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租店鋪給了上一家轉讓費兩萬,但是現在房東不讓租了,還有兩個月房租也到期了,轉讓費我能要的回來嗎?

陳煥銳


我做生意多年,這種事經常遇見,可能很多朋友會說合同怎麼寫的啊,為什麼不早點寫好房東收回房子,得補償裝修轉讓金。現實中你真要這麼寫,沒人租房給你。大家總是將所有的東西理想化思考。但是現實的情況是在一線城市房子根本就不愁租,你將這樣的條款加到合同裡面,房東根本就不會同意。大不了人家轉手就將房子租給別人,就沒有今天這個問題了。因為你連房子都租不到。

我的建議如下:

1.轉讓費是肯定不能夠退的,你願意付給上一家轉讓費,這是事情是你自己的事情和房東沒有任何關係,你們也沒有就什麼租期等等達成協議,一般來說,上一個租戶也不會將這個錢退給你。

2.和房東協商一下。有些房東擔心拆的太亂,也會給你一部分裝修賠償,但是畢竟是少數。我們一般都是把自己的東西拆掉,退房。房東不願意將房子再繼續租給你了,沒有任何辦法。

3.合同要是有優先續租,那麼房東也不能出租了,看看轉讓費給出後,你的合同裡有沒有這一條,沒有的話你就是完全沒有辦法了。

所以還是要在租賃開始之前就講事情考慮清楚。


我是農民工“懂事長”李合偉(抖音號:hws666888),20多年創業經驗,非著名天使投資人、創業導師。關注今日頭條號:合偉說,抖音號:hws666888,每日更新原創創業人生感悟,務實接地氣,我在抖音等你~~


合偉說


實踐中,出租方將店鋪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再將店鋪轉租給次承租方,承租方向次承租方收取一定的轉讓費;或者直接由出租方在將店鋪出租給承租方時收取一定的轉讓費。

店鋪轉讓費是什麼?

關於店鋪轉讓費,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主要依靠商業慣例或約定俗成。一般認為,轉讓費是包含多種不同性質費用的複雜集合

1、 從法律性質上來說,店鋪轉讓實際上是承租人將自己的權利義務概括轉移給次承租人。在市場初期有機遇擁有店鋪的人,隨著市場的發展成熟,店鋪的不可再生性產生壟斷,後來者如果要承租就不得不支付轉讓費。因此,轉讓費實際上包括機遇加上壟斷產生的利潤


2、 店鋪轉讓費是在承租人有權轉租的情況下,次承租人為獲得剩餘的租賃期限所支付的一種對價。物以稀為貴,店鋪是有限的。次承租人承租店鋪後,會比其他潛在的承租人具有更大的續租機會。在店鋪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其他潛在承租人一般不知道該店鋪何時到期,也不會尋求租賃該店鋪的機會。這樣次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屆滿後,通常會有更大可能續租。


3、 承租人在轉租店鋪前,長期經營店鋪,對該店鋪進行裝修、設備投入,經營時又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使該店鋪產生了一種無形的商業價值,能給後續的經營者帶來可觀的利潤。因此,店鋪轉讓費實際也包含了一定的裝修投入和品牌價值在內


店鋪轉讓費因當事人雙方的意思產生

由於店鋪轉讓費目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根據私法領域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轉讓費可以看作是這一行業的交易習慣

。只要承租人、次承租人在約定店鋪轉讓費時是出於雙方自願,並沒有欺詐、脅迫等使合同撤銷、無效的情形,那麼店鋪轉讓費的存在即是合理的。次承租人如果在支付轉讓費後認為不合理起訴到法院,請求承租人退還轉讓費,法院一般不會支持。

未經房東認可的轉讓行為無效

如果承租人在轉讓店鋪時,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那麼承租人就沒有轉租權。如問題中所述,因承租人未取得轉租權,現房東要提前收回店鋪,這樣的轉讓協議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轉讓協議無效後,轉讓費應當返還,但是根據承租人、次承租人雙方的過錯,以及店鋪實際經營的時間,按比例返還。鑑於店鋪還有兩個月到期,估計能返還的轉讓費也不多了。


