合清律宗法,但也是變相的“吃絕戶”了。

而後來林如海死後,賈璉曾協助林黛玉回揚州料理後事,從中賈府至少獲得了三五百萬銀子,這其實也是在“吃絕戶”,幹了缺德事,自然有報應,結果賈府也沒有好下場。

以上關於“吃絕戶”的例子,不知您是怎麼看的,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更多精彩,敬請關注。

中華傳統文化傳播者,琴棋書畫史詩茶,均有涉獵


六甲番人


我不知道我們家遇到的是不是吃絕戶,外公是個手藝人,木匠。為了養家餬口年輕時受苦受累,後來生活好點了,兩個舅舅一直貼著外公外婆過日子,大舅舅接了外公的班,當了工人,但是後來國企改革,下崗了,又把外公的店接過去了。小舅舅一直在外面“闖事業”,說白了就是每年跟兩個老人要幾萬塊錢出去遊山玩水。外公外婆身體好的時候,在家裡吃,在家裡住,我們三個孩子都是外婆帶大的。外公腸胃不好,原來住的平房沒有衛生間,每次上廁所可不方便了,我爸我媽就借錢,給外公外婆買了一套樓房,當時我剛剛考上大學,家裡一下就很拮据,每個月我所有的生活費只有400,但是我們一家人撐下來了。過了5年,外公外婆不想讓兒子丟人,就搬到大舅舅家住去了,我們就把那套房子賣了,剛好那段時間房子漲價,賺了10萬左右,兩個舅舅就不行了。非要分這個錢,被我爸震回去了。後果就是兩個舅舅都不讓兩個老人住他們家,我爸媽又把外公外婆接回家,外公老說,親兒子都沒揹著他上下樓,我爸每天揹著外公下樓曬太陽,我們家是3樓。後來外公病危的時候,想在兒子家走,我們這裡也有風俗,說老人在女兒家走不好。我媽就答應小舅給他一筆錢,讓他照顧外公最後一段時間,外公去世那天晚上,我媽夢見他了,我也莫名的一夜睡不著~外公喪事的一切費用,包括棺木都是我爸媽買的,小舅就名義上辦了個喪事,收了個份子錢。不能讓外公最後走的都沒有面子~送葬那天,我的兩個舅舅和表弟都坐在車裡,外公的棺木居然沒人扶,上坡的時候差點從車裡滑出來,我一直追著那個車,推著,扛著。他們坐在車裡還在笑我的狼狽~後來外婆就更沒人管了,一直住在我們家,街坊鄰居都在說我的兩個舅舅,為了不讓兒子遭人罵,外婆去年非得從我家搬出去租個房子住,她的社保才一個月1600啊,我不忍心,就跟妻子商量了一下,把準備買車的錢拿出來買了一套單身公寓給外婆,首付我們交,貸款我爸和我一起還。過年的時候我還在給外婆裝修呢,現在都裝好了,老人迫不及待的搬進去了。告訴我和我妻子,她想多活幾年。

不要看我們家一直被欺負,但是,我們家家境卻越來越殷實,大舅舅離婚,表弟大學沒考上。小舅舅遊手好閒慣了,把自己房子賣了,所有錢都揮霍了,一家人現在擠在出租屋裡。我們家,第一次為了讓外公外婆住好點,買的房子賺了,雖然後來這個錢有一半被坑了,也沒關係,我大學畢業,工作在國企,後來辭職考公務員,也是一次考過。現在給外婆買的房子更奇葩,買的時候只考慮採光和舒適性,其他一概沒考慮。結果昨天剛知道的,重點初中搬到了隔壁,變成學區房了,房價已經翻了一倍。妻子懷孕,一查是雙胞胎~所以,對老人好點,我們家鄉的老話:供菩薩不如供老人,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忍著眼淚看完


婆婆的姥姥原來有一兒子,因戰亂叫亂軍抓壯丁抓走了,後來毫無因訊,男人也染病死了,就剩下一閨女,也就是婆婆的娘。老太太能幹靠織布,賣布為生,也置辦了幾畝薄田,夜裡都是穿著衣服睡覺,養了一條狗看家。

