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唯一住房是違章房怎麼處理?

如山似海到永遠


不管農村還是城市,國家對所有居民都會給予“居者有其屋”的政策。按照題主的題意,在農村有一套住房,但被認定為是違章房,對於這樣的房屋,國家相關的處理方法,下面我來介紹一下自己的情況,與題主有點類似。

我家在當地也有一處留存了40多年的違章房,這處房子是父親早年在自留地旁蓋的房子。當年父親從奶奶家出來後,來到現在居住的村子,年輕的他就在該村落戶,並分得了10多畝田地,為了便於耕種,父親就在自留地旁蓋了一間土坯房,後來在我出生後進行翻蓋,當時這樣的房子村裡也沒有相關政策進行管理,我們一家四口人就在此快樂幸福的生活了20多年,後來我與弟弟相繼到市裡上學、上班後,將父母接到城裡生活,這處違章房子也閒置了10多年,今年在確權的時候,被認定為違章房,村委會通知辦理相關手續時表示,這樣的房子可能面臨強拆。但任何事都有一個迂迴的過程,經過我們家人與村委會的溝通,這處在村裡唯一的住房要經過村委會、鄉鎮、縣政府,一級一級的申請,而且繳納一部分費用,可以保留下來,並能拿到房產證。於是按照這樣的做法,我們在今年10月份,將這處有40多年曆史的老房子留存了下來,還有了正當的手續。

題主的這處房子不知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國家有相關規定,只要是1992年之前建的房子是國家承認的,如果屬於違章進行拆除,還能有一定的補償,這個時間段之後的房子,如果是最近建的違章房,不僅沒有補償還會面臨強拆。因為,違章建築本身就是非法的,是沒有經過相關部門審批的,即使像我一樣經過一級一級的審批,也是沒有效果的。

所以,題主可以按照我所闡述的情況,定奪自己的問題,希望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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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是農村房屋還是城鎮房屋都不能違章亂修建,我國是需要批准後才能建房子的。有人向土地論壇吐槽,家裡房子已經建好一年多了,現在被通知屬於違章建築,辛辛苦苦建的房就要被拆除。在為農民服務的過程中瞭解到這情況並不少見,那麼什麼情況下農村房屋屬於違章建築?怎樣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一、基本概念

所謂農村違法建築,是指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農用地或者農村建設用地上進行建設,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築物。

二、違法建築表現形式及其性質

1、在農用地上建造的建築物

顧名思義,所謂“農用地”就是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在未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前,擅自在農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確為相關法律所禁止,屬於違法建築。相關的法律規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森林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進行勘查、開採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草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進行礦藏開採和工程建設,應當不佔或者少佔草原;確需徵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2、在農村建設用地上建造房屋

農村建設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鄉鎮企業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及公益事業用地。

(1)、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辦企業,需要使用農村土地的,應當先走國家徵地手續,將土地性質變為國有土地,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方可在該地塊上建設,否則該建築就屬於違法建築。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2)、本村村民或者本村村辦企業,在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農村建設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三、建造違法建築的行政法律後果

當事人在無土地規劃、準建手續的情況下,在農村土地上建造房屋,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有權實施以下行政處罰:

①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②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③可以並處罰款;

(2)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

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四、違法建築建房人權利的救濟途徑

(一)違法建築在被行政主管機關定性之前,依法應受到保護

按照物權法的基本原理,除了無主財產之外,只要有物存在,就必然存在著物權。就違法建築而言,在被行政主管機關確認為違法建築之前,已經被違法建築的所有權人實際控制著,因則違法建築的所有人享有著對該違法建築的實際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這種權利,是基於對建築材料的合法佔有而享有的,故法律應當予以適當的保護。

任何部門在未經規劃部門對建築進行合法性認定前,私自強制拆除,必然侵害所有權人的權利,所有權人有要求私自強拆行為人給予補償。

(二)違法建築的拆除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規定,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拆除都是可以抵制的。

違法建築的所有權人應嚴格核查拆除單位是否按照法律程序對自己的違法建築進行拆除;如拆除單位未按照程序進行拆除,所有權人完全可以拒絕違法拆除。同時,拆除單位儘快拆除違法建築的目的是為了達到推進與自己利益關係的工程進展等目的,違法建築的所有權人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自己申請複議的權利等等,必然可以使拆除單位的進展放緩,這樣就能為違法建築所有權人爭取得到談判、補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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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煙雨江南0807


這種事情基本不會發生,只是說你的房子有一部分是超過規定面積的,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上會標明哪一部分是正式住宅面積,超過的就給你寫上是臨時使用土地,拆遷的時候不會把超額面積給你按住宅錢拆遷。修路必要時會拆掉,如果沒有這些事,村裡幹部是不會要求哦拆掉的,除非你們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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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村裡規矩,不超佔面積,補辦手續,住有所居是國策嘛!


活在當下7969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信息與傳遞



大象無形153345105


能怎麼說,誰要拆誰給你在找個地方,要不去他家睡,他讓你無家可歸,你就讓他有家不能回。😁😁


溜達雞的生活


你要把情況說明清楚一點。農村住宅(民宅)的政策是一戶一宅基,同時需滿足當地的有關政策,比如:房屋的佔地面積、高度等,還有農具小庫房的面積限制等等。同時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如果沒有辦理審批或實際建造時超出限制,可以認定為違章建築。一般情況,如不是太過分,都有通融之策。


設計天壇


人是要有生存權力的,生存第一。沒地方棲身,怎麼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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