唐莉律師


轉讓費你還想要回來?如果是在我這樣壓根就要不到。

我這邊屬於工業區..2005年至2015年期間門面鋪租俏的很,因為周邊全是大工廠,人流量多所以養活了很多做生意的人。

我一個遠方親戚搞了一家“烤活魚”生意嘛真心不錯,也讓他賺了不少小錢。

在2013年兩口子吵架,就不想做了。把店鋪轉出去,連桌子椅子空調一起15萬,別人二話沒說就接手了,到現在生意也還不錯。

那時候周邊做餐飲轉讓費最少都是十萬、八萬的並且這錢還沒得退,有些人說這錢房東拿了..其實很多時候都是轉讓的自己拿了。

每個地方的規定不一樣,我這邊好地段除了“轉讓費”你還的給“入場費”,有的房東沒收到“轉讓費”就直接收你“入場費”,反正變著法子收錢。

如果見你生意好,每年都收一次入場費!

我租了店鋪除了轉讓費、入場費還要交“三個月的押金”,這是押金是可以退的,只是最後會不會給我扣一點就不知道了。

而題主說的轉讓費在我這邊根本就沒的退..每個地方的規矩不一樣所以我也不好對你妄下定論,但是有一條鐵律就是白底黑字簽字畫押,合同是怎麼寫的,你就怎麼辦!如果合同沒有退轉讓費這一項,你就別想退錢了!

只從2015年起很多店都不收轉讓費和入場費了,因為大量的店鋪沒人租,以前很多生意不錯的店鋪都是被房東搞死了,年年加租金,別人一年幫到頭,都幫了房東打工!


熊林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大致分析如下:

第一、如果你由上家轉讓店鋪時未經過房東同意,那麼店鋪轉讓就屬於你和上家之間的行為,與房東無關。房東有權不繼續租房給你。

第二、在剩餘的兩個月租期內,房東應允許你繼續使用店鋪。

第三、轉讓費用一般包括出店鋪兌費用和剩餘租期的租金。如果房東不允許你在剩餘2個月租期內繼續使用店鋪,那麼你可以向上家索回剩餘2個月的租金,也可以起訴房東(法律上可行,但操作起來,可能得不償失)。

第四、如果與上家轉讓時並未簽署協議或約定上家有義務協助店鋪的續租,否則視為其違約的條款,或者2萬元主要是房租,那麼就很難要回。


小豬房論


我做生意也多年 遇到好幾個房東是自己想拿來賺轉讓費的 我就租過一個 給了3萬轉讓費 結果是房東自己收的轉讓費 5年房租從3萬一年漲到12萬一年 賺不到錢也不想做了 房東也不想租給我要收回去 說退我原來3萬轉讓費 我不搞 本來找好下家轉18萬 房東在裡面壞事 沒轉成 我找了幾個20左右的去找房東談 最後又找了個13萬轉了 試下給房東1萬。



好的店面才有轉讓費,不好的店面出租都沒人要!其實房東不是不想租你而是要漲租金而已,這是待價而估!你生意好了房東要漲你的租金!我都碰到房租到期房東要收轉讓費的相當於變相漲租,主要的問題不在於這些,在於這家店的經營你現在賺錢嗎?如果賺錢,房東漲的房租你就不能不接受只要不是太離譜!這就賣方市場與買方的市場區別!



很多很多店主是租了房東的門面,生意不好不想租了,就高價轉讓!所得錢和房東對半分!不明真相的人應該事先問附近的店鋪,附近的人都懂!遇到這事可以找房東,如果房東知情卻不告訴你,他也有連帶責任。他不知情也沒得轉讓費,你就自認倒黴!(想要門面必須有籤合同!合同內容得看仔細!不然你吃虧了沒辦法維權!)



租店的時候要約原房東出來一起談合同。從新擬訂份新的合同,才不會出現合同到期的問題。加上多在周邊打聽這一帶生意好不好做,觀察人流量,是否有修路,拆遷的可能。我們以前準備租店就是各方面都打聽,後面發現該片區以列入拆遷計劃,幸好當時多方打聽,不然就虧5萬轉讓費了。


小蝦吃大魚


想要回店鋪的轉讓費用,找誰要?