村裡有不務正業者倒沒明搶,就是今天拎個死雞,明天弄塊臭肉,給她送去,說是照顧她,讓她給小妮燉肉吃。一開始老太太不懂,不要,那今天少個這,明天地裡的莊嫁叫人家破壞一片。後來老太太也明白了意思,人一來趕緊多拿出錢給他,還得說好聽的謝謝人家,好煙奉上,最後那人拿著錢和東西滿意的走了。就這樣平安一陣子。

婆婆生下三天她母親得了破站風,她姥姥把她娘倆接過來,她姥姥把她揣到懷裡織布,用肉湯泡饃饃把她養大。到了十了歲該上學了,給人家一塊大洋託人報上名,可到上學時沒她的名,一問那人說忘了給她報名了。錢還不是叫那人花了不,她姥姥也不敢說。

後來也耽誤了,婆婆一輩子也沒上學,成了一個睜眼瞎。後來解放後上了幾天掃盲班,連自己的名都不會寫,就認識幾個字。後來進工廠,人家叫她當班長,由於沒文化,也白搭,出了一輩子的大力。


太平萬年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吃絕戶”。


“吃絕戶”就是一個人如果他無兒無女,在他死後,他的親戚、朋友、鄰居、同村村民就都會跑到他家來瓜分他的家產。


能瓜分的瓜分,不能瓜分的就拿去變賣換錢,然後拿變賣來的錢大擺流水席,直至把所有的錢吃喝完為止。這就叫做“吃絕戶”。


如果只是這種單純的瓜分孤身一人的人的家產,尚能接受。畢竟他孤身一人,離開後沒有了任何親屬,家產不被瓜分也會被遺棄在那裡。


但是有些地方卻是當一個男人去世後,即使這個家還有妻子、女兒在,只要這家沒有了男丁,親朋周鄰也會跑去瓜分人家的家產。最後導致這些女眷淪落街頭。


還有更缺德的做法就是當男丁去世後,周圍人瓜分了家產還不滿足,甚至還要把人家的女眷弄去販賣了,再把這錢拿來瓜分。



可能很多人會說怎麼可能會有如此缺德的人和事。有,在中國舊社會真的有這種事情存在。


魯迅筆下的祥林嫂,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吃絕戶”的受害者。老公去世後被婆家周鄰的人吃了絕戶,不得不帶著孩子乞討為生。


不要覺得這個只是小說裡面才會有的情節。藝術來源於生活,小說裡面的情節是現實生活的縮影,是現實生活的寫照。


中國舊社會里,鄉紳們欺霸著貧困的老百姓。在那個黑暗的年代,甚至有人把“吃絕戶”當作了一種發家致富的手段,尤其是在農村。



男人一死,家裡面的田地首先就被村裡面有權勢的人給瓜分了。因為在那個年代田地是最大的家產。然後就是家裡面的什麼牲畜啊,傢俱啊等等……


在我小的時候,就見識過一次“吃絕戶”!那個人是我們鄰村的。他幼年就失去了雙親。估計是自己不上心,也估計是沒人幫著張羅,所以他一直沒娶妻。


他比較勤快,所以雖然只有一個人,可他日子卻過得還可以。他因意外離開後,他的所有家產都被村裡面的人給瓜分了,甚至於他的房子都被拆了。


當時我還小,還不懂得這就叫做“吃絕戶”。只記得當時我爸媽談起此事的時候直搖頭說“缺德”!


不過新中國成立後,開始實行法治,再加上社會民主化的建立,“吃絕戶”這事已經鮮少耳聞了。只是在中國舊社會這種現象確實存在!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吃絕戶”這種事情在舊社會是司空見慣的。我第一次接觸這個詞,是在讀了《王氏之死》後知道的,讓我大為震驚。

什麼是“吃絕戶”呢?簡單的說,就是過去一戶人家由於絕了男丁再加上女方家庭弱勢,就會遭到男方親屬或者村裡人有組織的抄家。這些人會把受害者家裡所有的東西搶走或者變賣,然後用變賣所得在受害者家裡辦酒席,直到吃的乾乾淨淨、一文不剩,把這戶人家吃絕了。寡婦要麼改嫁,要麼賣身為奴,要麼背井離鄉,自生自滅。


