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近萬仍啃老,父母無奈支付15萬請女出門,女兒到底什麼心理?

陶佳奧


大實話:父母如果一碗水端不平,那麼做子女的做出一些“不孝”舉動也很正常。

現實生活中,不少父母和子女之間的矛盾往往起始點就在與子女感覺父母沒有做到公平公正,所以就會無限放大父母在生活中的種種小缺點和小問題。然後就造成與父母之間的隔閡,甚至有時候會上升到一家人不認一家人的程度。

而最近,網友小夏就給我發來這麼一個事情,故事說的是夏華的母親給自己買了一套房子,戶主寫的是夏華,然後一家人都住在一塊兒,而姐姐夏蘭感覺父母沒有給自己買,所以就對父母的做法很不滿。因此就一直住在弟弟夏華家裡,雖然姐姐夏蘭月薪一萬多,但是卻一直在夏華家啃老,從來不給家裡花一分錢。所以,夏華和父母對姐姐的做法頗有不滿,但是,姐姐夏蘭則認為父母重男輕女,所以必須要求父母給她15萬元才會搬出去住,最終父母支付了這15萬元的費用。

客觀來說,夏某老兩口攤上這樣的兩個子女,只能說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只能說是什麼樣的父母教育出來什麼樣的子女。

雖然,從法律上來說,當父母將子女養育成年以後就不再具有養育子女的責任,但是就現在的實際情況來說,父母多少還是要為子女提供一些金錢上的支持的,畢竟,我們現在還是一個養兒防老的時代。而就老夏老兩口的做法來說,那確實是會讓女兒心理感覺不舒服的。父母給弟弟買了房子,自己什麼也沒有,就算是知道法律上沒有這種規定,作為一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來說,感到生氣也很正常。所以,女兒會感到不滿,然後使用極端方式對抗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然後就其女兒夏蘭的做法來說,顯然是消極對抗。畢竟,就現在的生活水平來說,一個女孩兒月薪近萬養活自己是沒有問題的,也真的不至於一直賴著父母啃老,然後每天還忍受著父母和弟弟的白眼。說現實一點,能夠這樣做,也就是為了讓父母能夠像對弟弟一樣對待自己,畢竟,人生在世,誰也不希望受到不公平對待,不蒸饅頭也爭口氣嘛。

當然,在這件事中最幸運的還是弟弟夏華,好處自己有,父母還向著自己,所以也是希望夏華能夠以後在父母百年之後對父母也好一點,不要是父母偏心自己了,到時候卻沒有好好善待父母,那可真的就是白眼狼了。

那麼,大家對這種事有什麼看法呢,你認為女兒做的對嗎?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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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


事情的起因是父母和弟弟夏華指責姐姐夏蘭月薪近萬元,今年已經四十多歲了,一直未婚,幾十年來都共同居住在弟弟名下的一套房子裡,而姐姐每月近萬元的工資,經常在國內外旅遊卻不出一分錢生活費,吃住都是父母出錢導致的。

然而姐姐夏蘭卻又覺得很委屈,說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輕女思想,父母給弟弟買房,她也為家庭付出,卻沒有分配到房子,為此與父母的矛盾越來越多,有錢也不想給父母,覺得父母對她不公平,她需要補償。

矛盾爆發後,夏蘭的父母叫她搬走,但夏蘭拒絕了。弟弟夏華卻以戶主的身邊,和父母一起起訴到法院,要求姐姐夏蘭搬離自己的房子。經過調解,最終夏蘭的父母給女兒15萬,要她儘快搬出去。

我不知道這個夏蘭是什麼心理,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但在子女18週歲以上,稱之為是成年人,超出18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了,子女超過18歲,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也應父母撫養,但這位姐姐夏蘭已經40多歲了,早以超出父母撫養範圍十多二十年,理應回饋父母。作為家庭成員,也理應在出社會後,對家庭作出貢獻,沒有所謂的誰付出多誰付出少之說。

其實我個人認為,在夏蘭30歲以後還沒積像準備嫁人,父母就應該要讓她獨立,過一種不依賴父母的生活了,讓她規劃一下她的人生,要買房要供房都要準備,又或者讓她憋屈點,才有可能儘快主動的尋求另一種新的依賴,比喻婚姻,你們說是嗎?


