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全市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周至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全市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11月26日上午10時,周至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朝陽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王朝陽等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至兩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對同案的另三名未成年人亦進行了依法宣判並判後幫教。這是西安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宣判的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也是全市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開庭宣判周活動宣判的第一個案件。

周至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全市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朝陽因發洩私憤、挾嫌報復,指使、僱傭被告人王某,王某聯絡被告人趙某金,糾集被告人楊某、趙某廣等人於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間,持洋鎬把、大刀、汽油,採取棍打、刀砍、火燒等方式對多名被害人的人身及財產進行侵害,構成三次尋釁滋事犯罪、一次放火犯罪、一次尋釁滋事行為,且分工明確,重要成員相對固定,手段帶有明顯的暴力性,其在糾集和實施犯罪中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擾亂農村正常生產生活,造成村民心裡恐慌和惡劣的社會影響,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周至法院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各項部署,對惡勢力犯罪從嚴、從快懲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努力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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