實際上繼承權是“吃絕戶”的關鍵所在。由於在舊社會,女性沒有繼承權,所以一戶人家一旦絕了男丁,只留下寡婦和女兒,那麼男方的男性親屬就享有了繼承權,可以隨意處置財產。這是明清時期遺留下的慣例。這些親屬為了達到目的,往往會逼迫寡婦改嫁,或者設法害死年幼的男孩子,造成無男丁的事實,然後霸佔財產。《王氏之死》其中就有類似的故事。所以看到這裡,大家或許會對“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人丁興旺”、“吃人的舊社會”這些概念有更深的理解了。魯迅筆下的祥林嫂,就是典型的“吃絕戶”受害者,也是舊社會農村黑暗生活的真實寫照。



那麼為何這種殘忍的陋習會存在這麼長時間呢?因為舊社會人們普遍貧窮,而吃絕戶對於大部分人來說是發財的機會,白拿白吃白喝,何樂而不為。另外,這又迎合了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可是這些人就沒想過一旦這種情況發生在自己家裡該咋辦?估計他們也想過,不過和絕戶發財帶來的利益相比,這些可能性後果就被選擇性無視了。

所以,這種現象會在歷史中存在這麼長時間,被反覆上演。


石頭說歷史


看了這道題,涉及過去人文之事,不免參與進來略聊幾句:
在過去,男子漢是家中頂樑柱!哪年代,歲月動盪、物質匱乏、戰爭起伏,社會底層人的日月也就是糊個嘴。另外涉及醫療條件差、勞動強度的承受力,生活質量粗糙。男子漢一旦患病,大多一蹶不起(過去瘧疾都死人)。由此造成男子漢早卒的很多,丟下的孤兒寡母肯定被人冷嘲、奚落、欺負“怠精”(安慶方言:欺弱之意)。所言人生第一悲事“孤兒寡母上墳頭”就是真實寫照。

寡母膝下若有男丁,外人還提防一點,畢競男孩大起來,家境會東山再起,俗語“欺老不欺小”就是這個意思。

若是女孩,此家上不了族譜,此寡婦族人視她為“剋夫喪門星”?外人的打擊使你必須順受一切不平等之事,家境的不好、身體的透支、精神的打擊,寡婦若不改嫁,一般早夭很多,形成撇下孤丁,就形成了“絕戶”。

到目前這個情況在農村的某個地方、某些人的心目中還心照不宣,只不過現在人玩的比過去更陰險。


洞悉人生楊稼


在中國舊社會還真有“吃絕戶”這種事情。

講幾個精彩小故事,看完了,您再決定是哭還是笑。

明末清初的女詩人,“秦淮八豔”之一柳如是,丈夫死了以後,族裡人來搶東西,加上債主上門逼債,再加上亡國之恨,最後一代才女柳如是被逼自殺。

曾經洛陽城裡有個張氏夫婦,膝下有兩個兒子,家境也還不錯,不幸的是丈夫不到四十就去世了,按理說財產應該由兩個兒子繼承。可是村裡人就跟土匪一樣,死者的哥哥竟然帶著一幫人搶了傢俱,村裡其他人眼睛都紅了,瘋了一樣來搶東西,房頂的瓦片都不放過。張寡婦被逼無奈,領著兩個兒子上山當了土匪。

魯迅筆下的祥林嫂就是很好的例子,祥林嫂的丈夫孩子死了以後,族裡人不但不幫襯她,反而搶了她的房子和田地。

在舊社會,一個家庭沒有了男人或者男人喪失了勞動能力,這樣的家庭就被人們稱為“絕戶”,周圍鄰居們再雪上加霜,把“絕戶”的家庭財產搶光,這就是“吃絕戶”。甚至還有更不可思議的,它比“吃絕戶”更加令人膽寒,那就是“活埋人”。舊社會60歲以上的人就是一個家庭的累贅,會被自己的孩子背到一個荒郊野外的地方,每天給他送一次飯,並順手帶一塊青磚,直到徹底將墳墓壘起來,細思極恐。

舊社會的封建陋習,早已被新社會盪滌乾淨,“吃絕戶”這種事應該被狠狠的丟在歷史垃圾箱裡,珍惜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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