一再見時光一


這件發生在武漢的事,題主在描述中,漏掉了我認為最關鍵的一個陳述,即:女兒夏蘭已經四十多歲了,而且,一直都未結婚。

好了,現在我們就來分析一下為什麼啃老竟然能鬧到了法院來判決。

啃老一族,一般的情況都是沒有收入或收入不夠的成年子女,當然現在有一些經濟條件並不差的子女也樂意加入了啃老一族。因此,就這件事來說,女兒月薪近萬仍在啃老,我認為這並不是矛盾衝突上升到如此激烈程度的焦點。我就見過親朋好友家中有年薪二三十萬的女兒仍吃住在父母家中,一分錢也不交給父母的,卻並沒有多大矛盾和不和諧的。但是他們有別於夏蘭的是,要麼是三十歲不到,要麼是已經結了婚。



至於夏蘭說的父母重男輕女,這個因素肯定有,因為她不是獨生子女,她家還有個弟弟。但這也不像是這次十五萬“買斷親情”全部的,或者是唯一的緣故。因為,她一直在家中呆了四十多年了,時間很長很長了,就算再重男,對她這個女兒也不輕了。

那麼,最主要的,真正使父母對她“痛下殺手”的緣故,我估計,應該還是她父母對她年齡的焦急。這麼大的女兒啊,至今仍未結婚啊!換作誰做父母,那份操心,那份著急,那份隱憂,那份焦慮,都無法消除,都無法抑制;隨之而來的,都必得要找原因;隨之增加的,都必得要橫下心。我想,大概是她的父母,或許是“痛定思痛”了,或許是“恍然大悟”了:老是遷就著女兒,就這麼把她養在家中,雖然她的年齡一年年在增長,但卻永遠也不會長大啊。所以,必須要把她“攆”出去,必須要讓她斷了念。讓她獨立,讓她憋屈,讓她過一種不依賴父母的生活。只有這樣,或許才有可能使她儘快主動去尋求另一種新的依賴:那就是婚姻。

這,是否也是無奈之中的看似下策實則可能的上策呢?



也許,我這種猜測,是把夏蘭的父母儘量往好裡想,故爾,也不一定合理,正確。但無論怎麼說,整天面對著一個四十多歲還未結婚的女兒,你可以想象,對任何父母來說,都是一種折磨。

而夏蘭的心理是怎麼想的,我只能說,女人的心思你能猜透嗎?何況又是大齡未婚的女人?只好這麼籠統地說吧:要麼,就是她不想結婚;要麼,就是她因為一直呆在父母身邊,還未真正地長大……


偶來三徑


有視頻的,視頻顯示真相為夏蘭參加工作已十多年,屬高薪白領,工作以後一直都是夏蘭養家,為家庭付出所有,供弟弟上學工作,後來父母買房夏蘭掏出了全部積蓄,而房子卻寫了弟弟的名字,夏蘭才賭氣從此不再給父母掏錢,父母和弟弟看榨不出錢了鬧出了攆姑娘出門的一齣戲。真相不是女兒啃老。看到那麼多人說女兒不對,你們都不知道實情。這家父母特別重男輕女,房子是弟弟的,買房子的錢卻是女兒出的大頭,弟弟工作前,都是姐姐養家養弟弟,兩個老的從來都不關心女兒,現在反過來咬女兒,那個女人生在這樣的家裡,都是悲劇。養這樣的父母和弟弟,不如養條狗算了!


所有的財產給兒子,養老時叫女兒養,對兒子一個不字不敢說,對女兒張嘴就罵,一點愛都沒有,最後剩的錢都給孫子,這樣的父母也真有。老的糊塗,弟弟缺德,可憐了姑娘的一片心,不知道的還以為姑娘不好,真寒心,兩個老人多反省一下自己,太狠心了,怎能置自己的女兒如此地步,狼媽蠍弟。法院為什麼不判決讓庭外調解???父母都不讓在家吃住了還給了十五萬元錢。正常嗎?會說的不如會聽的。這裡面肯定是姑娘太虧了,怎麼沒人說十七八歲到四十歲的工資哪裡去了,給了誰了。弟弟和他爸媽都缺德到家了。欺負了人還在網上騙公平來。這個女兒月薪過萬,說明是個職業女性,這樣看來頂多是在家吃個晚飯,她自己的衣服生活用品什麼的不可能是父母給買吧,所以“啃”的最大一塊就是房子,問題就是房子。