事件:當初我租店鋪給了上一家轉讓費兩萬,但是現在房東不讓租了,還有兩個月房租也到期了,想管房主要回當初的轉讓費用。

買賣的轉讓屬於租鋪人的個人意願,於房主無關。你雖說當初付了轉讓費,但也掙到了錢,租賃店鋪是你個人的行為。這就好比你租房主商鋪賺了好多錢一樣,房主看你賺錢多眼紅,想管你要點生意紅火費用,你會同意嗎?生意的好壞是你個人經營的成果,與房主無關,除非租房合同有分紅條款,不然你除付資金外,其它的不必去理會。轉讓費用也是一樣,是你自己的事,沒有條件要求別人來承擔。

做生意就是這樣,租鋪、兌鋪現象很普遍,現在的租賃嚴格來說都不嚴謹,大多數人法律意識還不夠強,租賃的合同也都是不正規,這對房主與租戶來說都沒有任何的風險保護。所以往往會出現旺鋪租兌頻繁,房主漫天要價等多種現象的出現。

無論做什麼,能堅持住就一定會成功,現在的生意難作,但賺錢的行業還是很多。想要做生意的朋友一定要注重租賃合同,合同不只是籤幾年、還要注意續簽的環節,以免出現這位朋友的困擾。

開店難、兌店更難,多多諮詢身邊懂行的朋友,以免上當受騙。


歷史黑白灰


說起轉讓費,這是一筆讓人又愛又恨的費用!也明確告訴你,這是你當初的投資成本,而且是固本成本,拿不回來的!

轉租者喜歡的沒話說,甚至有投機者專門承租某些新開社區或者商業街門面,等待合適的時機將其轉出。也不乏業主和中間商合作,痛宰承租商戶。

對於承租者,這是從什麼地方冒出的一筆費用?為啥子還有這筆費用?堅決不想付轉讓費,但是最終因為地段優勢而不得不忍痛支付轉讓費。


說說我在廣州的經歷吧!年前和朋友去看門店,想著尋一個合適的門店開一家奶茶店,也讓自己週末有個好地方可以偷懶。事實上也找到了,雖然門面的租金是貴了一些,一個月一萬六,這個費用是真心夠狠。雖然和朋友可以承擔,但是這樣一來可能一個月也賺不來幾個錢,想著長久經營,積少成多,也能慢慢改進自己的經營理念。也就想咬著牙門答應下來。

但是坑爹的是,一個小小的門店,還是在白雲區一個偏僻位置,就因為周邊有個白雲學院。居然敢要價三十萬的轉讓費。瞬間就無語了四十來個方,在白雲區的山村裡,三十萬的轉讓費。這是要白給你打工的意思咯!

一氣之下連租約還有多長時間,以及跟業主預約條件什麼都懶得問了。完全就是想坑死接手者。商鋪預約大多三五年,就算是五年預約,但是憑白被人坑三十萬,換誰都心裡不開心,而且也沒必要花錢去買這個教訓。

雖然茶飲是暴力行業,但是也不是每個人都賺錢。在市中心商業地段做不下去的都有,更何況在白雲區的偏僻地段。

轉讓費從根源上來講和業主是沒有直接關係的,但是不排除有業主勾結中間商坑租賃者的情況。這種情況是無解的。到期一個解約一個,然後再轉讓一次,業主最終的收益可是遠高於只收租金的情況。尤其是眼下的廣州商鋪租賃市場,不用另外給轉讓費的情況是不存在,兩三萬的轉讓費也是不存在的。收一筆轉讓費,就算之前經營不善好了,那個商戶也不見得會虧本,甚至是小賺一筆。

多數情況,轉讓費是商戶沉重的經營成本。當商戶因為某些情況不得不離開這個位置的,那麼必然會選擇將這個成本轉嫁給後來者,減輕自己的負擔。而且轉讓費這東西也確實緊跟市場行情,越是地段好的門面,轉讓費越是高得嚇人。說句難聽的,部分在廣州做生意的朋友可能他們當初承擔的轉讓費都足夠他們在自己家鄉買房付首付甚至是全款。

轉讓費,是商戶的利益。因為每一個商戶都有通過轉租門面獲得轉讓費收益的可能,這是市場大趨勢,無論是監管還是政策,都無法取締轉讓費。

這一次是市場給你的一個教訓,下次租門面一定搞清楚租約年限以及續租條件或者你是否有優先租賃權。這些條件都很重要。像我和朋友的那次經驗,三十萬的轉讓費可能讓我們一兩年白乾,期間要是業主要求加租,我們白乾活的時間可能更長,直到租約到期都無法回本。

做事,需要有清楚的先後邏輯。該考慮的問題必先提前做好了解。遇到不在自己考慮範圍的問題,就先拖住談判,想出預備方案再接著談判。不然虧到剩下底褲都算是輕的。


World堅


這個是問題轉店鋪中最致命的問題,我也是從業多年的房產經紀人;所以,不請自來了!