這叫做愛兒不得愛兒恩,等您二老倒床才知道誰是您養的後人。天下的爹媽愛愛您的女兒吧,兒子都是一個提不起的東西,到時候您家都要跟兒媳婦姓。感覺這是個比樊勝美還慘的女孩,因為有個重男輕女的母親,因為有個需要她供養的弟弟,於是年輕貌美時被扣在家裡拼命賺錢,然後養家養弟弟,待到家中弟弟成年,買了房子,自己也到了女人四十豆腐渣的年齡,嫁人成了困難戶,這個時候,姐姐一無所有,沒有婚姻家庭,沒有青春年華,居然連為自己孤獨終老的後半生存點私房錢的權利都沒有,最終被趕出自己賺錢買的那棟房子,成為四十多歲的流浪狗,居然有人在這麼悲慘的這麼無恥的行徑中,描繪出那個糊塗母親的仁慈,你可以顛倒黑白,但不能如此善惡不分吧?還什麼讓她自己長大成人,化妝成外婆的狼都沒你噁心。一個真正關心子女的母親,會在女兒四十多,再榨不出油水時才想起她的婚姻大事?


春日盛宴


這個是另一篇報道出來的

在家裡最困難的時候,是姐姐夏蘭忙前忙後照顧一家人。現在弟弟小孩要出生了,要求姐姐搬出去住,甚至告到法院。姐姐是老大33歲一直沒有成家,一直和父母居住在夏剛名下房子裡。姐弟兩個為了夏蘭是否搬出去吵得不可開交,夏蘭一肚子委屈。夏剛志卻說姐姐月薪兩萬以上憑什麼在家裡什麼都不買?原來夏蘭為了家裡付出十幾年,那年弟弟上大學開銷大,夏蘭把自己工資全部拿出來補貼家用,讓父母攢錢作為以後養老用,重男輕女的父母,竟然只給弟弟買房子,根本不提自己。虧現在還沒有嫁人父母講這樣對她,於是夏蘭決定不再為這個家付出。可是弟弟和父母卻認為她在啃老。這次爭吵過後,弟弟夏志以戶主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姐姐立即搬離自己的房子。經過法院調解。夏蘭父母同意給女兒15萬元。同時,夏蘭要在兩個月內搬走。

我覺得是我,我也很生氣十幾年補貼家用。結果什麼好都沒有落到,還要趕走我,這對父母太過分了。要不是這個姐姐家裡會過的更不好,從文章當中可以看到家裡只有一套房。要不然父母怎麼會和結婚的兒子一起住。女兒是給你們養老用的不是給兒子買房的,就算買房為什麼寫兒子名下寫在自己名下不行拿著女兒錢給兒子買房,還這樣對女兒。弟弟能這樣對姐姐也能這樣以後對你們。希望你們以後別找女兒養老。


hhhhhhhhhhh呵呵


事情是這樣的:

每月收入不低,卻偏偏吃住都賴著年邁的父母,父母忍無可忍,連同兒子的一紙訴狀遞到法院,將親生女兒請出家門。昨天,記者從市婦聯維權諮詢服務中心瞭解到,這樁“親情大戰”最終以“買斷”收場:父母向女兒支付15萬元,女兒要儘快搬走。

上個月,市婦聯維權工作人員接待了前來諮詢的夏華(化名)及他的父母。夏華說,姐姐夏蘭(化名)今年已經40多歲,一直未婚,十幾年來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裡。“姐姐自己每月工資近萬元,經常在國內外旅行,卻不出生活費,吃住都是父母出錢。”

對父母和弟弟的指責,夏蘭也覺得委屈。她說,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輕女思想,十幾年前,他們為弟弟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來,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為家裡做過貢獻。後來弟弟結婚後獨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來越多,心裡也越來越覺得不平衡,“有錢也不想再給父母,他們對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補償。”


面對女兒的舉動,夏蘭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屢次要求都被夏蘭拒絕了。上個月,夏華以戶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姐姐立刻搬離自己的房子。經過調解,最終,夏蘭的父母同意給女兒15萬元,而她也要在兩個月內搬家。

市婦聯維權諮詢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認為,父母對自己所有的財產有自主分配的權利,子女不能干涉,父母也沒有為成年子女提供經濟支持的義務,夏蘭的要求其實並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現在用錢“買斷”了親情,作為子女能否尊重父母,父母對子女是不是能儘量保證公平,是雙方都需要反思的問題。


育兒小盒子


我有一個小我八歲的弟弟,為了他,我願意讓出父母所有的疼愛,並儘自己的能力幫助他,疼愛他的孩子,關心他的妻子。

才開始看到這個問題時,我是很不解的,為什麼會有這樣姐姐?