轉讓與租賃性質是不一樣的,你這是接的轉讓商鋪並非租賃;轉讓的商鋪是你與上一家租戶談好轉讓費就把商鋪接下來了。

第一,有沒有轉讓合同,白紙黑字的把房屋租賃轉讓等事情一五一十的寫出來;也就是商鋪的的全部情況。如果,當初怕租不到商鋪沒有寫;那也沒關係,我們繼續下面的。

第二,在你轉讓時,你有沒有見房東?商鋪畢竟時房東的產權,租給誰她時有知情權的;如果,這一點你也沒有做到,也沒關係,再繼續。。。

第三,就是租賃合同的內容,像這樣轉讓的商鋪租賃合同;如果以上兩點都沒做到的話,你手裡拿的肯定是上家的租賃合同;有可能名字都沒有變過來的。那隻能按他們簽署的合同來執行了 。

綜上所述,你這轉讓時沒有合同內容沒寫清楚;那隻能按原合同執行,原合同力有兩個致命的條款自己看下:"一個是房東是否允許轉讓,一般會寫不能擅自轉讓,轉租,租借;這條的意思就是房東如果不知情的情況下算上家違約的!這種情況下不用說轉讓費了,你的合同現在也就立即終止了。另一個就是在上家不違約的情況下下一個租期是同等條件下原租戶有優先權的。"你這事情的智能在這幾點中周旋了,根據自己的情況來處理吧!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佟道大叔


我做生意多年,租過好多房,門面房、住房、庫房。和各種各樣房東打過交道。你現在店鋪即將到期,房東不讓租,我不清楚是什麼狀況。

如果你生意不行走人,而糾結於給上家兩萬轉讓費,想和房東要,我告訴你,那門兒沒有,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你看對的房,自己想租,好的地段,好的門面房,就是要轉讓費,如果你要上家帶技術帶客戶的話,更貴。經營不善和房東沒關係!

如果是你經營挺紅火,房東想讓你搬,那就是要長租金。好好協商一下,適當加點,有錢大家賺。你不租會有人租,但你重新找地點,又得重新打天下,好不容易積累起的人脈損失了,有點可惜,合算下,只要你能掙點過!
還有一種辦法,不是兩個月後到期嗎?在這段時間內,報紙、朋友圈大量發佈租房消息,也就是找下家。萬一有人看對,你的“轉讓費”就有著落了。我去年就是這樣乾的,房租到期不想幹了,又心疼那點裝修費,又多租一個月,才鬧回幾萬,少賠點!

最下策和房東談,如果能給你退部分錢,或者延長一點時間,你店裡裝修與舊設備都完好留下,否則恢復“原始社會,”房東考慮到以後,也可能讓步!

以上所言幾點,結合自身情況考慮,希望對你有幫助!


本人錢不多,但闖蕩社會多年,經驗豐富,各位如有社會、生活困惑,敬請關注,私信我,來信必復,一定會有比較可行意見!


傑藝傳媒CEO


當初我租店鋪給了上一家轉讓費兩萬,但是現在房東不讓租了,還有兩個月房租也到期了,轉讓費我能要的回來嗎?


你這問題問的不夠具體。。


你應該是花2萬塊錢兌下了一個店面,這2萬塊錢是屬於兌費。。


你是什麼時候兌下的店鋪??


是很久前還是剛剛?


房東按照合同有權利不租給你。


如果你是剛剛兌下來的店,即將到期的店,,那就是你自己的失誤,你也應該承擔後果,一般在兌店的時候都會查看店鋪還有多久到期,每年的費用是多少,房東是否同意轉租,到期後是否繼續租給你,如果是一個即將到期的店鋪,首先你應該和店鋪老闆還有房東三方見面,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是3方合同,房東同意轉租,然後到期後房屋繼續租給你,租金多少。。這些都沒有的話,你花兩萬塊錢兌下的店鋪毫無意義。


你的錢是要不回來的,除非合同上寫了,如果房東不繼續租的話,退換兌費,,如果沒有那就認命吧。。。。。以後做事細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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