詳細瞭解了情況之後,發現事情並不是表面上的那樣。

像是這個,三十多歲的姐姐住在弟弟家,月薪近萬卻依然啃老,看起來一定是姐姐不對了,自私到極致的人。但真實的情況是,姐姐高中畢業就沒有再上學,很早就出去工作,上班前些年掙的錢,都補貼到家裡和供養弟弟上學。到了適婚年齡談的男朋友,因為父母要的彩禮太高導致分手。後來更是為了給弟弟買房結婚,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積蓄。

其實一個未婚的女兒跟父母同住,在中國家庭裡,是一個很常見的情況。這個事情主要矛盾是在弟弟身上,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子,姐姐出錢了,現在弟弟要生孩子了,房間不夠住,姐姐就應該識時務的搬走,也是人之常情。姐姐是因為這些年的家庭矛盾,故意啃老的,不然依她的經濟實力,完全可以自給自足過清淨清心的生活。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誰的家務事也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清的。十五萬買斷親情,是件讓人難過的事。


五月午後陽光


看著大家都在說女兒啃老,我就不服氣了。作為一個出嫁了還生活在孃家的人,我有話要說。跟題中女子不同的是,我已婚已育,而她是個40多歲的老姑娘。

人要有自知之明,40歲的老姑娘,孃家人不待見你了你不知道呀,如果你是男人身,你可以在家養老,但是你是女兒身,又生活在這樣的家庭,不怪你那重男輕女的母親,不怪你家的二胎弟弟,不怪你年薪過萬,怪就怪你沒有出身在一個平等的家庭,一個容得下你的家。

一家人一起生活是一種幸福,但是我又不得不說,既然不能一起生活,那就拿著15要過自己的日子吧。

在此也提醒很多想要二胎的媽媽們,不要再傻傻的期待二胎能相互有個照應,最後也可能是這樣的狗血劇情。


那抹橄欖綠


月薪近萬仍啃老,父母無奈支付15萬請女出門,女兒的心理,說到底就是放不開,鑽牛角尖了。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女子獨身,和父母、弟弟一家一起住。吃住都在家裡,卻沒有給父母支付過生活費用。

從事件本身來看,我覺得,女子的父母對她小時候,應該也是溺愛過一段時間的,後來,因為有了弟弟,父母大部分的愛就轉給了弟弟,所以,也就導致了女子不平衡的心理狀態,覺得父母愛弟弟,不愛自己,認為自己的愛被搶走了,自己被拋棄了,所以,她才會對父母滿懷抱怨,沒有回報之心。


(圖片來自網絡)

按道理來說,她獨身,和父母住一起,也無可厚非,如果父母也愛她,她也愛父母,能和父母和諧相處的話,父母一般都不會趕她出去,留她獨自一個人居住。

只是,她本身就抱怨頗多,父母也比較偏心,再加上和弟弟一家人居住,說白了,已經不是一家人了,有了利益衝突,再在一起居住,肯定會是矛盾不休的,所以,才導致了被父母請出門的局面。

一般來說,家務事,誰又能真的爭出一個是非對錯來呢?無非就是利益衝突,利益糾紛,所以,能看透,大度一點,能夠明哲保身一點的話,結果都不會是讓大家處於不可調解的程度。


曜萍


針對這種現象,我有如下幾點看法:

一、父母重男輕女,雖然是受傳統封建觀念影響,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但是,這並不是可以能重男輕女的藉口,在如今男女平等的社會,重男輕女顯得格格不入。因此,對於女兒來講,給兒子買房,卻什麼都沒有給女兒,的確不公平,心裡不平衡也是自然的;

二、女兒夏蘭月入近萬,有自力更生的能力,一直住在兒子的家裡,啃父母的老,但卻不分擔生活費分毫。這種理所當然的舉動,帶有強烈的不滿情緒,可以理解,但絕不認同。父母生養之恩,此生無以為報。作為子女,沒有強制父母必須承擔房車的權力,相反,子女應該贍養父母,烏鴉尚可反哺,何況人乎;

三、重男輕女現象絕不僅僅是個例,尤其在鄉村,以及比較封閉偏僻的地區,這樣的現象更加嚴重。

總而言之,父母只有一視同仁,子女行孝當先,一家人才能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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